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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 Opt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an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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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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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5-006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5 日在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实到 15 人。全体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方案的议案》;考虑到外部经营环境对注入资产的影响并从审慎角 度出发,公司再次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4 月 30 日作为基准日对注入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 [2015] 第 28 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借壳西南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实现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并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根 据上述经重新评估及备案的评估结果并基于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调整如下:
(一)重大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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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置换方案中经调整后的部分内容如下:
1 、注入资产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置入资产将根据注入资产的价值相应确定。注入资产(即哈尔滨 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奥瑞德”) 100% 的股权)的定价, 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中联评报 字 [2015] 第 28 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借壳西南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确认的奥瑞德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确 认,奥瑞德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376,633.81 万元。本次 重大资产置换中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拟确定为 376,633.81 万元。
根据该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司拟以全部置出资产与左洪波持 有的奥瑞德 11.363% 的股权(即 18,748,877 股)进行等值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置入资产的交割
置入资产将由左洪波向公司交付奥瑞德 11.363% 的股权的形式完 成交割。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中经调整后的部分内容如下: 1 、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由奥瑞德全体股东以各自持有的奥瑞德股份 全额认购,其中左洪波以其持有的为重大资产置换后剩余的奥瑞德
1-3-2
10.892% 的股份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拟购买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资产为重大资产置换后左洪波持有 的剩余的奥瑞德 10.892% 的股份及奥瑞德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的奥瑞德 77.745%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拟购买资产的价格为置出资产与注入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即 3,338,370,779.02 元。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数量
根据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和 7.42 元 / 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司 本次向奥瑞德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合计为 449,915,173 股,公司向奥瑞德各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如下(最终发行
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 序 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发行股份数量 (股) |
拟购买奥瑞德股 份数量(股) |
拟购买奥瑞德股份 的交易价格(元) |
|---|---|---|---|---|
| 1 | 褚淑霞 | 97,195,215 | 31,908,000 | 721,188,495.30 |
| 2 | 上海泓成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68,049,371 | 22,720,385 | 504,926,332.82 |
| 3 | 左洪波 | 58,341,090 | 17,971,085 | 432,890,887.80 |
| 4 | 江苏高投成长价 | 39,526,047 | 13,196,993 | 293,283,26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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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
|---|---|---|---|---|
| 5 | 上海祥禾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38,205,374 | 12,756,045 | 283,483,875.08 |
| 6 | 哈尔滨工业大学 实业开发总公司 |
49,876,940 | 14,737,500 | 370,086,894.80 |
| 7 | 苏州松禾成长二 号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12,702,727 | 4,241,198 | 94,254,234.34 |
| 8 | 深圳市瑞盈价值 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9,186,912 | 3,067,335 | 68,166,887.04 |
| 9 | 李湘敏 | 8,855,733 | 2,956,760 | 65,709,538.86 |
| 10 | 高冬 | 8,505,689 | 2,839,887 | 63,112,212.38 |
| 11 | 深圳市神华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
8,467,201 | 2,827,037 | 62,826,631.42 |
| 12 | 隋爱民 | 6,350,400 | 2,120,278 | 47,119,968.00 |
| 13 | 曹振峰 | 5,607,595 | 1,872,269 | 41,608,354.90 |
| 14 | 深圳市瑞盈精选 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4,235,524 | 1,414,161 | 31,427,588.08 |
| 15 | 鄂尔多斯市东达 天智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
4,233,598 | 1,413,518 | 31,413,297.16 |
| 16 | 上海精致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 |
3,500,431 | 1,168,728 | 25,973,198.02 |
| 17 | 中小企业(天津) 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3,237,899 | 1,081,073 | 24,025,210.58 |
| 18 | 江苏高投创新科 | 2,800,344 | 934,982 | 20,778,55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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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
|---|---|---|---|---|
| 19 | 杨鑫宏 | 1,924,363 | 642,508 | 14,278,773.46 |
| 20 | 黄建春 | 1,870,480 | 624,518 | 13,878,961.60 |
| 21 | 费日宁 | 1,654,950 | 552,557 | 12,279,729.00 |
| 22 | 王玉平 | 1,635,707 | 546,132 | 12,136,945.94 |
| 23 | 杨舒敏 | 1,501,002 | 501,156 | 11,137,434.84 |
| 24 | 张学军 | 1,462,515 | 488,306 | 10,851,861.30 |
| 25 | 高娟 | 1,424,027 | 475,456 | 10,566,280.34 |
| 26 | 谭晶 | 1,385,540 | 462,606 | 10,280,706.80 |
| 27 | 李明飞 | 1,308,564 | 436,905 | 9,709,544.88 |
| 28 | 远立贤 | 1,039,154 | 346,954 | 7,710,522.68 |
| 29 | 路正通 | 846,717 | 282,703 | 6,282,640.14 |
| 30 | 李文秀 | 823,624 | 274,993 | 6,111,290.08 |
| 31 | 年冬瑶 | 423,357 | 141,351 | 3,141,308.94 |
| 32 | 李旭 | 423,357 | 141,351 | 3,141,308.94 |
| 33 | 卜祥春 | 419,509 | 140,066 | 3,112,756.78 |
| 34 | 安希超 | 369,477 | 123,361 | 2,741,519.34 |
| 35 | 徐纪媛 | 346,384 | 115,651 | 2,570,169.28 |
| 36 | 褚春波 | 346,384 | 115,651 | 2,570,169.28 |
| 37 | 李铁 | 346,384 | 115,651 | 2,570,169.28 |
| 38 | 苏伟 | 346,384 | 115,651 | 2,570,169.28 |
1-3-5
| 39 | 张春辉 | 230,921 | 77,101 | 1,713,433.82 |
|---|---|---|---|---|
| 40 | 辛志付 | 230,921 | 77,101 | 1,713,433.82 |
| 41 | 韩楚齐 | 177,039 | 59,110 | 1,313,629.38 |
| 42 | 阮涛 | 153,947 | 51,400 | 1,142,286.74 |
| 43 | 张磊 | 153,947 | 51,400 | 1,142,286.74 |
| 44 | 赵慧杰 | 115,458 | 38,550 | 856,698.36 |
| 45 | 付珊珊 | 76,971 | 25,700 | 571,124.82 |
| 合计 | 449,915,173 | 146,251,123 | 3,338,370,583.66 |
前述表格中拟购买的奥瑞德股份交易价格之和小于置出资产与 注入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系因股份对价数取整原因所致,差额部 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锁定期
