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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BIO DIAGNOST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Oct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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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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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111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公司”)于2019 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7号)核准,于2019年6月28日公开发行68,297.9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 量为682,979手(6,829,79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979,000.00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214,108.90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74,764,891.10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4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勤信验字【2019】第0033号《验 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和“安图生物诊断仪器产 业园项目”中的“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中心”子项目,用于做大做强公司现有主业。 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的主要产品包括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检测试剂和微 生物检测试剂,建设内容包括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检测试剂生产车间及辅助、微生
物检测试剂生产车间及辅助、磁微粒化学发光检测试剂质检实验室、微生物检测 试剂质检实验室、仓库、办公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位于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东邻经开第十六大街,西邻经开第十五大街,南邻经南八北一路,项目建 成后将扩大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的产能,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现有生产场地较为紧张,开始制约试剂的生产运营,需要进一步增加生 产面积,但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计划实施地点建设需要一段时间,为保证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做以下调整:
1、拟在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园中对少量已建成的生产场地进行改扩建设;
2、拟在原自建厂房之外再租赁实施地点进行研发生产。拟在未来两、三年内, 陆续租赁场地5000平方米。拟租赁场地仍在郑州的原实施场地附近。
公司相关部门已对上述地点进行筛选考察,现依据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 目建设进展,拟在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园区内实施改扩建少量生产场地及未来两、 三年内在郑州的原实施场地附近租赁场地以满足公司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 进度。
三、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及影响
1、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 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 响;
2、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经公司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分 论证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增加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 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技术方案、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经济效益预测仍与公 司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 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利益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助于提升经营效 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增 加部分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安图生物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相关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安图生物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