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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MTEC MATERIAL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Aug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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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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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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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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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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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9 月1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 年9 月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定期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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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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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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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 股 | 688563 | 航材股份 | 2024/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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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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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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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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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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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身份 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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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 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 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 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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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1 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 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 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 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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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9 月18 日,09: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8 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徐星宇
联系电话:010-62457705
传 真:010-62497510
- 2.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 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8 月30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 年9 月19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