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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Aug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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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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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 金风险,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 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宝鼎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 全资子公司杭州宝鼎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对《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谭跃先生具备《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 法》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不 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禁止任 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谭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采取非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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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孟晓俊 、阎海峰、金志江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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