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VIT.LTD —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15
Jun 5, 2015
55269_rns_2015-06-05_1086ae97-cca0-4daf-b080-e250a9090fc3.PDF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5-041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5年6月5日,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陈坤 江先生于2015年6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5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陈坤江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 — | — |
| 大宗交易 | 2014年11月04日 | 10.48 | 3,000,000 | 1.3072 | |
| 2014年12月04日 | 10.53 | 7,000,000 | 3.0501 | ||
| 2015年5月12日 | 17.06 | 1,400,000 | 0.6100 | ||
| 2015年06月05日 | 24.08 | 8,000,000 | 3.4858 | ||
| 其它方式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19,400,000 | 8.4532 |
截止本次减持前,陈坤江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一致行动
人),持股比例为31.9680%。以公司上市起计截止本公告日,陈坤江先生累计减 持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453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股数**(股)** | 股数**(股)**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陈坤江 | 合计持有股份 | 73,366,500 | 31.9680 | 65,366,500 | 28.4821 |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291,625 | 7.5345 | 9,291,625 | 4.0486 | ||
| 高管锁定股份 | 56,074,875 | 24.4335 | 56,074,875 | 24.4335 |
注:以上百分比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 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公司《董监高所持 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陈坤江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 事长,该股东严格遵守了持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次减持股东陈坤江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陈坤江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65,36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82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股东陈坤江先生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上市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6、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坤江先生的股份减持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