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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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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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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202

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评报字 (2025) 第 040454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日期: 2025年3月20日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院北京汇亚大厦 28层 邮编: 100073 电话: 010-68090001 传真: 010-68090099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1111020005202500481
合同编号: 中同华合同字(2024)2524号
报告类型: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40454号
报告名称: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
期满减值测试涉及的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1,809,000,000.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5年03月20日
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张晓信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 11200290
杜思岐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 37210477

张晓信、杜思岐已实名认可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目录

声明
释义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 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此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干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相关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 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我们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 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勘察;已对评估对象 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 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 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但我们仅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及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得 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mathbf{I}$

释义

本报告中, 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委托人、贵公司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鼎科技)
中同华或我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金宝电子 被评估单位简称
经济行为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期
满减值测试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协
经济行为批复文件
评估对象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资产与负债
募投项目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2000 吨/年高速高频板 5G 用 (HVLP) 铜箔项
母公司口径 是指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母公司财务报告
合并口径 是指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市场价值 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 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收益法 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 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
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 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 计算价值比率,
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 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 计算价值
比率, 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
体方法。 控制权以及交易数量可能影响交易案例比较法中的可比企
业交易价格。
元、万元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评估师、评估专业人员、评
估人员、我们
本评估项目组人员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同华评报字 (2025) 第 040454 号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恰当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 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期满 减值测试涉及的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 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在业绩承诺 期届满减值测试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包括流动资产、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收益法和市场法, 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340.170.91万元, 负债为 217,604.85万元, 净资产为122,566.07万元, 上述账面价值未经审计。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0,900.00万元, 增值率47.59%。 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増减值 增值率%
A B $C = B - A$ $D=C/Ax$ 100
流动资产 1 215,814.36
非流动资产 $\overline{c}$ 124,356.55
其中: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 0.00
固定资产 4 98,274.71
在建工程 5 3,650.06
使用权资产 6 456.54
无形资产 7 14,400.61
其中: 土地使用权 8 14,304.09
商誉 9 1,778.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5,171.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 624.91
资产总计 12 340,170.91
流动负债 13 200,240.78
非流动负债 14 17,364.07
负债总计 15 217,604.8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6 122,566.07 180,900.00 58,333.93 47.59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结 论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重大特别事项说明:

由于2021年宝鼎科技收购金宝电子63.87%的股权未包含当时的募投项目,2023年 4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金宝电子引进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 资 4000 万元, 对金宝电子进行增资, 上述经济行为亦是在 2021 年重组之后, 因此本 次评估范围剔除上述两事项对财务数据的影响,本次评估范围与评估基准日企业的实 际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存在不同。上述调整事项已取得委托人确认。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同华评报字 (2025) 第 040454 号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恰当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 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期满 减值测试涉及的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 司,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30000143839073P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854.2039 万(元)
实收资本 40,854.203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旭峰
成立日期 1999-03-25
营业期限 1999-03-25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 钢、铁冶炼;
黑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钢
压延加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 金属结构制造; 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电 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和赁; 机械设备租赁; 进出口代理; 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选矿;贵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技术进出口;土石方 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矿产资源勘查; 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 委托人简介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鼎科技, 股票代码 002552。截至评估基准日, 宝鼎 科技大股东为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8.41%。山东金都国 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招远市国有企业,股东为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持股比例为100%。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70000613422054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8,885.64 万(元)
实收资本 8,885.6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林昌
成立日期 1993-12-28
营业期限 1993-12-28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 26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 268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进出口代理; 玻璃纤维及制
品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货物进出口; 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0 A.N. M. A.

2.企业简介

1) 历史沿革

(1)1993年12月, 金宝电子设立

金宝电子于1993年12月28日由电子材料厂、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CMCDI")及香港全汇共同设立, 设立时项目总投资为2,350万美元, 注册资本为1,000 万美元,其中电子材料厂以厂房等建筑设施、机械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计折550万美元 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55%; CMCDI以300万美元现汇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30%; 香港全汇 以150万美元现汇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15%。住所为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0号, 经营范 围为生产销售电子绝缘材料产品。

1993年12月20日, 合资各方签署《中外合资经营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章程》和 《中外合资经营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合同》,并于1993年12月25日取得招远市对外 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合资经营"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等文件的批 复》(招外经[1993]464号)。

1993年12月27日, 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 书》 [(93) 烟工商外名字第78号], 核准公司名称为"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1993年12月27日, 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关于颁发中外合资经营<招沅 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批准证书的通知》 [(93) 烟外经资字2196号], 并向金宝电子核发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烟字[1993]5785号)。

1993年12月28日,金宝电子取得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工商企合鲁烟副字第2324号)。

金宝电子设立时分两期实缴出资, 具体情况如下:

①第一期实缴出资

1993年2月5日, 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招远分所出具《关于对烟台市招远电子材 料厂部分固定资产评估的报告》[招会估字(1993)第1号],对电子材料厂拟用于出资 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截至1992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为34,257,843 元。招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3年2月16日出具《关于资产(单项)评估底价确认通 知书》 [(1993)招国资评第1号], 对电子材料厂拟出资部分资产的评估结果经审核确 认总底价为550万美元。

1994年3月4日, 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招远分所出具《验资报告》[(94)招会外 字第4号], 确认按照《关于对烟台市招远电子材料厂部分固定资产评估的报告》[招会 估字(1993)第1号],电子材料厂于1994年1月1日投入金宝电子的房屋、设备、土地使 用权共计424.65万美元, 占应出资额的77.21%。因评估时间与产权转移时间相差一年, 经合营各方协商, 电子材料厂上述出资金额按评估值的95%投资。CMCDI截至1994年2 月26日共汇入金宝电子投资款180万美元,占应出资额的60%;香港全汇截至1994年2月 25日共汇入金宝电子投资款90万美元, 占应出资额的60%。三方首期共计出资694.65万 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9.47%。

②第二期实缴出资

1994年3月29日, 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招远分所出具《关于山东省招远电子材料 厂部分资产评估的报告》[招会估字(1994)第4号],对电子材料厂拟用于出资的在建 工程进行评估, 截至1993年9月30日, 评估价值为10,905,781.23元。招远市国有资产管理 局于1994年4月5日出具《关于资产(单项)评估底价确认通知书》[(1994)招国资评 第7号],对电子材料厂部分资产的评估结果经审核确认总底价为10.905.781.23元。

1994年10月3日,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招远分所出具《验资报告》[(94) 招会外 字第26号],确认按照《关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电子材料厂部分资产评估的报告》[招会 估字(1994)第4号],电子材料厂于1994年1月1日投入金宝电子的在建工程折合125.35 万美元, CMCDI于1994年4月11日汇入金宝电子投资款120万美元, 香港全汇于1994年4 月13日共汇入金宝电子投资款60万美元。三方两期共计出资1,000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 的100%。

34 8 8 9 9 8 8 9 9 1 1 1 1 1 2 1 2 3 9 1 1 2 3 1 1 2 3 1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电子材料厂 550.00 550.00
CMCDI 300.00 300.00

150.00

1.000.00

今宁由子设立时的股切体均加下

根据合资各方签署的《中外合资经营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合同》及《中外合资 经营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第一期实缴出资过程中,电子材料厂于1994 年1月1日投入金宝电子的房屋、设备、土地使用权共计作价424.65万美元,其中土地使 用权部分系经合营各方协商作价50.57万美元,未履行资产评估手续。

300.00

150.00

1.000.00

经查验金宝电子的工商档案资料,中外合资企业金宝电子1993年设立时中方投资 者电子材料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首期出资以其土地房产及设备等实物出资。1993年 12月28日,招远市土地管理局出具书面证明,电子材料厂实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8万平 方米。

2008年1月29日,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原烟台市招远电子材料厂 以国有资产合资事宜的批复》(招国资[2008]1号),依据确认的评估结果,考虑了评

3

香港全汇

合 计

出资比例(%) 55.00

30.00

15.00

100.00

估基准日至合资日投入合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的因素, 按评估值的95%作为出 资价值,符合财政部令第14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及鲁国资字[1993] 第87号《关于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资产必须进行评估的通知》中的有关规 定,且金宝电子已合法成立,经营状况良好,合营各方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因此, 原电子材料厂上述出资行为合法有效。

金宝电子在上述设立过程中, 存在电子材料厂以实物资产出资但在评估过程中未 对其中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以及以评估值折价出资的情形,上述情形已经取得当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的事后确认,且金宝电子设立登记时依法取得了国资监管机构 及外经贸委等部门的审批同意, 合资各方对各方出资额一致认可, 相关出资资产已实 际投入并移交使用, 现考虑相关合资方均已退出, 合资各方对此并不存在任何争议和 纠纷, 且上述设立时的程序瑕疵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资不实或影响公司有效存 续的情形。

(2) 1999年12月, 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1999年4月26日, 金宝电子召开董事会会议, 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将对金宝电子的借 款转为股东对金宝电子的出资,将金宝电子注册资本增加至2.614万美元,投资总额增 加至2.998万美元。

1999年11月2日,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申 请增加总投资和注册资本的批复》[鲁外经贸外资字(1999)第1535号],同意金宝电子 总投资由2,350万美元增加至2,998万美元, 注册资本由1,000万美元增加至2,614万美元, 合资公司合同、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1999年11月2日, 金宝电子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外经贸鲁府字[1993]5785号)。

1999年11月29日, 山东招远市第二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证报告》[招二审验字 (99) 第126号], 截至1999年11月25日, 金宝电子增加注册投入资本13,396.2万元, 变更 后的投入资本总额240,335,285.39元,其中,实收资本220,962,000元(对应2,614万美元)。

