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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1
May 1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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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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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 重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0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083.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916.8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500 号)。
根据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额(万元) | 建设期(年) |
| 年精加工20,000吨大型铸锻件建设项目 | 21,049.82 | 2 |
| 年产2,000套起重机吊钩总成建设项目 | 12,390.21 | 2 |
| 合 计 | 33,440.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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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项目建设的需求,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1 年 4 月 21 日,宝鼎重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633.13 万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 12465 号),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 情况如下表所示: | |
|---|---|
| 项 目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 年精加工20,000吨大型铸锻件建设项目 | 614.73 |
| 年产2,000套起重机吊钩总成建设项目 | 18.40 |
| 合 计 | 633.13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33.13 万元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33.13 万元置换公司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33.13 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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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王东晖 李 鑫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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