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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Jun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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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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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 年4 月29 日召开 的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09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1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20000 元;持股一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1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6 月27 日,除权除息日:2016 年6 月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 年6 月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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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 年6 月

  •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88 朱丽霞
2 01*318 钱玉英
3 00*704 朱宝松
4 08*414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5 08*419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期间(申请日:2016 年6 月17 日至登记日2016 年6 月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2、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公司将对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公 司员工持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认购价格进行调整,关于调整非公开发 行股票价格及员工持股认购价格的公告将另行披露。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

咨询联系人:吴建海 张 晶

咨询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电话:0571-8631921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6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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