1999年12月17日, 金宝电子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合鲁 烟总字第002324号-1/1)。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涉及的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 %)
电子材料厂 1 437.70 1,437.70 55.00
CMCDI 784.20 784.20 30.00
香港全汇 392.10 392.10 15.00

2,614.00 2,614.00 100.00

(3) 2001年6月,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1年6月1日, 香港全汇与高新技投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编号: CT[2001]年 第01号),香港全汇将其持有的金宝电子15%股权转让给高新技投,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3.380万元。电子材料厂和CMCDI书面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001年6月8日, 金宝电子召开董事会, 通过决议同意香港全汇将其在金宝电子的 15%股权有偿转让给高新技投。

2001年6月12日, 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关于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转 让股份的批复》(烟外经贸字[2001]792号),同意金宝电子股东香港全汇将其在金宝 电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高新技投,并向金宝电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烟字[1993]5785号)。

2001年6月22日, 金宝电子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合鲁烟 总字第002324号)。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电子材料厂 1,437.70 1 437.70 55.00
CMCDI 784.20 784.20 30.00
高新技投 392.10 392.10 15.00

2,614.00 2.614.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4) 2002年12月, 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2年4月23日,招远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资 产评估报告书》[招会评字(2002)37号],截至2002年3月31日,金宝电子净资产评估价 值为254,460,209.32元。

2002年10月6日, 招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意见, 同意并确认招会评字(2002) 37号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同意电子材料厂将其所持有的金宝电子6%和2%的股权分别 以1,500万元和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环保和山东佶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佶达")。

2002年10月8日, 金宝电子召开董事会, 决议同意电子材料厂将其持有的金宝电子

6%和2%的股权分别有偿转让给中国环保和山东佶达。CMCDI和高新技投放弃本次股权 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同日, 电子材料厂分别与中国环保、山东佶达签订了《股权转让 合同书》。

2002年12月10日, 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对招远金宝电子有限 公司申请股权转让及变更董事会成员报告的批复》(烟外经贸字[2002] 1528号), 并向 金宝电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烟字[1993]5785 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电子材料厂 1,228.60 1,228.60 47.00
2 CMCDI 784.20 784.20 30.00
3 高新技投 392.10 392.10 15.00
中国环保 156.80 156.80 6.00
5 山东俊嘉 52.30 52.30 2.00

2,614.00 2,614.00 100.00

(5) 2007年4月,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11月30日, 北京国有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国友 大正评报字[2006]第073号), 截至2006年6月30日, 金宝电子净资产评估值为26,780.43万 元,该评估结果经金宝电子2006年12月填报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予以备案。

2007年1月10日, 金宝电子召开董事会, 决议同意中国环保将其在金宝电子持有的 5%股权以1,408.33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新技投,将其在金宝电子持有的1%股权以 281.666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烟台瑞华。其他股东书面声明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 权。

2007年1月23日,中国环保与高新技投、烟台瑞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 (2007)年(016)号],天津产权交易市场于2007年2月12日对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了《产 权交易鉴证书》(津产权鉴字[2007]第066号)。

2007年4月6日, 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及变更董事会成员的批复》(烟外经贸[2007]90号),并于2007年4月23日向 金宝电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烟字[1993]5785 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电子材料厂 1,228.60 1.228.60 47.00
o CMCDI 784.20 784.20 30.00
高新技投 522.80 522.80 20.00
山东佶达 52.30 52.30 2.00
5 烟台瑞华 26.10 26.10 1.00

2,614.00 2,614.00 100.00

(6) 2007年9月, 金宝电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7日,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鲁 工商)名称变核外企字 (2007) 第08号], 核准变更公司名称为"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07年5月28日,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亚太审字 [2007]A-C-40号), 金宝电子截至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99,627,795.32元。

2007年5月31日,天津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拟 进行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07)第0029号],2007年7月26日, 天津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项目 资产评估补充报告》[中联评报字(2007)第0029号],金宝电子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 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2.774.35万元。

2007年7月30日, 金宝电子召开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 决议同意金宝电子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金宝电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金宝电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

2007年7月30日, 电子材料厂、CMCDI、高新技投、山东俊嘉、烟台瑞华共同签署 了《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各发起人按其在金宝电子的原 有股权比例以各自在金宝电子中所拥有的权益出资,足额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所认 购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2007年9月11日, 商务部下发《关于同意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514号),同意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向金宝电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资审字|2007|0354号)。

2007年9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招远金宝电 子有限公司变更设立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 国资产权函[2007]99号),批复同意金宝电子变更设立为金宝电子。

2007年9月15日, 金宝电子召开创立大会, 决议同意设立股份公司, 同意以金宝电 子经审计的净资产额折合股份公司股份总额,截至2006年12月31日,金宝电子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29.962.78万元,将前述净资产额按1:0.9305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 每股面值1元,共计27.880万股。

2007年9月15日,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亚太验字 [2007]A-C-6号), 验证截至2007年9月15日止, 金宝电子(筹)已将原金宝电子的净资 产人民币299,627,795.32元按1: 0.9305的折股比例折成27.880万股。

2007年9月20日, 金宝电子取得变更后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 股鲁总字第004287号)。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额
(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电子材料厂 131,036,000 47.00 净资产折股
2 CMCDI 83,640,000 30.00 净资产折股
高新技投 55,760,000 20.00 净资产折股
山东佶达 5,576,000 2.00 净资产折股
5 烟台瑞华 2,788,000 1.00 净资产折股

278,800,000 100.00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宝电子在1999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和2007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 中,由于未经外汇局批准,外资股东注册资本增加存在非法套汇的行为。2014年1月27 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向金宝电子出具烟汇罚[2014]2号《行政处罚决定 书》, 对金宝电子的违法行为处以96万元罚款。认定金宝电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 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外 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的增加、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持董事会决议,经外汇 局核准后,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持外汇局核发的售汇通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的规定,属于非法套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 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 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 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 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 理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条款内容含义和适用原则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 规定'......《条例》第四十条'等非法套汇行为'包括违反规定以人民币支付应当以外汇支 付款项的行为、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境内款项由对方给付外汇的行为以及境外投资者 未经外汇局批准以人民币在境内投资的行为。2014年1月28日, 金宝电子依法缴纳了上 述罚款。上述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针对金宝电子的非法套汇行为依法作出 了罚款的决定,但未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金宝电子两次增资外资股东的出 资不存在被主管机关要求退回的情形,且两次增资的出资已履行验资程序,并经主管 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和登记,金宝电子的非法套汇行为被外汇管理部门 予以行政处罚不会导致其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2021年4月18日,中兴华会计师分别对金宝电子1999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和2007年9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中兴华验字 (2021) 第030019号]、[中兴华验字 (2021) 第030020号]。

(7) 2010年12月, 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12月7日, 山东海天资产评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山东金宝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拟改善资本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核实全部股东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书》[鲁海资评报字(2010) 第34号], 确认以2010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经评估金宝 电子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86,613.15万元,评估价格为3.11元/股。

2010年12月24日,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关于同意山东招金集团有限 公司增资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招国资[2010]9号),同意招金集团以 每股3.25元认购金宝电子增发股份中的3,200万股。

2010年12月24日, 金宝电子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增资扩 股方案。金宝电子注册资本由27,880万元增至32,280万元,招金集团以货币出资10.400 万元,其中3,200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其余7,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海通开元以货 币出资1,950万元,其中600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3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招远 君昊以货币出资1,950万元,其中600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350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

同日,金宝电子分别与招金集团及海通开元、招远君昊就上述增资事项签署了《山 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2010年12月28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山东金宝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10]143号), 同 意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设置方案。

2010年12月29日, 山东省商务厅核发《关于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 的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10]1103号),并向金宝电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字[2010]1082号)。

2010年12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大信验字[2010]第3-0033号),验证截至2010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各方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4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4,300万元,实际出资金额超过认缴注 册资本9.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12月30日,金宝电子取得变更后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000400004759).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电子材料厂 131,036,000 40.59
2 CMCDI 83,640,000 25.91
3 高新技投 55,760,000 17.27
4 招金集团 32,000,000 9.91
5 海通开元 6,000,000 1.86
6 招远君昊 6,000,000 1.86
山东佶达 5,576,000 1.73
8 烟台瑞华 2,788,000 0.86

322,800,000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 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8) 2014年4月, 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年4月17日, CMCDI与昌林实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CMCDI将其持有的金宝 电子8,364万股股份以10,4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昌林实业,转让价格为1.25元/股。本次股 权转让作价参考烟台永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金宝电子评估净 资产值经双方协商确定。

2014年4月22日, 金宝电子召开股东大会, 决议同意CMCDI将其持有的金宝电子8.364 万股以10.455万元转让给昌林实业,转让价格为1.25元/股。

2014年5月28日, 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鲁商审[2014]164号),同意CMCDI将其持有的金宝电子25.91%股 权转让给昌林实业,金宝电子变更为内资企业,并缴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字[2010]1082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宝电子企业性质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变更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电子材料厂 131,036,000 40.59
2 昌林实业 83,640,000 25.91
3 高新技投 55,760,000 17.27
4 招金集团 32,000,000 9.91
5 海通开元 6,000,000 1.86
6 招远君昊 6,000,000 1.86
山东俊嘉 5,576,000 1.73
8 烟台瑞华 2,788,000 0.86

322,800,000 100.00

后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9) 2017年9月, 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7年6月20日, 金宝电子召开股东大会, 决议同意高新技投将其持有的金宝电子 5,576万股全部转让给昌林实业。

高新技投本次股权转让采取挂牌交易,转让价格参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2017年4月26日出具的《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山东金宝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报 告》[天兴评报字(2017) 第0427号], 根据该报告, 截至2017年2月28日, 金宝电子净资 产评估价值为24,035.88万元。

