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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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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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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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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60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 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 )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 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未 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本次可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的21名激励对象均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符合资格的21名激励对象 在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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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