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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BIO DIAGNOST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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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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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658 公司简称:安图生物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
√是 □否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为:郑州安图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郑州伊美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安图久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安图莫比分子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9.87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试剂、仪器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 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业务层面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流程 与成本控制、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投资业务、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 算、合同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竞争风险、投资风险、技术创新风险、资产管理风险、成本费用控制风险、项目建设风险、子公司 管控风险、融资风险、人力资源竞争风险、采购与付款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安图生物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利润总额的潜在 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 润总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的2% |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 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 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
| 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财务报告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直接财产损失 |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 | 利润总额的2%<直接财产 |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 |
| 的5% | 损失≤利润总额的5% | 的2% | |
|---|---|---|---|
| 说明: 无 |
| 说明: 无 |
说明: 无 |
|---|---|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流程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 补偿性控制;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 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 重要缺陷 |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流程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 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 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2021 年公司 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进而有效的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 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苗拥军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