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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Nov 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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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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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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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136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刘晓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披露了《关 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3)。公司股东刘晓露先生拟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93,5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45%。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晓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19 年11月7日,刘晓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 减持股份情况
| 减持均价(元/股) | |||||
|---|---|---|---|---|---|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 刘晓露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8月23日 | 5.403 | 3,745,000 | 0.6905 |
| 2019年8月26日 | 4.742 | 55,000 | 0.0101 | ||
| 2019年8月27日 | 4.806 | 710,700 | 0.1310 | ||
| 2019年9月3日 | 4.56 | 380,000 | 0.0701 | ||
| 2019年9月4日 | 4.62 | 300,000 | 0.0553 | ||
| 2019年9月5日 | 4.71 | 230,000 | 0.0424 | ||
| 2019年9月11日 | 4.93 | 2,700 | 0.0005 | ||
| 合计 | - | - | 5,423,400 | 0.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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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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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东姓名 | |||||
| 股份性质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股数 | 股数 | ||||
| 刘晓露 | 合计持有股份 | 21,393,570 | 3.945% | 15,970,170 | 2.94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393,570 | 3.945% | 15,970,170 | 2.94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股东刘晓露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披露情况如下: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8),截至2019年8月6 日,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刘晓露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刘晓露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2017年12月13日刘焱、刘晓露与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汇科技”)签署的《关于所持有的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之委托权表决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2018年11月22日刘 焱、刘晓露与智汇科技签署的《三方协议》约定,刘焱、刘晓露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 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25,867,77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智汇科技,委托期限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即2020年8月9日)或各方一致同意解除表决权委托之孰 早发生日。《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履行不影响刘焱、刘晓露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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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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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焱、刘晓露出售后的股票不再受《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约束。
刘晓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可支配公司的表决权 从106,069,25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558%)减少至100,645,858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18.558%)。
四、备查文件
刘晓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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