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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ul 2, 2015

55269_rns_2015-07-02_5818e195-735e-46c2-8ae8-d937ffcebd4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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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李汉辉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聘任李汉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赵子忠、刘鹏、朱鸣学 2015 年7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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