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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9
Aug 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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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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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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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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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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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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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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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6日上午9:30 11:30,下 — 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8月5日15:00至2019年8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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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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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中央西谷大厦16楼公司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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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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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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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坤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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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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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股 份110,942,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6.86%。其中,中小股东(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0人,所持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
(2)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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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股份110,942,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6.86%。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0人,所持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高管为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74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弃权0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交易对象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的配偶 及儿子,陈坤江先生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109,136,168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 联股东陈坤江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志伟律师、陈彬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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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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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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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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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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