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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ianwei Baobian Electric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2
Nov 2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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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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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保变:经营范围变更
**2002-11-29 05:45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1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丁强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边海青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239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3000万股的72.4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5名董事、3名监事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因公司将成立进出口分公司,导致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发生改动和变更,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也随之发生变化。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为:公司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输变电专用制造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相关技术、产品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开发与销售。
现将“第十三条”内容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输变电专用制造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相关技术、产品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开发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工商登记为准)
同意239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史克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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