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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Feb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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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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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 实际情况,公司对因收购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 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即 7,578.52 万元,本次减值准备事项计入公司2017 年度损益。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可有效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 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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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孟晓俊 魏 飞 丛培国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02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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