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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Dec 1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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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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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1-018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需要,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4,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是银行根据对公司的 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不需提供资产抵 押,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坤江先生或陈坤江先生授权 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风险可 控。
因此,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4,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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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全资软件子公司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对外投资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助 于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计 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 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设立全资软件子公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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