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r 17, 2020

55094_rns_2020-03-17_c29e0847-f468-48a9-a38c-a6cdb0e82aa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 picture [6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中的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 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经营的 采购、销售等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 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二、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据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 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最高成交价格为4.54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272,950.96元(含交易费 用)。鉴于公司2019年度已回购股份2,400,600股,成交总金额为10,272,950.96 元(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最近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近三 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方面的资金需求, 故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 picture [6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我们认为: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 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没有违反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 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 予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及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的共计230.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 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此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报告期内(2019年1月 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 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 picture [6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郝先经 高 洁 徐国亮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