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Oct 29, 2017
54578_rns_2017-10-29_c1db1fc5-8975-481f-b0c2-3e5efaeedf16.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按比例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
| 1 | 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 |
2,962.42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4,477.57 |
| 合计 | 7,439.99 |
1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显著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业 务范围、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公司发展前景更加广阔,总体现金流状况将得 到进一步优化,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盈利能力也将得以加强;
2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 吨催化剂项目,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转型,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2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
-
3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
4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将不改变募集资金用
-
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孟晓俊 魏 飞 丛培国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月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