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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Jun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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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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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在认真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前, 已经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2、由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远永裕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基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结合本次交 易的其他相关最新事项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时适用 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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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阎海峰、孟晓俊、谭 跃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6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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