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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Jan 10, 2019
54578_rns_2019-01-10_f347bb7c-baa0-4020-a197-241561f60844.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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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1)经审查,朱丽霞女士、赵晓兵先生、钱少伦先生、宋亮先生、马建良 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管 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 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朱丽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钱少伦 先生、赵晓兵先生、宋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马建良先生为财务总监。
(3)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 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孟晓俊、朱杭、金志江 2019 年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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