2017年9月13日, 高新技投与昌林实业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2017)年 (235) 号], 约定高新技投将其持有的金宝电子17.27%股权以47,883,333元的价格转让给昌林实 业, 即每股转让价格约为0.8587元。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于2017年10月19日出具《产权交 易凭证(A类)》(鲁产权鉴字第1622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昌林实业 139,400,000 43.18
2 电子材料厂 131,036,000 40.59
3 招金集团 32,000,000 9.91
4 海通开元 6,000,000 186
5 招远君昊 6,000,000 1.86
6 山东佶达 5,576,000 1.73
烟台瑞华 2,788,000 086

322,8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10) 2017年10月, 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7年10月17日, 海通开元与昌林实业签订《关于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通开元将其持有的金宝电子1.86%股权转让给昌林实业, 股份 转让总价款为515.22万元, 即每股转让价格为0.8587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前次股 权挂牌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在金宝电子截至2017年2月28日的净资产评估值的基础上 协商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昌林实业 145,400,000 45.04
2 电子材料厂 131,036,000 40.59
3 招金集团 32,000,000 9.91
4 招远君昊 6,000,000 1.86
5 山东佶达 5,576,000 1.73
6 烟台瑞华 2,788,000 0.86

322,800,000 100.00

(11) 2017年11月, 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7年11月28日, 烟台瑞华与李林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烟台瑞华将其 持有的金宝电子2,788,000股股份转让给李林昌,转让价格为0.86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 为239.768万元。

2017年11月28日, 电子材料厂与永裕电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电子材料 厂将其持有的金宝电子131,036,000股股份转让给永裕电子,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97,561,639.92元, 即每股转让价格约为0.7445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在金宝电子截至2017年2月28日的净资产评估值的 基础上协商确定。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昌林实业 145,400,000 45.04
2 永裕电子 131,036,000 40.59
3 招金集团 32,000,000 9.91
招远君昊 6,000,000 1.86
5 山东佶达 5,576,000 1.73
6 李林昌 2,788,000 0.86

322,8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12) 2020年10月, 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10月13日,金宝电子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东 同比例增资及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原股东以每股1.25元的价格同比例增资 36,731.5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由32.280.00万元增加至61.665.20万元。

同日,昌林实业、永裕电子、招金集团、招远君昊、山东俊嘉、李林昌与金宝电 子签署《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020年10月29日, 金宝电子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6134220547)

2021年5月9日, 中兴华会计师出具《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 华验字(2021) 第030021号], 验证截至2020年12月22日止, 金宝电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出资。金宝电子本期新增股本293,852,000.00元,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367,315,000.00 元, 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宝电子变更后注册资本为616,652,000.00元, 实收 资本为616,652,000.00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 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昌林实业 277,761,000 45.04
永裕电子 250,321,000 40.59
3 招金集团 61,130,000 9.91
4 招远君昊 11,462,000 1.86
5 山东佶达 10,652,000 1.73
6 李林昌 5,326,000 0.86

616,652,000 100.00

(13) 2020年11月, 第一次减少注册资本

2020年11月3日, 金宝电子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同意公司按照8:1 的比例对全体股东进行缩股, 注册资本由61,665.2万元减少至7,708.15万元。

2020年11月4日, 金宝电子在《中华工商时报》发布减资公告。

2020年12月23日, 金宝电子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6134220547)

2021年5月16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 华验字(2021) 第030022号], 验证截至2020年12月23日止, 金宝电子已减少股本人民币 539,570,500.00元,金宝电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7,081,5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 为人民币77,081,500.00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东名称或姓名
特股数额

持股比例
΄%.

- 大太 하고시
⊢⊣
720,125
34,7
45.04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永裕电子 31,290,125 40.59
招金集团 7,641,250 9.91
招远君昊 1,432,750 1.86
5 山东佶达 1,331,500 1.73
6 李林昌 665,750 0.86

77,081,500 100.00

(14) 2020年12月, 第八次股权转让

2020年12月6日, 金宝电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公司拟通过设立天津永裕、天津智造、天津润丰、天津润昌、 天津裕丰等五家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20年12月22日, 金宝电子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

2020年12月23日,李林昌与天津永裕、昌林实业与黄宝安、天津永裕、天津智造、 天津润丰、天津润昌、天津裕丰分别签署《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李林昌向天津永裕转让其所持有的金宝电子66.575万股股份;昌林实业分别向黄宝安转 让其所持有的金宝电子121.05万股股份,向天津智造转让其所持有的金宝电子57.877万 股股份,向天津润丰转让其所持有的金宝电子51.877万股股份,向天津润昌转让其所持 有的金宝电子43.252万股股份,向天津裕丰转让其所持有的金宝电子35.627万股股份, 向天津永裕转让其所持有的金宝电子19.177万股股份。本次股权激励的转让价格为10 元/股。

平伏放仪转讧元成后,金玉电士放仪绐构如下: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昌林实业 31,431,525 40.78
$\overline{2}$ 永裕电子 31,290,125 40.59
3 招金集团 7,641,250 9.91
4 招远君昊 1,432,750 186
5 山东俊嘉* 1,331,500 1.73
6 黄宝安 1,210,500 1.57
天津永裕 857,520 1.11
8 天津智造 578,770 0.75
9 天津润丰 518,770 0.67
10 天津润昌 432 520 0.56
11 天津裕丰 356,270 0.46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额
′股
持股比例
$\mathcal{O}_0$
ы 77,081,500 100.00

(15) 2021年2月, 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1年2月21日, 金宝电子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通过 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战略投资者以每股16元的价格增 资15,869.6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7,708.15万元增加至8.700万元。

2021年2月23日, 金宝电子及其实际控制人李林昌分别与青岛相兑、深圳国宇、昆 山齐鑫签署《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金宝电子拟增资991.85万股, 每股价格16元,其中:青岛相兑认购金宝电子新增股份433.85万股,青岛相兑向金宝电 子支付增资款6.941.6万元, 其中433.85万元计入金宝电子注册资本, 其余6,507.75万元列 入金宝电子资本公积;深圳国宇认购金宝电子新增股份288万股,深圳国宇向金宝电子 支付增资款4.608万元,其中288万元计入金宝电子注册资本,其余4.320万元列入金宝电 子资本公积;昆山齐鑫认购金宝电子新增股份270万股,昆山齐鑫向金宝电子支付增资 款4,320万元, 其中270万元计入金宝电子注册资本, 其余4,050万元列入金宝电子资本公 积。

2021年5月17日, 中兴华会计师出具《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 华验字(2021)第030023号],验证截至2021年3月30日止,金宝电子已收到青岛相兑、 深圳国宇、昆山齐鑫缴纳的出资共计158,696,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9,918,500.00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8,777,500.00元。金宝电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7.000.000.00元, 金宝电子的实收资本为87.000.000.00元。

2021年2月25日, 金宝电子取得增资后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6134220547)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昌林实业 31,431,525 36.13
$\overline{2}$ 水裕电子 31,290,125 35.97
3 招金集团 7,641,250 8.78
4 青岛相兑 4,338,500 4.99
5 深圳国宇 2,880,000 3.31
6 昆山齐鑫 2,700,000 3.10
招远君昊 1,432,750 1.65
8 山东俊嘉 1,331,500 1.53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9 黄宝安 1,210,500 1.39
10 天津永裕 857,520 0.99
11 天津智造 578,770 0.67
12 天津润丰 518,770 0.60
13 2 天津润昌 432,520 0.50
14 天津裕丰 356,270 0.41

87,000,000 100.00

(16) 2021年8月,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金宝电子63.87%的股权

2021年8月,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119,735.75 万元受让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持有的金宝电子63.87%的股权,发行 102,689,322 股, 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宝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
宝鼎科技 5,556.85 5,556.85 63.87
昌林实业 3 143.15 3,143.15 36.13
8,700.00 8,700.00 100.00

(17) 2022年8月, 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18) 2023年4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金宝电子引进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对金宝电子进行增资,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5014号),本次增资双方以不低于 183,208.31万元(评估价值198,619.56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5,411.25万元)为增资依据。 经双方协商同意, 最终以187,462.59万元计算持股比例, 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股2.09%, 其中185.6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3,814.36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

截至评估基准日, 金宝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宝鼎科技 5,556.85 5,556.85 62.54
昌林实业 3,143.15 3,143.15 35.37
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
185.64 185.64 2.09
8,885.64 8,885.64 100.00

2) 投资分子公司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金宝电子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无分公司。被 投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持股
比例
实缴资
主营业务 净资产
(万元)
山东金都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2006-6-21 王维河 18,000
万元
100% 18,000
万元
铜箔、覆铜板产
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
20,618.63
$\overline{2}$ 金宝电子(铜
陵)有限公司
2016-5-24 温卫国 20,000
万元
100% 20,000 万
覆铜板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
27,094.42
3 烟台松磊商贸
有限公司
2016-1-27 路文玲 500 万元 100% 500 万元 电解铜贸易 $-1,159.12$
4 招远金宝(香
港)有限公司
1999-9-1 $\blacksquare$ 1万港币 100% 1万港币 覆铜板产品的
销售
$-1,358.34$
5 招远市金城热
力有限公司
2008-1-28 李宁波 2,966
万元
6.67% 2,966
万元
蒸汽热水供应 $-6,758.00$
6 招远市热电厂
有限公司
2006-7-28 李宁波 4,436
万元
6.66% 4,436
万元
蒸汽热水供应 $-3,703.77$
  1. 主营业务简介

