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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Mar 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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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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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或“本次交易”)。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具体说明如下:

2019年9月18日,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同朱丽 霞、钱玉英、朱宝松、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 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朱丽霞、钱玉英、朱宝松、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 司、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91,563,500股普通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29.90%。

2020年1月6日,招金集团要约收购宝鼎科技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 24,4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要约收购完成后,招金集团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37.90%股份,招金集团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招远市人民政府成为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 的控股股东为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林实业”),其实际控 制人为李林昌,李林昌通过昌林实业、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裕电子”)合计持有金宝电子72.09%的股份,招金集团作为标的公司第三 大股东持有金宝电子8.78%的股份。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向招金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金宝电子8.78%股份。金 宝电子系招金集团的参股公司,招金集团在本次交易前,仅依据金宝电子公司 治理结构,对于金宝电子的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依据持有表决权比例进行监督 管理,对金宝电子的日常经营活动未产生重要影响,此外,招金集团与本次交 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标的公司非招金集团及其关联方控制的 企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购买招金集团所持有标 的公司8.78%股份构成宝鼎科技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 关联人购买资产。通过计算上市公司向招金集团购买的金宝电子8.78%股份所对 应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等财务指标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 一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单位:万元/股
项目 资产总额与交
易对价孰高值
资产净额与交
易对价孰高值
营业收入 发行股份数量
金宝电子 353,523.52 119,735.75 318,161.50 102,689,322
招金集团所持有
金宝电子8.78% 31,050.13 10,516.45 27,944.27 14,120,862
股份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总股本
上市公司 72,748.74 66,256.13 34,037.10 306,232,338
比例 42.68% 15.87% 82.10% 4.61%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上述测算采取宝鼎科技控制权变更的前一 会计年度即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测算,金宝电子相应指标以招金集团所持有 8.78% 股份对应部分进行测算。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上市公司向招金集团购买资产的上述财务指标均未超 过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一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的100%,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上市。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控制权、进一 步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等。本次交易对方永裕电子的实际控 制人李林昌已出具《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本人充分认可并尊重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 及招远市人民政府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本次重组不存在谋求获得 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 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控 股上市公司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不会主动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控 股地位,或主动以委托表决、协议安排、达成一致行动等方式扩大在上市公司 的表决权比例,亦不会主动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 签署以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一致行动协议、委托表决协议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的签署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