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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Apr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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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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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5-012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重工”、“公司”)于2015 年4 月 27 日10:30 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2015 年4 月16 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 应到表决监事3 人,实到表决监事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4 年年度报告》及《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 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规定;本报告及摘要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拟以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3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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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0 万元(含 税)。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认真研究公司经营现状和 未来发展计划的基础上拟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其拟定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因此,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及使用情况,对本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运作情况,同 意此报告内容。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监 事审议,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 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认为该所能胜任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 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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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 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关于《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编 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规定;本报告及摘要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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