(1)主营业务情况

金宝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铜箔、覆铜板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电子铜箔和覆铜板作为现代电子工业不可替代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5G 通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穿戴、医疗电子、物联网络、航天军工 等领域。

(2)主要产品情况

金宝电子主营产品包括电子铜箔和覆铜板两大类。

电子铜箔是制造覆铜板(CCL)、印制电路板(PCB)的主要原材料, 覆铜板及印 制电路板是现代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件,被广泛应用于5G通讯、平板 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领域。

覆铜板(CCL)是由玻纤布等作增强材料,浸以树脂胶液,单面或者双面覆以铜 箔, 经热压而成的一种板状材料, 是制造印制电路板(PCB)的基础材料, 主要起到 导电、绝缘和支撑三大功能。

  1. 近年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历史年度及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06,628.12 356 343.75 325,349.11
负债总额 201,302.04 240 093.02 201,665.22
净资产 105,326.08 116,250.73 123,683.89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营业收入 247,603.57 193 709.75 199,530.57
利润总额 9,149.51 7.017.16 7,763.84
净利润 8,784.99 6.924.65 7,433.16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49,349.96 350,612.64 365,651.10
负债总额 235, 145.89 227,798.71 235,075.46
净资产 114,204.08 122,813.93 130,575.64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营业收入 275,124.08 235 752.32 252,881.95
利润总额 10,051.81 3,464.04 7,730.16
净利润 10,117.02 4,615.30 7,824.11

以上 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10969号、大华审字[2024]0011007351号,均为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数据系金宝电子申报确认。

  1. 适用税种及税率情况
税种 计税依据/收入类型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
销 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分为 应交增值税 自营出口外销收入按照"免、抵、退"
办法核算
$6\%$
$9\%$ .
13%
土地使用税 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计缴 3.2 元/平方米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详见下表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利润总额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房产税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12%
$1.2\%$ .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率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15%
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5%
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 15%
招远金宝(香港)有限公司 16.5%
烟台松磊商贸有限公司 25%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于评估基准日持有被评估单位62.54%股权, 为其控股股东。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为产权关系。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宝鼎科技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收购金宝电子63.87%的股权, 按照《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对收 购标的进行减值测试,本次评估即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金宝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金宝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金宝电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资产类型和账面价值(母公司口径) 见下表:

- 並秋千世 - 八氏甲九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 1,836,337,164.74
货币资金 179,518,220.58
应收票据 282,533,600.09
4 应收账款 404,084,100.33
5 应收款项融资 79,113,374.04

$F = \pm \frac{1}{2}$

本結苗 舟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6 预付款项 5,020,717.43
7 其他应收款 508,196,973.17
8 存货 377,517,546.08
9 其他流动资产 352,633.02
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equiv$ .
1,417,153,956.74
11 长期股权投资 397,294,914.19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13 固定资产 905,494,600.01
14 在建工程 26,363,241.79
15 使用权资产 4,565,435.91
16 无形资产 67,906,160.44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26,795.09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02,809.31
19 资产总计
三、
3,253,491,121.48
20 四、流动负债合计 1,897,141,951.28
21 短期借款 485,556,696.20
22 应付票据 428,100,000.00
23 应付账款 192,964,516.90
24 合同负债 563,934.65
25 应付职工薪酬 8,950,427.40
26 应交税费 2,709,823.47
27 其他应付款 391,005,937.53
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8,876,101.54
29 其他流动负债 248,414,513.59
30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119,510,270.41
31 长期借款 92,500,000.00
32 租赁负债 3,426,219.54
33 递延收益 22,899,235.48
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4,815.39
35 六、负债总计 2,016,652,221.69
36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36,838,899.79
37 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236,838,899.79

由于2021年宝鼎科技收购金宝电子63.87%的股权未包含当时的募投项目, 2023年4 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金宝电子引进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4000万元, 对金宝电子进行增资, 上述经济行为亦是在2021年重组之后, 因此本次评 估范围剔除上述两事项对财务数据的影响,本次评估范围与评估基准日企业的实际资 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存在不同。上述调整事项已取得委托人确认。

本次评估采用合并口径报表为基础, 调整后的合并口径评估范围及具体资产负债

类型和账面价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1 流动资产合计
$\overline{\phantom{a}}$
2,158,143,600.36
$\overline{2}$ 货币资金 241,746,188.44
3 应收票据 391,222,813.66
4 应收账款 721,549,040.54
5 应收款项融资 156,463,130.01
6 预付款项 12,263,923.10
$\overline{7}$ 其他应收款 1,309,082.34
8 存货 627,457,609.23
$\boldsymbol{9}$ 其他流动资产 6,131,813.04
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equiv$ .
1,243,565,543.49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13 固定资产 982,747,148.38
14 在建工程 36,500,627.39
15 使用权资产 4,565,435.91
16 无形资产 144,006,091.47
17
18
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82,091.45
19 51,715,002.08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三、资产总计
6,249,146.81
21 流动负债合计
四、
3,401,709,143.85
22 短期借款 2,002,407,754.25
23 应付票据 1,075,493,160.52
151,240,000.00
24 应付账款 247,106,992.18
25 合同负债 1,329,779.48
26 应付职工薪酬 14,601,064.98
27 应交税费 3,888,223.84
28 其他应付款 14,714,286.84
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3,805,918.75
30 其他流动负债 340,228,327.66
31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173,640,725.24
32 长期借款 138,000,000.00
33 租赁负债 3,426,219.54
34 递延收益 27,257,808.78
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56,696.92
36 负债总计
六、
2,176,048,479.49
37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25,660,664.36
38 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225,660,664.36

(一)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与委托评估时申报的资产负债、范围一致,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 评估范围一致。

(二) 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和存货,实物资产主要分布在山东省招远市国 大路268号金宝电子厂区、山东省招远市天府路286号金宝电子厂区、山东省烟台市招 远市开发区金晖路229号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翠 湖四路3708号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厂区。主要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 房屋建(构)筑物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 施,其中:房屋建筑物56项,主要为自建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和金晖商贸城,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43项,主要为园区内的道路、闱墙、水池、管网等辅助配套设 斾。

(1)房屋建筑物

①1#厂房: 该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于2004年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物 共计4层, 檐高约为20米, 建筑面积11,419.71平方米, 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 础,外墙粉刷涂料,内墙粉刷白色涂料,地面为环氧树脂漆地面,现浇板表面粉刷白色 涂料顶棚,卷帘门、塑钢窗。截至到评估基准日,该房屋建筑物日常维护较好,外观 及各项配套设施设备良好, 能够正常使用。

②山语华庭: 该建筑物共计5项, 于2011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委估房屋建筑物 分布在10层、12层、16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共计622.37平方米,建筑 物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式基础, 外墙粉刷涂料, 内墙粉刷白色涂料, 地面为面砖地面, 现浇板表面粉刷白色涂料顶棚,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房间为木门,塑钢窗。截至到 评估基准日, 该房屋建筑物日常维护较好, 外观及各项配套设施设备良好, 能够正常 使用。

③金宝技术研发中心大楼:该建筑物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于2018年1月建成并 投入使用,建筑物共计6层, 檐高约为24米, 建筑面积3,511.21平方米, 建筑物采用钢筋 混凝土独立基础, 外墙粉刷涂料, 内墙粉刷白色涂料, 地面为面砖地面, 矿棉板吊顶, 大厅安装自动玻璃门、室内房间为木门, 塑钢窗。截至到评估基准日, 该房屋建筑物 日常维护较好, 外观及各项配套设施设备良好, 能够正常使用。

④联合厂房:该建筑物结构为钢结构,于2020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物共 计3层, 檐高约为15米, 建筑面积24,679.61平方米, 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型钢框架,夹芯板墙面,地面为环氧树脂漆地面,建筑物顶棚为夹芯板顶棚,并装配 有采光板,厂房外部为卷帘门、室内房间为塑钢门,塑钢窗。截至到评估基准日,该 房屋建筑物日常维护较好, 外观及各项配套设施设备良好, 能够正常使用。

⑤1#配套服务用房:该建筑物作为员工食堂及宿舍使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于2020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物共计7层,檐高约为28米,建筑面积7,822.97平方 米, 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外墙粉刷涂料, 内墙粉刷白色涂料, 地面为面 砖地面,矿棉板吊顶,大厅安装玻璃门、室内房间为木门,塑钢窗。截至到评估基准 日,该房屋建筑物日常维护较好,外观及各项配套设施设备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⑥金晖商贸城:金晖商贸城1号楼房地产共计15项,于2009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筑面积合计4,794.09平方米, 委估房地产分布在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4层和5 层, 其中4层共计5个铺面, 建筑面积共计1.547.87平方米; 5层共计10个铺面, 建筑面积 合计3.246.22平方米。内部装修地面整体平铺地砖,石膏板吊顶,玻璃门,白色涂料内 墙面。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房产处于空置状态,由于长时间未使用,房屋情况较差。

(2)构筑物

构筑物分布在各厂区地面上和其他生产辅助部门,主要是园区内的道路、围墙、 水池、管网等辅助配套设施等。管道沟槽主要有供热、供给排水管道等。

以上房屋建筑物结构主要为框架结构、混合结构和钢结构,管道沟槽主要为给排 水管道。企业资产日常使用及管理状况良好。

  1. 机器设备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设备的性能、精度、效 率等技术状态较好,各种设备按规定维修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状态检查,使用中基本 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合理的使用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发生过重大设备事 故,设备运行状态正常。

(1)机器设备共3017项,主要为生箔机组、表面处理机、电解净液槽、铜箔电解机、 阳床、阴床、混床、电解槽、分剪机、活性炭过滤机、精滤过滤机、重金属废水处理 机、板式换热器、起重机等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 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正常, 均可正 常使用。

