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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BIO DIAGNOST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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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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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审阅有 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苗拥军先生、张亚循先生、吴学 炜先生、杨增利先生、冯超姐女士、付光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张禾女士、叶忠明先生、李志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 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樊 耘 赵国强 杜海波 2018 年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