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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en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5, 2026

52298_rns_2026-05-25_b0f578f5-b86d-425d-be88-cb43f89004bf.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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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11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

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塑積專線:(02)2528-8988 證券代號:3138

網址:https://www.ibfs.com.tw

塑積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下午4:00

(例假日除外)

115年股東常會通知請免拆開

*分享路線:46、53、204、248、277、278、306、306區間。307、605快、612、668、675、711、南京特區、程10、0-25、程10、程26

*結連路線:松山新基線(南京工民站2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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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郵箱

※(未者開正確郵递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股東 合夥

  1. 本次股東常會紀念品:日式烟瓷斗笠碗。
  2. 請股東多加利用「股東e:服務」(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請會在辦理股務業務之前將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關資料將依法令或契約之條為期限保存,當事人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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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時間:1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地點:桃園市中壢區為鐵站前西路一段286號

※股東:該名人,受託代理人或持派代表人出席股東會時,請協商時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本,以填補編;法人持派代表人出席者,有需繳承加蓋法人股東仲能之持派書。

股東戶號:

股東或代理人姓名

持有股數:

親自出席簽名或蓋章

紀念品洽領須知

一、紀念品名稱:日式烟瓷斗笠碗(紀念品數量不足時,將提供等值商品替代)。
二、紀念品發放原則:股東持股未滿一件股之股東,除股東親自出席股東會或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得領取外,本公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
三、紀念品領取方式:

  1. 貴股東如對本次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思表示與該名人相同時,如不親自出席股東會而欲委託代理出席領取紀念品「該名股數限1,000股(含以上)」,請於115年5月25日起至115年6月18日止(例假日除外),屬原第二聯委託書簽名或蓋章後,洽該名人之全台股票場所辦理(各股票場所持就股票狀況提早結束股票)。
  2. 親自出席領取紀念品方式:請僞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或本通知書第二聯簽名或蓋章後,於115年6月25日開會當天會議結束前至股東會現場出席並領取紀念品,會後恕不郵寄及補發。
  3. 電子投票領取紀念品方式:請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7月3日上午8:30至下午4:00止(例假日除外)屬帶電子投票「議案表決情形」另由全另,開會通知書第二聯、身分證明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股東身份之文件(如健保卡或寬照)等擇一安可,至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此期間內若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恕不發放紀念品。

(0112) 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股利投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暨增資股票匯款/劃撥同意書

戶名 戶號
現金股利 匯款 不同意匯款者請勾選:1.□郵寄支票。2.□憑原留印鑑自行領取支票。
原營記帳號 註:股東原營記帳號無識者,本同意書請勿寄回。
欲指定 銀行代號 銀行名稱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帳號
股票簽名 (新證) 註:股東原營記帳號無識者,本同意書請勿寄回。
股票簽名 (新證) 原營記帳號 各商代號 券商名稱 帳號

結辟:

注意事項:

  1. 本同意書如欲新增或變更帳號者,請填妥帳號並加蓋印鑑,於115年6月25日前寄達國際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若原營記帳號無識者,本同意書請勿寄回。
  2. 現金股利:a.未採用匯款者,本公司將依貨股東留存通託地址,以拼號郵寄抽照簽背支票(採自行領取支票者除外)。
    b.匯票或郵資由貨股東現金股利申扣除。
    c.匯款資料請以股東本人帳號為限,資料填寫不詳或錯識者,改採支票寄發。
  3. 增資股票:115年度為盈轉增資股票匯撥事宜。

耀登科技


第29期

經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股東常會日期 115年6月25日

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台136股系股道@www.ocsc.com.tw或掃描碟 code)

序號 徵求人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 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
1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 國票證或 國票証或 国票證或 國票証或 國票證券或 國票証券或 國票證券或 國票證券或 國票證券或 國票證券或 國票證券或 國票證券(股)公司)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 電話: (02)2528-8988 全通事務處理(股)公司-全台徵求場所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1巷22號 電話: (02)2521-2335 【徵求股數限1,000股(含)以上】

註:以上資料係屬彙總資料,股東如須查詢詳細資料請參照本開會通知書上載明公告日報或證券會網站 (https://free.sfi.org.tw/) 查詢。

地址 電話
台北市中正區恆寧街42C1號1樓(心泰新異國科理健會) (02)2331-6372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06C2號(承三208巷口) (02)2595-6189
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155巷6號1樓(長泰路口) (02)2718-0952
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135C2號7樓(忠孝東路口) (02)2778-3412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1巷22號(敦南信義路口) (02)2706-3889
台北市北投區致遠一路二段117號1樓(彩泰行-陽信銀帝) (02)2827-9151
新北市板橋區東門街30C2號1樓C2(府中1號出口) (02)2956-2019
新北市三重區文化北路226巷60號1樓(正義北路八方富集區/三安里培勝) (02)2982-4608
新北市新富區公園一路70巷2號(阿耀屿雀帝巷) (02)2993-1020
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87號4樓C15(仁愛眼鏡4樓) (02)2425-7224
桃園市八德區東勇街69巷21號(蔡臣氏義勇庄後巷) (03)367-1202
新竹市北大路305巷8號(國泰世華帝巷) (03)523-7681
台中市北區太平路217號(正美流北店) (04)2201-4514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南路191巷6號(原址188號對面巷第3間) (04)835-0257
嘉義市忠義街68號(蘭井街與光彩街中間) (05)222-3203
台南市北區公園路128號(好鄒原藥局) (06)221-9015
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48號(四雄國小正對面) (07)222-8877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98號1樓(復尋:中正股務) (07)237-9898
高雄市左營區立信路221號 (07)556-0952
屏東市中正路131號(秀滋股務) (08)765-7277

