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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 Opt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y 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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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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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资产交割情况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凯文律证字[2014]AN121-8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资产交割情况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国枫凯文律证字[2014]AN121-8号

致: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西南药业与本所签署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作为西南药业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已进入实施 阶段,本所已于2015年4月3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事官出具了"国 枫凯文律证字[2014]AN121-7 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 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资产交割法律意见书》"): 现本所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以对《资产交割法律意见书》 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补充或作进一步说明。

本法律意见仅供西南药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 非经本所同意, 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涂: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重组实施必备的法律 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及公告,并对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所作的各项声明,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释义与《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 释义的含义相同。

综上,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12.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mathbf{1}$

一、根据西南药业董事会2015年5月8日发布的《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的更正公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现对《资产交割法律意见书》中 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更正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由原来的 449,915,173 股调整为 450,522,346 股, 调整后西南药业向奥瑞德各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如 $\top$ :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发行股份数量(股)
$\mathbf{1}$ 褚淑霞 97,326,383
$\overline{2}$ 上海泓成 68,141,206
$\overline{\mathbf{3}}$ 左洪波 58,419,822
$\overline{\mathbf{4}}$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 39,579,388
5 上海祥禾 38,256,933
$6\phantom{1}6$ 哈工大学实业总公司 49,944,250
$7\phantom{.}$ 苏州松禾 12,719,870
8 瑞盈价值 9,199,310
9 李湘敏 8,867,684
10
8,517,168
11 神华投资 8,478,628
12 隋爱民 6,358,970
13 曹振峰 5,615,163
14 瑞盈精选 4,241,240
15 东达天智 4,239,311
16 上海精致 3,505,155
17 中小企业(天津)创投 3,242,269
18 江苏高投创新科技 2,804,123
19 杨鑫宏 1,926,960
20 黄建春 1,873,004
21 费日宁 1,657,183
22 王玉平 1,637,914
23 杨舒敏 1,503,028
24 张学军 1,464,489
25
1,425,949
26
1,387,410

GRANDW

27 李明飞 1,310,330
28 远立贤 1,040,556
29 路正通 847,860
30 李文秀 824,736
31 年冬瑶 423,928
32
423,928
33 卜祥春 420,075
34 安希超 369,976
35 徐纪媛 346,851
36 褚春波 346,851
37
346,851
38
346,851
39 张春辉 231,233
40 辛志付 231,233
41 韩楚齐 177,278
42
154,155
43
154,155
44 赵慧杰 115,614
45 付珊珊 77,075
合计 450,522,346

二、根据"证监许可[2015]612号"《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 准西南药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8,814,0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配套资金。由于西南药业于定价基准日后再次发生现金分红事项,本次配套融资 的发行底价由原来的 7.42 元/股调整为 7.41 元/股, 故本次交易向配套资金认购对 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亦应相应调整,且由西南药业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资产交割法律意见书》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

(此页无正文, 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情况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之一》的签署页)

熊 洁

ふぶ年よ月8日

$\pm$

$\tilde{\mathbf{z}}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