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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3
Jun 1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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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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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3-019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2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3 年5 月9 日召开的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 元;持 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ª;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帐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5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5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6 月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6 月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3 年6 月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 年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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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帐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1*388 | 朱丽霞 |
| 2 | 00*704 | 朱宝松 |
| 3 | 08*414 |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
| 4 | 08*419 |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
咨询联系人:吴建海 张 晶
咨询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电话:0571-86319217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6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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