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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Nov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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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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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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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143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刘晓露保证其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股东刘晓露 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可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可流通股份数量(股)
序号 股东姓名
1 刘晓露 15,970,170 2.945% 0 15,970,170 2.9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东名称、股份数量及占总股份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1 刘晓露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不超过15,970,170 不超过2.945%
  • 2、股东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应同时符合相

  • 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其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4、持有股份的具体来源:刘晓露先生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通过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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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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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

  • 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刘晓露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2017 年12 月13 日刘焱、刘晓露与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 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科技”)签署的《关于所持有的华平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之委托权表决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 以及2018 年11 月22 日刘焱、刘晓露与智汇科技签署的《三方协议》约定,刘 焱、刘晓露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25,867,770 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委托给智汇科技,委托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即2020 年 8 月10 日)或各方一致同意解除表决权委托之孰早发生日。《表决权委托协议》 之履行不影响刘焱、刘晓露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刘焱、刘晓露出售后的股票 不再受《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约束。

如若刘晓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可支配公 司的表决权从100,645,85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561%)减少至84,675,68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616%)。

四、备查文件

刘晓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1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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