(2)车辆共11辆, 主要包括轿车、商务车及货车辆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 车辆状况 较好,维护保养情况正常。

(3)电子设备共计1197项, 主要为配电柜、整流电源装置、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 机、复印机、空调、投影仪和监控设备等办公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 电子设备均可 正常使用。

企业设备由设备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定期进行维修, 设备保养良好, 使用状态较 佳。

  1.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企业尚在建设中或筹建中的项目。

  1.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分布在厂区内的仓库里, 供应科、备件科 的仓库格局布置合理, 企业每年年末进行一次大盘点, 平时进行一些小规模的抽查。

  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截止评估基准日, 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11宗, 土地使用权类 型为出让,明细情况如下:


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取得日
用地
性质
土地用
准用
年限
开发程
面积(m 2 )
1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3343 묵
招远市国大路
268 号
2014.06 出让 工业用
50 六通一
122,070.58
$\overline{2}$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1号
招远市国大路
268 号
2018.05 出让 工业用
50 六通一
8,819.00
3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74号
招远市国大路
268 号
2018.05 出让 工业用
50 六通一
15,896.00
$\overline{4}$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9 묵
招远市国大路
268 묵
2018.05 出让 工业用
50 六通一
16,589.00
5 鲁(2023)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1439 号
招远市国大路
268号
2019.05 出让 工业用
50 六通一
28,573.00
6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8141 号
招远市国大路
268号
2019.05 出让 工业用
50 2 六通一
35,627.00
$\overline{7}$ 鲁(2023)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7537 号; 鲁(2023)招远市
不动产权第 0009806号: 鲁
(2023) 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9801 号 鲁(2023) 招远市
不动产权第 0009800号; 鲁
(2023)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9798 号
招远市天府路
286 号
1999.12 出让 工业用
50 六通一
31.129.50
  1. 其他无形资产

(1)账面记录的其他无形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 475,144.33元, 为用友U8管理软件, 共计1项, 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和内容 取得日期 预计使用年限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价值
用友 U8 管理软件 2017.12. 10 1,465,618.24 475, 144, 33
合计 1,465,618.24 475 144 33

(2)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①专利技术

经核查,截至评估基准日,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拥有82项已获注册的专利技术,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类型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1 电解铜箔的灰色表面处理工
发明专利 200610070549.3 2009-12-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overline{2}$ 腰果苯酚改性酚醛树脂用于
制造纸基层压板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0710015205.7 2010-5-1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overline{\mathbf{3}}$ 树脂组合物及用该树脂组合
物生产银浆贯孔阻燃型纸基
覆铜板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0810238521.5 2010-11-10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overline{\mathbf{4}}$ 树脂组合物用于生产环保型
高耐浸焊阻燃型纸基覆铜板
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0710015203.8 2010-11-17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 腰果酚改性酚醛树脂及生产
环保型阻燃纸基覆铜板的方
发明专利 200810015904.6 2011-5-1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 高温高延展电解铜箔制造工
发明专利 2006100705506.0 2011-6-15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overline{7}$ 电解铜箔的黑色表面处理工
发明专利 201010245686.2 2011-8-10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8 一种电解铜箔的反面处理工
发明专利 201010245685.8 2012-3-2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9 FR-4 覆铜板用红化铜箔的表
面处理工艺
发明专利 201010245682.4 2012-6-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10 一种可用于生产高耐弯曲性
和低轮廓电解铜箔的复合添
加剂
发明专利 201010572965.X 2012-10-3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11 一种能够提高铜箔剥离强度
的表面处理粗化工艺
发明专利 201110120113.1 2012-11-14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12 环氧大豆油改性酚醛树脂及
用于生产非阻燃纸基覆铜板
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357985.X 2012-12-2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13 桐油改性烷基酚-酚醛树脂
组合物及用于生产高 CTI 阻
燃纸基覆铜板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358004.3 2013-6-2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14 替代压延铜箔用于挠性覆铜
板生产的双光电解铜箔及其
发明专利 201110365989.2 2013-9-25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序号
类型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生产工艺
15 一种降低电解铜箔粗糙度的
表面处理工艺
发明专利 201210062003.9 2014-11-1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16 一种挠性覆铜板用铜箔的表
面处理工艺
发明专利 201210120479.3 2015-4-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17 低翘曲电解铜箔生产工艺 发明专利 201210492733.2 2015-9-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18 一种消除电解铜箔内应力的
混合添加剂及用于生产低应
力铜箔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1310093219.6 2015-12-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19 一种电解铜箔表面处理剂的
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410325808.7 2015-12-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0 一种用于叉车的纸卷叉用工
具及叉车卸纸方法
发明专利 201310405153.X 2016-1-27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1 铜箔表面处理机胶辊胶层的
磨削方法及其使用的弧板夹
发明专利 201410328767.7 2016-5-18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2 电解无轮廓铜箔用混合添加
发明专利 201410348105.6 2016-5-18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3 一种 Fv0 级阻燃型纸基覆铜
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410338481.7 2016-7-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4 一种角度千分尺及其工件测
量方法
发明专利 201310405140.2 2016-7-27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5 无轮廓电解铜箔用表面处理
发明专利 201410347996.3 2016-8-24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6 一种高 CTI、无卤型 CEM-3
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510444556.4 2016-11-30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7 一种高 CTI、无卤型 CEM-1
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510443023.4 2017-1-1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8 一种高 CTI、高导热复合基
CEM-3 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510443021.5 2017-6-1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29 一种高耐热复合基覆铜板的
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510445636.1 2017-5-17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30 一种纸基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710001361.1 2018-8-7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31 一种电解铜箔表面的微细粗
化处理工艺
发明专利 201610421834.9 2018-8-14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32 一种无卤、无磷、环保阻燃
型复合基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1057438.9 2018-8-28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33 一种无卤、无磷、环保阻燃
型纸基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1057436.X 2018-8-28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34 一种可稳定剥离的超薄载体
铜箔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1021942.3 2018-9-1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35 一种低介电常数层压板的制
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1057428.5 2018-9-2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36 电解碱性蚀刻废液用的混合
添加剂及用其制备铜粉的方
发明专利 201710226911.X 2018-9-2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37 一种 CEM-1 覆铜板的制备方
发明专利 201611102752.4 2018-10-2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38 一种高耐热 CEM-1 覆铜板的 发明专利 201611057431.7 2018-10-19 山东金宝电子
序号
类 型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制备方法 有限公司
39 -种高剥离强度、无卤型
CEM-1 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1070309.3 2018-11-2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0 一种挠性覆铜板用铜箔表面
的黑色处理工艺
发明专利 201611169202.4 2019-2-5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1 一种用于电力电缆放线的支
撑装置及放线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0272782.3 2019-3-5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2 一种无卤树脂组合物及其制
成的半固化片和覆铜板
发明专利 201611057429.X 2019-3-15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3 一种提高电解铜箔高温防氧
化性能的表面处理工艺
发明专利 201610959285.0 2019-4-5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4 一种超薄载体铜箔的制备方
发明专利 201611022020.4 2019-4-1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5 种黑化铜箔的表面处理工
发明专利 201611030607.X 2019-5-2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6 一种无卤、高 Tg 覆铜板的制
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1057437.4 2019-5-3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7 电解无轮廓铜箔用混合添加
剂及用其制备电解铜箔的方
发明专利 201611021991.7 2019-7-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8 一种高耐热、高导热覆铜板
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710326649.6 2019-9-20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49 一种降低电解铜箔翘曲的处
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921832.5 2020-5-8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0 一种高性能超薄双面光铜箔
制备用添加剂
发明专利 201811086886.0 2020-6-2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山东
理工大学
51 电沉积制备微米级多孔铜箔
的电解液及用其制备微米级
多孔铜箔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742125.X 2020-7-7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2 一种行车梁及其使用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1135511.9 2020-7-28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3 -种高Tg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971075.2 2020-12-22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4 一种电解铜箔生产用阴极辊
的抛光工艺
发明专利 201711316672.3 2021-1-12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5 种锂离子电池负极集流体
用微孔铜箔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0457178.7 2021-1-22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6 一种用于高Tg无卤覆铜板的
含氮酚醛树脂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811524745.2 2021-4-2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7 一种附载体超薄电解铜箔的
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2010321703.X 2021-7-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8 一种高速高频领域用低成
本、低损耗覆铜板的制备方
发明专利 201910808267.6 2021-8-3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59 一种高耐热、高 CTI 的 CEM-3
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910808235.6 2021-12-3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0 一种高耐热低介电覆铜板及
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2010432344.5 2022-3-4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1 一种高抗剥铜箔的粗化工艺
方法
发明专利 202110126122.5 2022-4-1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序号
类 型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62 一种高耐热、高可靠性 CEM-1
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2010467862.0 2022-6-2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3 一种电解铜箔的表面有机化
处理装置
发明专利 202221328148.4 2022-10-14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4 一种电解铜箔生箔机组 发明专利 202221435564.4 2022-12-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5 一种用于铜箔表面的粗化处
理溶液及粗化处理工艺
发明专利 202111645336.X 2023-3-3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6 -种提高铜箔表面耐电化学
腐蚀性能的稀土表面处理剂
及表面处理工艺
发明专利 202111612894.6 2023-5-2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7 一种剥离层处理液及可剥离
的附载体超薄铜箔的制备方
发明专利 202111344368.6 2023-6-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8 一种提高电解铜箔耐腐蚀性
的表面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2111612770.8 2023-6-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69 一种高 CTI、高耐热覆铜板 发明专利 202320480653.9 2023-7-3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0 -种树脂组合物、树脂胶液、
半固化片及其覆铜板
发明专利 202210986262.4 2023-8-17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1 一种覆铜板用取样装置 发明专利 202320632301.0 2023-8-18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2 一种复合覆铜板 发明专利 202320611363.3 2023-9-8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3 一种提高铜箔与树脂附着力
的表面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2210695185.7 2023-9-29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4 一种载体超薄铜箔及其制备
方法
发明专利 202210627148.2 2023-10-17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5 一种树脂组合物及高Tg、低
Dk/Df 高频覆铜板的制作方法
发明专利 202210825202.4 2023-11-2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6 一种覆铜板胶液及其制备方
法、覆铜板
发明专利 202210985058.0 2023-11-21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7 一种附载体超薄铜箔及其制
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2210627115.8 2023-12-2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8 一种无卤低介电兼容高频
FR4 覆铜板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2111541617.0 2024-1-2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79 一种高频高速领域用无卤
化、低损耗覆铜板的制备方
发明专利 202210824874.3 2024-2-2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80 −种电解铜箔表面处理工艺
与 HVLP 铜箔产品及其应用
发明专利 202210627146.3 2024-4-26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81 一种环氧树脂胶液、环氧基
CEM-3 覆铜板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2210985025.6 2024-4-23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82 一种新型低介电常数覆铜板
胶液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2111133135.1 2024-12-24 山东金宝电子
有限公司