本公司發行原制員工權利新股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08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物股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原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額305.000股,每股面額10元。
4.共計新台幣3,000,000元。

4.商務條件:

(1)股務年報

  1. 台灣配原制員工權利新股提案(年初月彙者,可服務3%股份,並依照下述個人續用比重給予。
  2. 台灣配原制員工權利新股提案(年初月彙者,可服務3%股份,並依照下述個人續用比重給予。
  3. 台灣配原制員工權利新股提案(年初月彙者,可服務4%股份,並依照下述個人續用比重給予。

(2)個人續用

發行當年度底逐年員工個人續用指標為0者,可服務當年度僅配股份100%;

個人續用指標為0者,可服務當年度僅配股份75%;

個人續用指標為0者,可服務當年度僅配股份25%;

個人續用指標為0者,可服務當年度僅配股份0%

5.員工未可服務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員工未遵照得條件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達成服務條件之原制員工權利新股予以物股收回、辦理註銷,並雙管簽記。

6.其他發行條件:依發行辦法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

以原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原則,應符合一定條件之原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原制及從屬公司定義依公司法第369條之2、第369條之3、第369條之5第2項及第369條之11之標準認定之。

具備特殊貢獻或公司業績發展所需之職績人才,實際僅配原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及其僅配股份數重將參數股務年報、職務、工作續用、整體貢獻、特殊交續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之分配標準,為因應事務核定。其中經理人及兼任董事之員工須經薪酬委員會通過,提請董事會決議之。其他員工則需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之。

其他員工則需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之。

(2)僅配股數:

第一員工累計股務原制員工權利新股加計其累計股務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物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0條之1第1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因加計其累計股務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物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0條第1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回訪事業主管機關專業核准者,舉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原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經費比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原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經行政部任用業務業人才,要斷員工及提升員工的出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管理幹部和員工的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紙制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服務期間分年級則相關費用。若生數達成服務條件,就算在許可能費用化金額為新台幣47.250千元(以衡量過後公允價值每股337.5元擬此數),依服務期間(年實證,每年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5.750千元。

10.對公司每股面餘帳轉帳形:

以回銷本公司流通往外發行股數51.730千股,以所訂服務期間三年及回銷實際流通往外股數計算,在外股數計算,每年對每股面餘帳轉數多約為新台幣0.1元。對本公司每股面餘帳轉帳屬有限,因此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服務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服務期間除繼承外,員工不得將該原制員工權利新股公集、買牌、轉讓、聲與他人、設定,但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其他權利受限制條件:依本次原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原股票現狀保管等:

原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交付現狀保管,如交付現狀保管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派之人代表員工與股票現狀保管機構簽訂現狀契約。

於服務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提議之。

14.其他應該結事項:

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並發現股東會決議通過後的主管機關申請生效後施行。

最後如因法令雙管、主管機關簽訂或客觀環境符和修正之必要,按權重事務修訂本辦法,並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跟進二分之一之同意後始得發行。

但依涉及發行總額,發行條件之實質內容之變動,應經股東會決議。

指派書

蔡指派

為本法人股東代表,授權出席

貴公司一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股東常會,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此致

經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東:

中華民國115年 月 日

經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

一、茲訂於一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上午九時登,假執照市中股區高鐵站財西路一段286號,召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本次會議受理股東開始撤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撤到地點同開會地點。

二、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1.114年度營業報告。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4.114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5.准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案。

(二)系統事項:1.與系統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附冊報表案。2.與系統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1.修正「執得處分營產處理程序」案。2.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四)其他論案:1.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就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三、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如下:現金股利:新台幣64,006,453元,每股配發1.67元。

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5年4月27日起至115年6月25日止停止股票通戶。

五、本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部有股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託明主要內容,達成營入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home】,點選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造證資料)。請股東輸入公司代號及年度,查詢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六、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託計驗證機構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七、除依法令公告所,經函券達,並限制股東常會出席券到予及委託書各乙份,先者查照續可出席,書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報名第二聯出席簽到卡並加簽印鑑現簽名後,於會議當日提供會場報到,免再等回。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須具第二聯委託書並加簽印鑑現簽名後,於開會五日前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41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68號15樓,電話:(02)2528-8988),以利寄發出席券到予,會前若未找到出席券到予,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提至會場申請補發。

八、如有股東要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5月25日製作需求人要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請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s://free.sfi.org.tw/等,委託書受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證券代號:3136)

九、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5月26日至115年6月22日止,請逕發入臺彙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網頁,依相關說明股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十、疏請查照辦理為何。

此致

書股東

委託書填發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某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出席券到予內券名或直承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該家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該家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證券委託書前,應請該家人提供該系委託書之書由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愛情之該家人書由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該家人與親友持候違罪人之背景資料及該家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追究。

四、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系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五、請詳細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或託一編號、住址。

六、股東、該家人、受託代理人及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股東會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檢附。

七、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印製。

八、委託書最適應於開會五日前(即115年6月18日(壹)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541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68號15樓)。

九、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由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最適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由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經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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