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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Apr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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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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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 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会计师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 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0 号文《关于核准宝鼎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16 日首次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4,083.2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 45,916.8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500 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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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分行 (11006748454803 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79718100465575 账户、79718100472132 账户)。2011 年 3 月,公司、保荐人共同分别与前述 2 家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 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东晖、李鑫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 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 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 良好。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
| 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 行 |
79718100465575 | 3,860,916.04 | 活期账户 |
| 79718100472132 | 2,162,861.01 | 活期账户 | ||
| 合计 | 6,023,777.05 |
注: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 1,496.71
万元。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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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5,916.80 | 本季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12.2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46,811.1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
本季度 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季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年精加工 | ||||||||||
| 20,000 吨大型铸 | 否 | 21,049.82 | 21,049.82 | 12.25 | 21,589.63 | 102.56 | 2014年3月 | -222.60 | 否 | 否 |
| 锻件建设项目 | ||||||||||
| 2.年产2,000套起 | ||||||||||
| 重机吊钩总成建 | 否 | 12,390.21 | 12,390.21 | — | 12,441.46 | 100.41 | 2013年12月 | -180.71 | 否 | 否 |
| 设项目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
— | 33,440.03 | 33,440.03 | 12.25 | 34,031.09 | 101.77 | — | -403.3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3,000.00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9,780.00 | 100.00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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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 手续费支出 | — | — | — | ---- | 0.04 | 10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计 | — | — | — | ---- | 12,780.04 | — | — | — | — | — |
| 合计 | — | 33,440.03 | 33,440.03 | 12.25 | 46,811.13 | — | — | -403.3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 ||||||||||
| 或预计收益的情 | 公司的募投项目“年精加工20000 | 吨铸锻件建设项目”和 | “年产2000套吊钩总成建设项目” 因受下游行业整体低迷影响导 | |||||||
| 况和原因(分具 | 致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 | |||||||||
| 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 ||||||||||
| 重大变化的情况 | 无 | |||||||||
| 说明 | ||||||||||
| 公司超募资金12,476.77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 | ||||||||||
| 超募资金的金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3,000 |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00 |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和辅料;经公 | |||||||
| 额、用途及使用 |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 |||||||||
| 进展情况 | 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因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公司注销了超募资金专户深圳发展银行 | |||||||||
|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分行,超募资金产生的剩余利息(67.60 | 万元)转入公司募投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
| 目实施地点变更 | 无 | |||||||||
| 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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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 目实施方式调整 | |
|---|---|
| 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
| 目先期投入及置 | 无 |
| 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 | 无 |
| 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 | |
| 集资金结余的金 | 无 |
| 额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 | |
| 披露中存在的问 | 无 |
| 题或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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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16 年度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宝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宝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宝鼎科技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 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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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王东晖 李 鑫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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