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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Mar 16, 2022
54578_rns_2022-03-16_097c1bb2-7360-42b7-a574-8e11791c88bb.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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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受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 次宝鼎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宝鼎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11 年8 月,宝鼎科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4 月,宝鼎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修订、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2012 年4 月)、《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2012 年4 月),并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
宝鼎科技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 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宝鼎科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 报。
此外,宝鼎科技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 和进展情况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交易双方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本次交易 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 属(配偶、父母、年满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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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宝鼎科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定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宝鼎科技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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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冯新征 张 昕 张子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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