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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Apr 29, 2016
54578_rns_2016-04-29_643c9e80-cd21-47d5-ac31-cedf84480095.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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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东
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说明
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们对公司 《关于为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 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作出如下认可声明:
(1)鉴于公司董事蒋益民先生系茂化实华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茂化实华系关联方;
公司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目标公司8.9%股权后,将该8.9%股权中的36%,即 目标公司总股本的3.204%转让予茂化实华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
(2)经查阅公司与国开基金、亿昇科技签订的《投资合同》、《投资合同变 更协议》及公司董事会资料,公司回购国开基金持有亿昇科技8.9%股权事项符 合合同约定,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为回购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8.9%股权并按原始比 例转让予其他股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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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为回购亿昇(天 津)科技有限公司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东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说明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孟晓俊 魏 飞 丛培国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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