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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MTEC MATERIA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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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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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3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股份”或“公司”)于 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零件产业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5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空材 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1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7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91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 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1,346.61万元(含税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63.39万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2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航材优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优创”) 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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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额
截至2023
末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金
1 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
零件产业项目
航材优
64,700.00 64,700.00 20,056.03
2 航空透明件研发/中试线项
航材股
70,649.11 70,649.11 688.09
3 大型飞机风挡玻璃项目 航材股
26,881.76 26,881.76 1,486.81
4 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
高性能高温母合金制品项
航材股
45,288.19 45,288.19 -
5 航空航天钛合金制件热处
理及精密加工工艺升级项
航材股
54,703.22 54,703.22 2,180.20
6 补充流动资金 航材股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362,222.28 362,222.28 124,411.13

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零件产业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6年 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零件产业项目”具体包括购置北京 顺义航空产业园62.09亩地新建厂区,建设联合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增工艺设备、 搬迁本部剩余生产线设备,并进行信息化系统建设。本项目预计建设期24个月, 具体分为土地购置、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各阶段。截至目前,该募 投项目已开始土建工程的建设,部分设备开始采购,项目在快速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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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原定2022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但受宏观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审批进度 等影响,购置北京顺义航空产业园62.09亩土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相关审批于 2023年1月完成,项目进度延后。另外,由于公司在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针对取 得不动产权后、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办理的多项行政许可或审批手续所需时间周期 估计不充分,相关审批于2023年12月完成并进入土建工程建设阶段。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变化、项目审批进度、市场需求变化、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的 影响,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拟将“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 零件产业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零件产业项目”延长实施期 限,是基于客观因素影响并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

五、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零件产业项目” 累计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为31.00%,本项目在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预计不超过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 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 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航 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零件产业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论证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零件产业项目的建设,是适应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的 需要、是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是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满足企业自身发 展的需要、是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需要、是公司强化自身的重要举措。本项目的 实施可以打造一个全新高科技自动化生产基地,解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 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零件领域的领头地位,大大增强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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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关键材料及零件在国际上的市场竞争力,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对企业本身和对 地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对技术研发依赖程度高,航空领域对高性能弹性体材 料要求高,不仅体现在性能方面,同样体现在产品一致性方面。根据中国航空发 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发展需要,建设本产业项目用于航空高性能弹性体 材料及零件的生产。

本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国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的发展体系, 加快航空关键材料的研发步伐,为国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新论证的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实施上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现阶 段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备继续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会对公 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将 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合理安排。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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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符合项目建 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 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相关决策和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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