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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Mar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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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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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复榆业绩承诺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6 月11 日,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 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5 年6 月29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36,000.00 万元取得上海复榆100%的权益。2015 年7 月,上海复榆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股东由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以下 统称“上海复榆原股东”)变更为宝鼎科技,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015 年6 月11 日,公司与上海复榆原股东、上海复榆共同签署了《宝鼎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关于上海复榆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龙英才、赵毅、 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关于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净利润与净利 润预测数差额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上海复榆相关方承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复榆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净利润预测数为: 2015 年不低于2,000 万元,2016 年不低于3,000 万元,2017 年不低于4,500 万 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准,由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确认。
2015 年7 月,宝鼎科技支付51%的股权转让款 18,360 万元,2015 年12 月 支付股权转让款5,000 万元;余下股权转让款 12,640 万元.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2016 年11 月01 日,公司与上海复榆原股东在平 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收购上海复榆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之补偿协议,签订 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国茹关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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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 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转让款的变更
公司已经按照原协议的约定向上海复榆原股东支付完毕前二期股权转让款, 共计23,360 万元。经各方协商,在宝鼎科技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并拿到批文后,公司应于10 个工作日内日将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汇 入上海复榆原股东指定的账户中。
第二条 业绩承诺的保障
为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对于上海复榆原股东参与认购获得宝鼎科技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海复榆原股东同意将其间接或直接持有的相当于 承诺盈利的数量,按照认购宝鼎增发时的股票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质押给宝 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6 年11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 年半年报及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2017 年8 月,公司启动2016 年非公开股票发行工作,上海复榆原股东因当 时股价等原因未完成认购。(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7 年9 月11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2017 年11 月07 日,公司与上海复榆原股东在平 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签署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龙英才、赵毅、喻融、陈 伟、栾丽、韩国茹关于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上海复榆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 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各方确认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5-2017 年(1-10 月)期间的 业绩如下:
1、2015 年上海复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5.13 万元,与预测净利润2,000 万元的差额为-2,125.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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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上海复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5.94 万元,与预测 净利润3,000 万元的差额为-3,625.94 万元;
(以上两项数据均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审计报 告数据)
3、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0 月31 日上海复榆的净利润为-1,000 万元 (预估,未经审计),与预测净利润3,750 万元(2017 年全年4,500 万,预估2017 年1-10 月3,750 万)的差额为-4,750 万元。
二、依照各方签订的《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净利润与净利润预 测数差额之补偿协议》(以下称“补偿协议”)的约定,上海复榆原股东目前就 2015-2016 年度及2017 年1-10 月上海复榆实际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的差额先行 向公司支付金额人民币为10,501.07 万元作为补偿。
三、经各方协商,上海复榆原股东同意在2017 年10 月31 日前先行向公司 补偿10,501.07 万元,并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在宝鼎科技2017 年年报审 计后的一个月内,依据宝鼎科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确认的金额再 行多退少补。
四、各方同意,上海复榆原股东承担的业绩承诺付款义务可以与宝鼎科技依 照《关于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称“转让协议”) 应当向上海复榆原股东支付的最后一期股权转让款12,640 万元中的等额金额相 抵扣或抵销。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复榆原股东龙英才、赵毅、喻融、陈伟、栾丽、韩 国茹已根据“协议书”约定先行向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付部分业绩承诺补偿 款10,501.07 万元,用于支持上海复榆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的项目建设,余下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在宝鼎科技2017 年年报审计后的一个 月内,依据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确认的金额再行补偿。(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 年11 月0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 告》)。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履约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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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0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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