②商标

经核查,截至评估基准日,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拥有34项已获注册的境内商标 和10项境外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权人 注册号 图案 国际分类号 有效期截止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金宝电子 25301914 CCLPrO 6 2028.07.27 继受取得
$\overline{c}$ 金宝电子 322163 6 2028.08.29 继受取得
3 金宝电子 6563679 19 2031.05.06 原始取得
$\overline{4}$ 金宝电子 6563680 16 2030.11.20 原始取得
5 金宝电子 6563681 $\overline{7}$ 2030.06.27 原始取得
6 金宝电子 6563682 43 2030.07.20 原始取得
$\overline{7}$ 金宝电子 6563683 35 2030.12.20 原始取得
8 金宝电子 6563685 21 2030.11.20 原始取得
9 金宝电子 6563686 11 2030.06.20 原始取得
10 金宝电子 6563687 9 2030.04.20 原始取得
11 金宝电子 6563688 1 2030.06.13 原始取得
12 金宝电子 6563873 41 2031.04.13 原始取得
13 金宝电子 6563874 40 2030.03.27 原始取得
14 金宝电子 6563875 39 2030.12.20 原始取得
15 金宝电子 10211146 JINBAOS E $\boldsymbol{9}$ 2033.6.27 继受取得
16 金宝电子 10211147 Ŧ
INDAO13
$\,6\,$ 2033.6.27 继受取得
17 金宝电子 10211148 Ŧ 9 2033.12.13 继受取得
18 金宝电子 10211149 $\,6\,$ 2033.8.13 继受取得
序号 商标权人 注册号 图案 国际分类号 有效期截止日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9 金宝电子 10211150 9 2033.2.20 继受取得
20 金宝电子 10211151 $\, 6$ 2033.2.20 继受取得
21 金宝电子 10212951 17 2033.2.20 继受取得
22 金宝电子 10213040 37 2033.3.6 继受取得
23 金宝电子 10213208 JINBAOA Y 1 2033.3.6 继受取得
24 金宝电子 10213255 JINBAORX $\overline{7}$ 2024.05.13 原始取得
25 金宝电子 10213642 JINBAO 2 % 17 2033.3.6 继受取得
26 金宝电子 10213676 JINBAOAZ 37 2033.4.13 继受取得
27 金宝电子 10213690 JINBAORE 39 2033.2.27 继受取得
28 金宝电子 10213710 JINGAO AR 40 2 2033.2.20 继受取得
29 金宝电子 22231139 金宝科创 9 2028.04.06 原始取得
30 金宝电子 22231141 ZD $\boldsymbol{9}$ 2028.04.06 继受取得
31 金宝电子 22231142 科创 9 2028.02.27 继受取得
32 金宝电子 22231143 CCIPro 9 2028.01.27 继受取得
33 金宝电子 25301911 金宝科创 6 2028.07.06 原始取得
34 金宝电子 25301912 $\perp$ 6 2029.08.20 继受取得

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 注册地 商标权人 注册号 图案 国际分类号 有效期截止日 获取方式 他项权
1 香港 金宝电子 301074168 6, 11, 35 2028.03.16 原始取得
$\overline{2}$ 台湾 金宝电子 01348335 6 2029.01.31 原始取得
3 韩国 金宝电子 4011386220000 JINDAOS'S 6 2025.10.26 原始取得
4 韩国 金宝电子 4007971940000 6 2029.08.06 原始取得
5 泰国 金宝电子 Kor331259 6 2030.01.13 原始取得
$6\,$ 德国 金宝电子 DE30201501169
5
JINBAOAT 6 2025.02.28 原始取得
$\overline{7}$ 美国 金宝电子 4845265 JINGAOS 2 6, 9 2025.11.03 原始取得
8 印度 金宝电子 2900332 JINBAOA 1 6 2025.02.11 原始取得
9 越南 金宝电子 40270902000 JINBAOAX 6.9 2025.03.17 原始取得
10 印度尼西
金宝电子 IDM000225641 $\mathcal{L}_{\mathcal{S}}$ 6 2028.04.16 原始取得

3域名

经核查, 截至评估基准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拥有的已备案域名的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网站首页 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58.57.30.110 58.57.30.110 鲁 ICP 备 09099108 号
www.jinbao-china.com jinbao-china.com 鲁 ICP 备 09099108 号-1
$+$ in on $1$ r $1$ n $2$ r
  1. 长期股权投资

金宝电子拥有长期股权投资4项,评估基准日各项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06-6-21 100% 18,475.80
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 2016-5-24 100% 20,753.69
烟台松磊商贸有限公司 2016-1-27 100% 500.00
招远金宝 (香港) 有限公司 1999-9-1 100% 0.00

39,729.49

(三)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情况

除前述未入账无形资产外,无其它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考虑本次所执行的资产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 要求,评估结果应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 身条件等因素, 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 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4年12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

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会计期末因素。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提供价值 参考, 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 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的整体情况; 同时 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 查核实资产,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选择距相关经济行为计划实现日较接近 的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通过):

5.《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2019年1月2日财政 部令第97号修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12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91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令第65号):

10.《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 36号):

  1.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39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 732 号修订):

  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 年3月2日修订):

1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2001);

1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令, 2005):

  1.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 2016年6月 $24 \square$ :

1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

19.《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 号);

20.《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 64 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2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0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214号修订):

2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2021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24.《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第36号令2018 年5月16日):

  1.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7号)。

(二) 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0.《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4.《资产评估准则术语 2020》(中评协〔2020〕31号)。

(三) 权属依据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1. 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
    1. 专利证(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1. 商标注册证:
    1. 机动车行驶证: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四) 取价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协议、合同、发票等财务、经营资料:
    1.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 国家宏观、行业统计分析资料;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盈利预测及相关资料:
    1. 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
    1. 同花顺 iFnD 金融数据终端;
    1.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五)其他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1. 宝鼎科技与中同华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1. 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 中同华收集的技术统计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介绍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 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 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 以及活跃的交易;

(2) 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 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 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 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 评估对象能正常使用或者在用:

  • (2) 评估对象能够通过重置途径获得;
  • (3) 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以及相关贬值能够合理估算。

(二) 评估方法的选择及理由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 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理由: 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 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量化,故本次评估选用了收益法。

选用市场法评估的理由: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电子铜箔、覆铜板生 产和销售,在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可以找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 企业交易案例,故适用市场法评估。

未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理由: 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 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该方法在 企业价值评估时容易忽略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尤其不适用于一些拥有大量无形 资产经济实体的企业价值评估。根据行业特点,资产基础法一般无法反映被评估单位 各项资质、客户关系及经营网络等资源。同时结合本次经济行为、评估目的,本次评 估不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三) 收益法简介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法和企业自由现金 流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通常活用干 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

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为 权益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偿还付息债

务本金+新借付息债务本金

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和负息债务债权人在内的所有 投资者现金流量, 对应的折现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评估值内涵为企业整体价值。 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一营运资金增加一资本性 支出

本次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基本公式为:

$E = B - D$

式中: E 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 D 为负息负债的市场价值, B 为企业整体市场价值。

$B = P + \sum_{i} C_{i}$

式中: P为经营性资产价值, ΣG为评估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余 资产)的价值。

$$
P = \sum_{i=1}^{n} \frac{R_i}{(1+r)^i} + \frac{R_n * (1+g)}{(r-g) * (1+r)^n}
$$

式中: Ri: 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 折现率;

n: 预测期;

g-明确的预测期后, 预计未来收益每年增长率。 各参数确定如下:

1、自由现金流 Ri 的确定

R=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金增加-资本性支出 2、折现率 r 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公式如下:

$$
WACC = R_e \frac{E}{D+E} + R_d \frac{D}{D+E} (1-T)
$$

式中: Re: 权益资本成本:

Rd: 负息负债资本成本:

T: 所得税率。

3、权益资本成本 R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R_e=R_f+\beta xERP+R_s$

式中: Re为股权回报率:

Ri为无风险回报率:

β为风险系数;

ERP 为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4、折现率主要参数确定和计算过程如下:

1) 无风险利率

我们通过同花顺 iFinD 在沪、深两市选择从评估基准日至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 10年期的公开交易国债,并筛选(例如:去掉交易异常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国债)获 得其按照复利规则计算的到期收益率(YTM),取筛选出的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 均值作为本次评估的无风险利率。

