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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Sep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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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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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平股份 股票代码: 300074.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莲塘工业区劳动服务公司单身宿舍西座1-7楼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莲塘工业区劳动服务公司单身宿舍西座1-7楼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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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平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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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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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华平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付集团 | 指 | 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智汇科技 | 指 | 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 集云网络 | 指 | 深圳集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思路信息 | 指 | 深圳市思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华睿信息 | 指 | 华睿信息服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出让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智汇科技100%股权的权益变动行为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第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 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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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莲塘工业区劳动服务公司单身宿舍西座1-7楼 |
| 法定代表人 | 姚莉红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78792635Q |
| 经营范围 | 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开发与销售,网上销售数码产品、家居用品、服 装首饰及其它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信息咨询(不 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及限制项目);代售火车票、飞机票;一 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信息服务业务。 |
| 成立日期 | 2005年8月26日 |
| 营业期限 | 2005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止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莲塘工业区劳动服务公司单身宿舍西座1-7楼 |
| 通讯方式 | 0755-25167669 |
2、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智付集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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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付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姚莉红、叶顺彭及刘海东,其中姚莉红为叶顺彭的 配偶,刘海东为叶顺彭胞弟。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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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
| 1 | 姚莉红 | 女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中国 | 中国深圳 | 否 |
| 2 | 叶顺彭 | 男 | 监事 | 中国 | 中国深圳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智付集团持有智汇科技 100%股权,通过智汇科技 间接持有华平股份 15.02%股份。
除以上所述,智付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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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上层股权结构调整。本次权益变 动后,新设持股平台集云网络拟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的战略性发展,提升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 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持有上市公司权益股份数量为 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12 个月内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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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智付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智汇科技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80,201,4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持有上市公司权益股份数量为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智汇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姚莉红、 叶顺彭及刘海东,其中姚莉红为叶顺彭的配偶,刘海东为叶顺彭胞弟。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叶顺彭将成为上市公司唯一的实际 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 2020 年 9 月 25 日,信息义务披露人与集云网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智付集团将其持有的智汇科技 100%股权转让给集云网络,集云网络将受让智汇 科技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智付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出让智汇科技 100%股权, 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上层股权结构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控制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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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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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股份转让方(甲方):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乙方):深圳集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甲方与乙方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标的
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为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智付集 团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已经全额缴清。
2、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标的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981.99 万元,乙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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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甲方所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壹 元转让给乙方。
集云网络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汇入智付 集团指定账户。
3、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公 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 变更登记手续,视为股权转让完成之日。
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标的公司的资产及清单、财务报表、 档案资料、印章印鉴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
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公司真实情 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公司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 方,由乙方对标的公司实施管理。
4、过渡期安排
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公司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 和促使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 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公司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 标的公司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公司承担新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 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的除 外。
- 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公司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5、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股权转让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 双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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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 偿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标的公司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 的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股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7、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该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票有部分处于质押状 态,具体情况见下表:
| 数量(股) | 占比 | |
|---|---|---|
| 未受限股票 | 61,931,488 | 77.22% |
| 质押股票 | 18,270,000 | 22.78% |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票 | 80,201,488 | 100.00% |
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集云网络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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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情况、受让意图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集云网络具备收购人资格, 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 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各方未签署其他未披露补充协议。除本报告 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转让或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 未就转让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作出其他安排。
七、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履行其他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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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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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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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3、智付集团与集云网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备查阅。
-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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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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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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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 股票简称 | 华平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074.SZ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莲 塘工业区劳动服务公司单 身宿舍西座1-7楼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100%股权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 息披露义务人之实际控制 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间接持股80,201,488股 15.02% |
|||
| 本次发生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 |
股票种类: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80,201,488股 15.02%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0股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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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 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过户完成后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备注: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涉及外部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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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本页无正文,为《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莉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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