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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7

May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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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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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7-034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3月1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3,1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10股派0.2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 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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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12

  •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54 陈坤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3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11街中央西谷大厦15楼 咨询联系人:李剑虹

咨询电话:0755-83575056 传真电话:0755-83575099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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