2) 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股权市场风险溢价是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预期 超额收益即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利率的溢价。我们选择利用中国 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股权市场风险溢价,目前国内沪、深两市有许 多指数,能够较好反映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股票风险状况参考样本为沪深300指数, 因此,我们确定以沪深300指数所对应的300只成份股作为计算股权市场风险溢价的 具体样本,考虑到证券市场股票波动的特性,我们选择10年的间隔期作为股权市场风 险溢价的计算年期,也就是说每只成份股的投资回报率都是需要计算其十年的平均值 投资回报率作为其未来可能的期望投资回报率。我们借助 iFinD 的数据系统提供所选择 的各成份股每年年末收盘价是 iFinD 数据中的年末定点"后复权"价,通过计算年期内的 几何平均收益率和各年的无风险利率确定各年的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具体计算方法是将每年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收益几何平均值计算出来后,需要将 300 个股票收益率计算平均值作为本年几何平均值的计算 ERP 结论, 这个平均值我们 采用加权平均的方式, 权重则选择每个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计算中的权重。通过估 算我们可以分别计算出计算年期内10年每年的市场风险超额收益率 ERPi, 剔除最大 值、最小值,并取平均值后可以得到最终的股权市场风险溢价。

3)可比公司选取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情况,在本次评估中,我们初步采用以

下基本标准作为筛选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

●对比公司近两年为盈利公司:

●对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

●对比公司只发行人民币 A 股:

●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 或者受相同经 济因素的影响,并且主营该行业历史不少于2年。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我们利用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讲行筛选,综合考虑可比 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 展阶段等多方面因素,最终选取确定可比上市公司。

4) 资本结构

我们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的差异,并结 合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的融资规划情况,采用目标资本结构作为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 构, 在确定目标资本结构时是采用市场价值计算债权和股权的权重比例。

5) 贝塔系数

①我们通过上述可比公司确定标准选取确定的上市公司, 选取 iFinD 公布的B计算 器计算对比公司的B值, 上述B值是含有对比公司自身资本结构的B值。

②根据以下公式, 我们可以分别计算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 β:

Unleveredß=Leveredß/[1+(1-T)×D/El

式中: D-债权价值; E-股权价值; T-适用所得税率。

将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β计算出来后, 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Unleveredβ。

3再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 计算被评估单位 $LeveredB:$

Leveredß= Unleveredß×[1+(1-T)×D/E]

式中: D-债权价值; E-股权价值; T: 适用所得税率;

4我们估算B系数的目的是估算折现率,该折现率是用来折现未来的预期收益,因 此折现率应该是未来预期的折现率,因此要求估算的β系数也应该是未来的预期β系数。

我们采用的β系数估算方法是采用历史数据,因此我们实际估算的β系数应该是历 史的β系数而不是未来预期的β系数。为了估算未来预期的β系数,我们对采用历史数据 估算的B系数进行 Blume 调整。

Blume 提出的调整思路及方法如下:

$\beta_a = 0.35 + 0.65 \beta_b$

其中: $\beta$ 为调整后的β值, $\beta$ 为历史β值。

6) 特定风险报酬率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投资回 报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不能直接估算单个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一般认为单个公司的 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的投资 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针对投资组合所具有的全部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额回报率。

特定风险报酬率主要是针对公司具有的一些非系统的特有因素所产生风险的风险 溢价或折价,我们通过对企业的风险特征、企业规模、业务模式、所处经营阶段、核 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依赖等因素进行分析,结合评估人员以往执业经验判断 综合分析确定特定风险报酬率。

7) 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实际上是被评估单位的债权投资者期望的投资回报率。

不同的企业,由于企业经营状态不同、资本结构不同等,企业的偿债能力会有所 不同, 债权投资人所期望的投资回报率也应不尽相同, 因此企业的债权投资回报率与 企业的财务风险, 即资本结构密切相关。

我们在考虑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绩、资本结构、信用风险、抵质押以及担保等因 素, 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调整确定 债权期望报酬率。

5、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余资产)ΣCi 的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 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本次评估采用适合的方法讲行评估。

(三) 市场法简介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 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上市公司比较法 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评估结 论应当考虑控制权和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 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控制权 以及交易数量可能影响交易案例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交易价格。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在控制权和流动性方面的差异及其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 响。

本次评估选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价值比率为 PB。

上市公司比较法的基本步骤具体如下:

首先选择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并且股票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 司, 然后通过交易股价计算对比公司的市场价值;

选择对比公司的一个或几个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参数, 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售率(EV/S)、市研率(P/RR)或企业价值倍数(EV/EBIT、 EV/EBITDA) 等作为"分析参数", 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 关系---称之为比率乘数:

对上述比率乘数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反映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差异:

将调整后的比率乘数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的相应的分析参数中,从而得到委估对象 的市场价值。

交易案例比较法的基本步骤具体如下:

首先选择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可比交易案例,确定交易案例标的市场价 值:

选择交易案例的一个或几个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参数, 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售率(EV/S)、市研率(P/RR)或企业价值倍数(EV/EBIT、 EV/EBITDA) 等作为"分析参数", 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 关系---称之为比率乘数:

对上述比率乘数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反映可比案例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差异:

将调整后的比率乘数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的相应的分析参数中,从而得到委估对象 的市场价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 评估准备阶段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 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确定项目负责人, 组成评估项目组,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辅导被评估单位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资料。

(二) 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 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评估 人员通过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讲行了 必要的清查核实, 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从各种可 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三) 评定估算和编制初步评估报告阶段

项目组评估专业人员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 算的依据和底稿;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 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各专业及各类资 产的初步测算结果和评估说明。

审核确认项目组成员提交的各专业及各类资产的初步测算结果和评估说明准确无 误, 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 编制初步 评估报告。

(四) 评估报告内审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阶段

本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形成评估结论;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的相关 当事方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 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 一般假设

  1. 公开市场假设: 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 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 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2. 交易假设:假设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

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1.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在可预见 的将来持续经营下去。

  2. 资产现状利用假设: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 使用下去。

(二)特殊假设

  1. 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 本次评估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 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 化;

  3.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目前及未来的管理层合法合规、勤勉尽职地履行其经 营管理职能,本次经济行为实施后,亦不会出现严重影响企业发展或损害股东利益情 形,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

  4. 本次评估假设在被评估单位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 无其他人力 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 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 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7.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 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8. 本次评估假设企业于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9. 本次评估假设《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政策是长期实施。

本报告评估结论在以上假设和限制条件下得出,当出现与上述评估假设和限制条 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 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金宝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金宝电子资产账面价值为340,170.91 万元, 负债为 217,604.85 万元, 净资产为 122,566.07 万元, 上述账面价值未经审计。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80,900.00万元, 增值率47.59%。

(二) 市场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5,500.00万元, 增值率35.03%。

(三)评估结论的选取

收益法的评估值为180.900.00万元: 市场法的评估值165.500.00万元, 两种方法的评 估结果差异15.400.00万元, 差异率9.31%。

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各种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考虑的角度 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去考虑;市场法是从现时市场可比价格角度 进行测算,导致各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基于以下因素,本次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 金宝电子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80,900.00万元。

金宝电子近几年及可预计的未来年度均能盈利,从收益途径能反映出企业的价值, 并且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 如企业积累的客户资源、科学的经营管理水平等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素, 即评估结论充分涵盖了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进行市场法评估时, 虽然评 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参考公司进行充分必要的调整,但是仍然存在评估人员未能掌握 参考公司独有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等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而导致评估结 果与实际企业价值离散程度较大的风险。

(四)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 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一) 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二) 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未发现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

(三) 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无。

(四) 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无。

(五) 重大期后事项

未发现金宝电子存有重大期后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机构采取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无。

(七) 担保、租赁、或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截止 2024年12月31日,金宝电子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房产、土地、设备抵押担保 及质押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1.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抵押 贷款余额为 3000 万元, 是借款合同编号为"14642024280261", 金额为 3000 万元的流动资 金借款(借款期限: 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4年8月20日, 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4"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下工 业用房房地产(权证编号: 鲁(2021)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1699 号, 建筑面积 18015.06 m2及土地使用权 23386 m2, 抵押价值 42423900 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7 年 8 月 20 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225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7"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土地使 用权(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9号, 使用权面积 15896 m2, 抵押 价值 483.24 万元) 0011699 号, 建筑面积 18015.06 m2及土地使用权 23386 m2, 抵押价值 4242.39 万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 为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225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5"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房地产 (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1 号, 建筑面积 7822.97 m2, 抵押价值 23177200 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 为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年8月 20日至 2027年8月 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225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下土地使 用权 (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74 号, 使用权面积 16589 m2, 抵押 价值5043100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 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7 年 8 月 20 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22500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1.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抵押贷款余额为 5000 万元, 是借款合同编号为"(2024)烟银综授总字第 000067 号-02", 金额 5000 万元的 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14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4年7月25日,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签订编号为"(2024)烟银综授总字第 000067 号-担保 0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 名下房产 (权证编号: 鲁(2021)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1372 号, 建筑面积 25636.46 m2, 抵押价值 6510.94 万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为山东 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年7月25日至2027年7月24日以最高额不超 20000万元的 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7月29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 编号为"(2024)烟银综授总字第 000067 号-担保 0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 房产 (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8141 号, 建筑面积 35627 m', 抵押价 值1303.95 万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为山东金宝电 子有限公司在 2024年7月29日至 2027年7月24日以最高额不超 20000 万元的额度提 供抵押担保。

