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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1
Aug 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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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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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
陈坤江、李绪华、李汉杰、彭忠福、张海川、雷小林、王天春、冯宇、彭江、 汪庆锋、金毅、黄敏、张浩、谭震生、刘康平、李旭春、胡勇、吴焕声、张晓锋、 陈新林、陈峰、朱雁峰、陈福兴、康宇峰、李小龙、杨宇渊、宋立勇、张天华、 郭勇、胡瑞、王世崑、周宇、汪伟、张金明、李季光、王静波、胡英锁、刘惠容、 温季萍、汪娴、吕晔、颜红、吴谦、朱伟旻、张澎、石峰、陈新忠、黄淑玲、周 耿豪、高见、李忆、施鹤鸣、王钢、李勇、拜丽德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兆轩置 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1 月20 日19:00 时,在深圳市福田区中 央西谷大厦1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二○一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7 人,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所作出决议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之公司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
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股东大会以76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发行计划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公司拟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进 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发行计划如下:�
1、发行数量: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1 元), 发行股数不低于2,534 万股且不超过2,600 万股,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具体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市场情况和资金 需求与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发行对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符合《创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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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
4、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综合询价结果和市 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5、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的承 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
二、股东大会以760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依 次投资于“佳创数字电视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互动电视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及“三网融合广电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项目”等四个项目的建设,前三个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4423 亿元,拟利用募集 资金投资1.4123 亿元,其余300 万元资金利用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专项补贴资金解决。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总 投资额 |
其中:利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
|---|---|---|---|
| 1 | 佳创数字电视工程技术研 究开发中心项目 |
4,151 | 3,851 |
| 2 | 互动电视平台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
4,932 | 4,932 |
| 3 | 三网融合广电解决方案开 发及产业化项目 |
5,340 | 5,340 |
| 4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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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总 投资额 |
其中:利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
|---|---|---|---|
| 运资金项目 |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已提前启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利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其余部分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三、股东大会以76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若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则截至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布之日,公司根据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本 次审批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四、股东大会以76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申报与发行事项的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方案;根据股票发 行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发行时机,调整股票发行数量,确定股票发行方式、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以及向各发行对象发行的数量和比例等;聘请有关中介机构, 签署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与 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2-3-3
五、股东大会以76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计划在近期申请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若发行成功,为了更为科学 地管理募集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于公司本次发行之股票成功上市后实施。�
六、股东大会以7600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适用之<深圳市佳 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适用之《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正式生效并适 用。�
七、股东大会以760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1 年-2013 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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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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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为签署页)�
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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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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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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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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