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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0
Mar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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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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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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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和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 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监事会2019年度主 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10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田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2019年1月3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袁华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3、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8年年度报告》及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2018年业绩未 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4、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和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2019年7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和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各项子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华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
6、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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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 于会计政策的变更议案》;
7、2019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现场和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9、2019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 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 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能够认 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 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 真实准确;公司的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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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子公司华平祥晟(上 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60,070.19元。
(五)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实际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 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 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于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 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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