  1.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抵押 贷款余额为3000万元, 是借款合同编号为"14642024280261", 金额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 借款(借款期限: 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0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4年8月20日,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4"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工 业用房房地产 (权证编号: 鲁(2021)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1699 号, 建筑面积 18015.06 m2及土地使用权 23386 m2, 抵押价值 42423900 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7 年8月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22500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7"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土地使 用权 (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9 号, 使用权面积 15896 m², 抵押 价值 4832400 元) 0011699 号, 建筑面积 18015.06 m2及土地使用权 23386 m2, 抵押价值 42423900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为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225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5"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下房地产 (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1 号, 建筑面积 7822.97 m2, 抵押价值 23177200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为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225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下土地使 用权(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74号, 使用权面积 16589 m2, 抵押 价值5043100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 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年8月 20日至 2027年8月 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22500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1.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抵押 贷款余额为3000万元,是借款合同编号为"14642024280261",金额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 借款(借款期限: 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8月20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4年8月20日,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4"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下工 业用房房地产(权证编号: 鲁(2021)招远市不动产权第0011699号, 建筑面积 18015.06 m2及土地使用权 23386 m2, 抵押价值 42423900 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7 年8月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22500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7"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下土地使 用权(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9号,使用权面积 15896 m2, 抵押 价值 4832400 元) 0011699 号, 建筑面积 18015.06 m'及土地使用权 23386 m', 抵押价值 42423900 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 为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年8月20日至 2027年8月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225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5"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房地产

(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1 号, 建筑面积 7822.97 m2, 抵押价值 23177200 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 为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225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土地使 用权(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74号, 使用权面积 16589 m2, 抵押 价值5043100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 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年8月 20日至 2027年8月 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22500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1.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烟台招远支行抵押贷款余额为1000 万元, 是 借款合同编号为"2024年1014 第104号",金额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14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烟台招远支行签订编号为 "2024年1014 第10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机器设备(数量49台,抵 押价值 4000万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潍坊银行烟台招远支行,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 公司在 2024年10月14日至 2027年10月14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4000万元的额度提 供抵押担保。

  1.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烟台招远支行抵押贷款余额为3000 万元, 是 借款合同编号为"2024年1016 第78号",金额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14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烟台招远支行签订编号为 "2024年1014 第10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机器设备(数量49台,抵 押价值 4000 万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潍坊银行烟台招远支行,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 公司在 2024年10月14日至 2027年10月14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4000 万元的额度提 供抵押担保。

  1.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招远支行抵押贷款余额为4999万元,是借款 合同编号为"烟银(2024110110500000150)号",金额4999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 限: 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6月8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6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招远支行签订编号为"烟银 (202311011050020016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下房产(权证编号: 鲁(2023) 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7537号, 建筑面积 203.53 m2, 抵押价值 52.01 万元; 权证编号: 鲁(2023)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9801 号, 建筑面积 9644.27 m2, 抵押价值 2385.28; 权证 编号: 鲁(2023)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9806 号, 建筑面积 1775.44, 抵押价值 446.4 万元; 权证编号: 鲁(2023)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9798号, 建筑面积 720.78 m2, 抵押价值 166.43 万元; 权证编号: 鲁(2023)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10009800 号, 建筑面积 1585.38 m', 抵押 价值 366.08 万元, 合计抵押价值 3416.20 万元)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烟台银行招远支行, 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3年12月26日至 2026年12月25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3年12月26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招远支行签订编号为"烟银 (2023110110500200160)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工业用地(权证编号: 鲁 (2019)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928 号, 建筑面积 28573 m2, 抵押价值 1101.67 万元) 作为 抵押物,抵押给烟台银行招远支行,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3年12月26日至 2026年12月25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1.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抵押 贷款余额为 2000 万元, 是借款合同编号为"14642024280261", 金额 2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 借款 (借款期限: 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8月18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4年8月20日, 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4"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下工 业用房房地产(权证编号:鲁(2021)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11699 号,建筑面积 18015.06 m2及土地使用权 23386 m2, 抵押价值 42423900 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7 年8月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22500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7"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土地使 用权 (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9 号, 使用权面积 15896 m2, 抵押 价值 4832400 元) 0011699 号, 建筑面积 18015.06 m2及土地使用权 23386 m2, 抵押价值 42423900 元) 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为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7 年 8 月 20 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225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5"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下房地产 (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81号, 建筑面积 7822.97 m2, 抵押价值 23177200 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 为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7 年 8 月 20 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22500

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8月20日,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招远分行签订编号为"ZD146420240000000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土地使 用权(权证编号: 鲁(2024)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02974 号, 使用权面积 16589 m2, 抵押 价值 5043100 元) 作为抵押物, 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分行, 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7 年 8 月 20 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22500万元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1. 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抵押

贷款余额为 3600 万元, 是借款合同编号为"HTZ340660000LDZJ2024N02H", 金额 3600 万 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3年7月19日,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HTC340660000ZGDB2023N01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 下不动产(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0号, 建筑面积 2097.65 m2; 权 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1 号, 建筑面积 1992.3 m'; 权证编号: 皖(2016) 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2号, 建筑面积 2064.78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 权第 0012657 号, 建筑面积 5532.67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3 号, 建筑面积 9393.21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6 号, 建筑面积 5532.67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5 号, 建筑面积 2530.48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4 号, 建筑面积 912.82; 权证编号: 皖(2021) 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4232号, 建筑面积 1165.24 m2; 权证编号: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 权第 0004233 号, 建筑面积 8639.90 m2; 权证编号: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4234 号, 建筑面积 316.16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49 号, 建筑面积 84.95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48 号, 建筑面积 84.95 m2; 权证 编号: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47 号,建筑面积 82.17 m²。抵押价值合计 13206 万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为金宝电子 (铜陵) 有限公司在 2023年7月21日至 2026年7月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9000万 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3年7月19日,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HTC340660000ZGDB2023N00Y"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公司名 下动产(机器设备,抵押价值8000万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为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6年7 月 24 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1. 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抵 押贷款余额为 3800 万元, 是借款合同编号为"HTZ340660000LDZJ2024N02J", 金额 38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抵押情况如 $\top:$

2023年7月19日,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HTC340660000ZGDB2023N01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 下不动产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0 号, 建筑面积 2097.65 m': 权 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1 号, 建筑面积 1992.3 m2; 权证编号: 皖(2016) 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2号, 建筑面积 2064.78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 权第 0012657 号, 建筑面积 5532.67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3 号, 建筑面积 9393.21 m';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6 号, 建筑面积 5532.67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5 号, 建筑面积 2530.48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4 号, 建筑面积 912.82; 权证编号: 皖(2021) 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4232 号, 建筑面积 1165.24 m'; 权证编号: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 权第 0004233号, 建筑面积 8639.90 m2; 权证编号: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4234 号, 建筑面积 316.16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49 号, 建筑面积 84.95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48 号, 建筑面积 84.95 m2; 权证 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47 号, 建筑面积 82.17 m2。抵押价值合计 13206 万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为金宝电子 (铜陵) 有限公司在 2023年7月21日至 2026年7月 20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9000万 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3年7月19日,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HTC340660000ZGDB2023N00Y"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 下动产(机器设备,抵押价值8000万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为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6年7 月 24 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1. 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抵押 贷款余额为 3500 万元,是借款合同编号为"HTZ340660000LDZJ2024N02K",金额 3500 万 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抵押情况如下:

2023年7月19日,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HTC340660000ZGDB2023N01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 下不动产(权证编号: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2650号,建筑面积 2097.65 m2;权 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1 号, 建筑面积 1992.3 m2; 权证编号: 皖(2016) 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2 号,建筑面积 2064.78 m';权证编号: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

权第 0012657 号, 建筑面积 5532.67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3 号, 建筑面积 9393.21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6 号, 建筑面积 5532.67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5 号, 建筑面积 2530.48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54 号, 建筑面积 912.82; 权证编号: 皖(2021) 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4232号, 建筑面积 1165.24 m'; 权证编号: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 权第 0004233 号, 建筑面积 8639.90 m2; 权证编号: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4234 号, 建筑面积 316.16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49 号, 建筑面积 84.95 m2; 权证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48 号, 建筑面积 84.95 m2; 权证 编号: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 0012647 号, 建筑面积 82.17 m2。抵押价值合计 13206 万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为金宝电子 (铜陵)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9000 万 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023年7月19日,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HTC340660000ZGDB2023N00Y"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 下动产(机器设备,抵押价值8000万元)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 为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6年7 月 24 日期间以最高额不超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八)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未发现有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 情形。

(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由于2021年宝鼎科技收购金宝电子63.87%的股权未包含当时的募投项目, 2023 年4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金宝电子引进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 资4000万元,对金宝电子进行增资,上述经济行为亦是在2021年重组之后,因此本次 评估范围剔除上述两事项对财务数据的影响,本次评估范围与评估基准日企业的实际 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存在不同。上述调整事项已取得委托人确认。

  2.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不 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价值。

  3.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 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 未考虑上述抵押、担保等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未考虑评估值增

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1. 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资产评估相关资料基 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 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 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 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 证, 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2. 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所评估房屋建构筑物的外貌讲行了观察,在 尽可能的情况下察看了建筑物内部装修情况和使用情况,但并未进行任何结构和材质 测试;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 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 问等进行判断。

  3. 本次评估中, 我们参考和采用了被评估单位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 以 及我们在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 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 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事实并不代 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 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4. 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制 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本次收益法评估中 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 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 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 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 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

    1.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1.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1.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 下原则处理:
  5.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 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6.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 委托人应及

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 对评估基准日后, 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 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 给予充分考虑, 讲行相应调整。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如下使用限制:

(一)使用范围: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相责 任:

(三)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 告的使用人:

(四)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 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除外;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评估结论形成日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3月20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