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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MTEC MATERI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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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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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13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 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空材料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1号) 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7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91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 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0,148.13万元(不含税金额),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761.87万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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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2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航材优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 种等)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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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 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由于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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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可以根据谨慎性原则 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 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所述,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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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 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和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和会议审议 结果以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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