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Mar 30, 2020

54578_rns_2020-03-30_734b9082-0202-4c4a-b621-ecfc414233ba.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SEO P0-1: filing HTML is rendered server-side so Googlebot sees the full text without executing JS or following an iframe to a Disallow'd CDN path. The content has already been sanitized through filings.seo.sanitize_filing_html. #}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3 月30 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3 月3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3 月30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5 楼会议室

  • 3、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 朱宝松 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15,921,2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5090%;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215,913,1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下同)共计8,100 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8,1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0.00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6%。

  • 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 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01 选举李宜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宜三女士简历详见公司2020 年3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改选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1、表决情况:同意215,91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7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84%。

  •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李宜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刘永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0 年3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改选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1、表决情况:同意215,91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7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84%。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刘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丁洪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丁洪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0 年3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改选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1、表决情况:同意215,91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7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84%。

  •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丁洪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选举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阎海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0 年3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独立董 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1、表决情况: 同意215,920,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95%; 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543%;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45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1 选举王晓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王晓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0 年3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 1、表决情况:同意215,920,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95%;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543%;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45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王晓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3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215,920,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95%; 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543%;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45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声律师、王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天册律师认为:宝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31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