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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Sep 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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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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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为亿昇(天 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长任亿昇科技的董事,本次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已对 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亿昇科技自设立以来,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市场拓展等逐步展 开,引入更多资本科满足其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
3、公司为亿昇科技提供担保额度1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73%;同时,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由天津飞旋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提供反担 保,公司承担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宝松、朱丽霞、吴建 海回避表决。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亿昇科技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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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亿昇(天津)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辛金国 张金 朱杭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9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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