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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Aug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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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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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佳创视讯 | 股票代码 | 300264 |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陈坤江 | 李剑虹 | ||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打石一路国际创新谷1期A座15楼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打石一路国际创新谷1期A座15楼 | |||
| 办公地址 | ||||
| 电话 | 0755-83571200 | 0755-83575056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2 、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是√否 | |||
|---|---|---|---|
| 单位:元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54,335,432.74 | 60,009,853.54 | -9.4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825,139.97 | -18,297,294.69 | 35.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14,300,911.51 | -20,764,525.38 | 31.13% | |
| 益后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302,025.18 | 18,203,825.56 | -249.9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86 | -0.0443 | 3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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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86 | -0.0443 | -0.0443 | 35.44%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2% | -3.41% | -0.51%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436,208,198.92 | 488,422,957.50 | -10.6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95,750,212.25 | 307,673,646.25 | -3.88% |
3 、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4,35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24,35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24,35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24,35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 前10 |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 | ||||||
| 陈坤江 | 境内自然人 | 24.76% | 102,290,668 | 78,191,976 | 质押 | 37,194,275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4% | 7,202,340 | ||||||||
| 黎虹 | 境内自然人 | 1.07% | 4,410,500 | ||||||||
| 黄超 | 境内自然人 | 1.06% | 4,372,500 | ||||||||
| 夏慧敏 | 境内自然人 | 0.73% | 3,000,000 | ||||||||
| 褚雯丽 | 境内自然人 | 0.70% | 2,873,300 | ||||||||
| 杨林弟 | 境内自然人 | 0.69% | 2,861,100 | ||||||||
| 孟鹰 | 境内自然人 | 0.46% | 1,907,300 | ||||||||
| 吴为才 | 境内自然人 | 0.41% | 1,700,200 | ||||||||
| 叶萍 | 境内自然人 | 0.40% | 1,655,372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 、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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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与广电客户的合作,并重点进行广电以外的电信运营商客户合 作拓展。公司管理层在进一步加强资金回笼和管控的同时,对部分业务继续进行了结构调整, 将优势资源进行了重组,以适应未来广电发展趋势和电信业务市场,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报 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3.542万元,同比下降9.46%,营业利润-1,109.45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37.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37%。
(一)软件、硬件系统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针对广电运营商进行软硬件产品销售与系统集成、运维等服务。并重 点面向电信运营商进行合作拓展,包括内容合作运营以及5G基础设施集成与销售合作。为响 应广电行业对新技术的创新与尝试,以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广电、5G通信等为代表的新兴 信息技术日趋成熟,公司已在广电领域逐步开展全IP、IPv6直播、智慧广电、云平台、大数 据平台等新技术的应用,在电信固网通信、5G新基建等领域寻求业务拓展,加强设备制造商 沟通并大幅改善产品供应问题的同时适度扩大可合作伙伴及行业渠道。
(二) VR 合作运营业务
报告期内,意景技术完成了8K VR直播制作系统的研究和系统开发工作,并稳定制作和 授权销售VR节目内容,同时开展VR素材再加工业务。公司整合子公司北京意景技术的VR内 容产品与服务能力、子公司陕西纷腾互动VR游戏内容、子公司佳创文化传媒“VR+广电”运营 团队与成果以及公司内容聚合平台、终端操作系统和VR播控平台等,在继续深化与广电运营 商的VR业务合作运营的基础上,利用上述资源和经验同步开拓与中国移动等电信运营商的内 容合作运营,并提供各类VR企业应用定制化服务。将VR业务在电信行业推动合作运营,同 时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VR+ 2B业务。
(三)游戏产品和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全国范围内多家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运营商、互联网电视渠道商 在电视游戏业务方面有深度合作,能够根据运营需要及市场热点适时更新,高效完成整套支 撑工作。运营团队通过专业化的运营,提升用户量和活跃度,使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始终 保持同行业的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开发29款IPTV游戏,其中JAVA产品22款、3D产 品7款;并完成了3款VR电视游戏的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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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 1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 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 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 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 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 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 3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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