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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Ma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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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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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 理层与大华所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决定其报 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 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 董事会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内控等事项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 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 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 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 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 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 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 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
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 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 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忠林:于 2014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 年 10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数量超过 10 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于 2025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7 年 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7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5 年 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勇军: 199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6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025 年 1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期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项目 | 2024 年 | 2025 年 | 增减% |
|---|---|---|---|
| 年报审计收费金 额(万元) |
150.00(包括内控审 计费用30万元) |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 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
-- |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大华所 能够严格按照审计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了解公司内部控 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能够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 及内控审计工作。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历年的审计工作情况、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及履职能 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所 能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可胜任公司 2026 年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 意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同意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报备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