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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May 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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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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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4-019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 年4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 年5 月15 日(星期四)9: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主持人:董事长朱宝松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 名,合计持有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数11,025.01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5%。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梁瑾、苏丽丽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所审议案进行表决,并现场宣 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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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11,025.0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朱杭先生代表三位独立董事宣读2013 年度述职 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4 年4 月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25.0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25.0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25.0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25.0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25.0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25.0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25.0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梁瑾、苏丽丽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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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5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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