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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MTEC MATERIAL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5

Jun 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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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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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688563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股份”或“公司”)于 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 年7月31日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空材 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1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7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91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 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63.39 万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26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航材优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优创”) 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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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资金额
截至2024
末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
使用比例
1 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
料及零件产业项目
航材
优创
64,700.00 64,700.00 26,470.36 40.91%
2 航空透明件研发/中试
线项目
航材
股份
70,649.11 70,649.11 1,193.24 1.69%
3 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
航材
股份
26,881.76 26,881.76 1,534.75 5.71%
4 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
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
金制品项目
航材
股份
45,288.19 45,288.19 - -
5 航空航天钛合金制件
热处理及精密加工工
艺升级项目
航材
股份
54,703.22 54,703.22 2,577.78 4.71%
6 补充流动资金 航材
股份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
合计 362,222.28 362,222.28 131,776.13 36.38%

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 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截至2025年5月31日, 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198.30万元,已签署合同尚未支付募集资金461.00 万元。

(二)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目”具体包括新增研发试制设备20台 (套),针对大型飞机主风挡玻璃和侧风挡玻璃分别开展结构设计、制造工艺研 究、全面性能考核以及适航认证等工作。本项目原定周期为36个月,于2022年8 月开始实施,计划2025年7月完成。截至目前,针对大型飞机透明件完成了风挡 结构、连接结构、加热功能等详细设计、模拟计算和设计试验验证等工作,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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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产品需求方的确认和认可,并开展了选材验证、材料级模型验证和工艺设计等 工作。根据现阶段研制进展,下一步将实现产品工艺试制和优化、全尺寸试验件 模拟与验证、鸟撞和疲劳等强度和可靠性研发试验、适航认证工作。研制和试制 设备已结合研制工作的推进完成了调研、论证、可行性确认等工作,随着产品最 终状态得确认完成设备和条件建设。因此项目工作计划有所调整,进度延后。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的影响,对项目建 设的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拟将“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四、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目”累计募集资金的 投入进度为5.71%,本项目在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预计不超过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 性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 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论证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目的建设,是适应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大 型飞机风挡玻璃自主化保障的需要,是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的 重要举措。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实现大型飞机风挡玻璃材料和制造技术的自主保障 ,打破国际垄断,填补国内空白,满足我国大型飞机风挡玻璃设计、选材、定寿 保障需求,同时发挥公司透明件专业优势,结合已有应用研究成果,推动公司战 略发展。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大型飞机风挡玻璃的研制是同时涵盖材料性能研究和制造工艺研究的系统 性工程。公司在近十年来针对大型飞机风挡用高性能无机玻璃基础性能、应用性 能等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积累了充分的技术基础,并通过与优势单位共同开 展关键材料厚高铝硅酸盐玻璃、光学级聚氨酯胶片的制造技术研究,已经实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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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化制造和稳定生产;同时公司采用进口原材料开展了一系列制造工艺研究,取 得了显著成效,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大型飞机风挡玻璃的自主研制奠定了坚实的基 础。

本项目的开展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国先进航空透明件的发展体系,加快航 空关键结构件的国产化步伐,为大飞机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新论证的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实施上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现阶 段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备继续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会对公 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将 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合理安排。

五、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目”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期限,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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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延长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事项符合项目 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 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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