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Feb 22, 2019

54578_rns_2019-02-22_d74c92c5-7e04-4c92-be92-6efcfd3098f5.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SEO P0-1: filing HTML is rendered server-side so Googlebot sees the full text without executing JS or following an iframe to a Disallow'd CDN path. The content has already been sanitized through filings.seo.sanitize_filing_html. #}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 宝鼎 公告编号:2019-01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2 月22 日下午14:00-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2 月21 日——2019 年2 月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2 月22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2 月21 日下午15:00 至2019 年2 月22 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5 楼会议室

  • 3、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 朱宝松 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78,197,2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190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178,186,7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18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下同)共计8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62,5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0.02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4%。

  • 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 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 年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 年年报》第四节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197,241 股,其中同意178,196,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 年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8,197,241 股,其中同意178,196,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0,847,147.15元,营业成本242,791,421.3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690,673.58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6,472.07元,经营 活动净现金流量33,527,034.57元,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股。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197,241 股,其中同意178,196,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 年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 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197,241 股,其中同意178,196,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 年度合并未分配利 润为-134,772,221.6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6,039,730.78 元,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197,241 股,其中同意178,193,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78%;反对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93.6%;反对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6.4%;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197,241 股,其中同意178,196,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98.4%;反对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6%;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本金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78,197,241 股,其中同意178,190,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61%;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的0.003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88.8%;反对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叶远迪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

  •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2 月23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