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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Jun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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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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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5-040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5 年5 月22 日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18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19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3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1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7 月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7 月8 日。
三、权益分派对 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 年7 月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 年7 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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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1*388 | 朱丽霞 |
| 2 | 00*704 | 朱宝松 |
| 3 | 08*414 |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
| 4 | 08*419 |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5 | 01*318 | 钱玉英 |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2、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公司将对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认购价格进行调整,关于调整非 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员工持股认购价格的公告将另行披露。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
咨询联系人:吴建海 张 晶 咨询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电话:0571-86319217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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