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 春波、鄂尔多斯市东达天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隋爱民以 持有的奥瑞德股份作为对价认购西南药业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 松禾”)、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江苏高投”)以持股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奥瑞德股份认购西南药业 发行的 8,467,202 股、 21,148,762 股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1-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以持股时间 12 个月以上的奥瑞德股份认 购西南药业发行的 4,235,525 股、 18,377,285 股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其他股东以持有的奥瑞德股份作为对价认购西南药业发行的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在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限的前提下,为使《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2015 年 1 月)更具可操作性,奥瑞德各股东所认购公司股份的具
体解锁安排如下:
| 股东名称 | 最小锁 定期 |
解锁日期 | 奥瑞德业绩 完成情况 |
可解锁股份数量 |
|---|---|---|---|---|
| 哈尔滨工业大学实 业开发总公司 |
36个月 | 发行结束之日起 满36个月 |
- | 49,876,940 |
| 左洪波、褚淑霞、 李文秀、褚春波、 鄂尔多斯市东达天 智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深圳市神华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盈价值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隋爱民及 苏州松禾、江苏高 投锁定期为36个月 的股份 |
发行结束之日起 满36个月与奥 瑞德资产减值测 试报告公告之 日,以发生较晚 者为准 |
任意一名股东可解锁股份 数量=该股东在本次重组 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 -该股东2015年、2016 年、2017年累计应补偿股 份数 |
||
| 其他股东(包括苏 州松禾、江苏高投 锁定期为12个月的 股份) |
12 个 月 |
发行结束之日 起满12个月与 奥瑞德2015年 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之日,以发 生较晚者为准 |
奥瑞德未完 成2015年承 诺业绩的 50% |
其他股东第一期可解锁股 份数量合计数= 80,978,920 其他股东内部按持有该类 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
| 奥瑞德2015 年承诺业绩 完成情况达 到或超过 50% |
其他股东第一期可解锁股 份数量合计数 =80,978,920+406,074,188* (奥瑞德2015年实际净 利润/2015年、2016年、 2017年累计预测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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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股东内部按持有该类 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
||||
|---|---|---|---|---|
| 奥瑞德2016年 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之日 |
- | 其他股东第二期可解锁股 份数量合计数= 406,074,188*(奥瑞德 2016年实际净利润/2015 年、2016年、2017年累 计预测净利润) 其他股东内部按持有该类 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
||
| 奥瑞德资产减 值测试报告公 告之日 |
- | 各股东剩余可解锁股份数 为扣除第一期、第二期可 解锁股份数及各自累计补 偿股份数后的余额 |
注:
①其他股东可解锁股份数之和不得超过 185,154,381 股(其他股东认购的股份数之和),即 其他股东合计最多可累计解锁 185,154,381 股。 ②任意一名股东可解锁股份数量无法取整时,应舍去小数点后面的尾数进行取整。
股份发行结束后,奥瑞德股东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上述奥瑞德股东认购的公司增发股 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上述相关奥瑞德股东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将根据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调整事项不构 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变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重组方案的其他部分内容保持不
变。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后,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由 414,3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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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下调至 376,633.81 万元,下调比例为 9.10% ,未超过 20%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 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 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解答的规定,本次重 组方案的调整事项不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关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事宜,同意公司与奥瑞德全体股东 共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并同意公司与奥瑞德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以 外的其他股东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 年 1 月),就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利润承诺及盈利补偿等事 项进行重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盈利预 测审核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而进一步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的“天健审[2014]8-205 号”《审 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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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而进一步对注入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的“ 大华审字 [2015]000085 号”《审计报告》、 “大华核字 [2015]000223 号”《备考 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注入资产进一步进 行评估而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28 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借壳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上市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董事会将前述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和资产评估 报告用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作为 向其提交的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考虑到外部经营环境对注入资产的影响并从审慎角度出发,公司 再次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4 月 30 作为基准日对 注入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5]第 28 号”《哈尔滨奥 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借壳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上市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 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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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 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 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 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注入资产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 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 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注入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的定价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 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目标资产的价值 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注入资产的评估值。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评估 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 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涉及注入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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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评估方 法选取理由充分并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评估程 序,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根据调整后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补 正、反馈要求对《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修订,并同 意《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西南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摘要(草案修订稿)》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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