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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4

Dec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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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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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4-061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本公司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中央西谷大厦16 层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 长陈坤江先生因公出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高见先生主持召开。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所持股份75,753,12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3.0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6人,所持股份75,634,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2.96%;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2人,所持股 份1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515%。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 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7人,所持股份986,62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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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

1、《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和日常业务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聘期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5,634,82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99.84%; 反对118,3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1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8,3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反对118,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2、《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 综合授信额度尚须授信银行的批准,公司在办理该综合授信额度下的具体业务时 需要根据公司现有内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银行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 用途 期限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6,000 万 贷款、票据、保函等 1 年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3,000 万 贷款、票据、保函等 1 年

今后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 决议。同时本议案如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坤 江先生或陈坤江先生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5,634,82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99.84%; 反对118,3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1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8,32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反对118,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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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1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刘胤宏律师、郑素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

  • 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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