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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ding Dongli Machiner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Dec 30, 2022
56215_rns_2022-12-30_5bbd9145-45e7-4316-9c06-ee5fc30e554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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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以开具保函提供担保或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 全资子公司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诺达”)、 Dongli Deutschland GmbH 向当地银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或者贷款,属于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阿诺达预计的2023 年度日常业务关联交易,均 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 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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