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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Plastic AGM Information 2013

Jun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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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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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塑膠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 Asia Plastic Recycling Holding Limited

2013 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常會開會時間: 2013 6 10 日(上午九時整) 股東常會開會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 801

( 高雄蓮潭國際會館 會議中心四樓 402 會議室 )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

承認本公司2012 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如附件),
謹提請  承認。

說明:

本公司2012 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
第21 頁至第32 頁。
議決: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

本公司擬辦理 2012 年度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承認。

說明:

  • 一、 本公司2012 年度盈餘分配,擬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分配如附表 (請參閱議事手冊第9 頁)。

  • 二、 本公司2012 年稅後純益為人民幣(以下同)320,207,689.73 元,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277,799,402.04 元,扣除提列10% 的法定盈餘公積32,020,768.97 元,期末可分配盈餘為

  • 565,986,322.80 元,擬分配股東現金股利為131,908,695.65 元及股東股票股利為51,297,826.09 元。股利換算基礎係以 2013 年3 月18 日董事會前一日收盤價人民幣兌換新台幣之平 均匯率4.784 計算,換算為新台幣計發放股票股利

  • 245,408,800 元及現金股利631,051,200 元。

  • 三、 2012 年度分配董監事酬勞人民幣1,890,234 元及員工紅利人 民幣3,926,721 元,全數以現金分配。

  • 四、 本次股利分配嗣後,若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買回本 公司股份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配息率 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 整之。

  • 五、 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權、息基準日及其 他相關事宜。

議決:
第三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謹提請 公決。

  • 說明:

  • 一、 擬自2012 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人民幣 51,297,826.09元,轉作股本,發行新股24,540,88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換算基礎係以2013年3月15日收盤價人民幣 兌新台幣之平均匯率4.784計算)。股東紅利按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普通股股東及其持有比例,平均分配之。配發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足整股之登記,如尚有畸零股一律按面 額以新台幣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
  • 二、 本次增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 訂定配股時程。

  • 三、 本次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 四、 如本次增資計劃,因故需要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

理。
議決:
第四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 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謹提請 公決。

  • 說明:

  • 一、 茲因本公司擬變更開曼註冊地址,本公司董事會業於2013 年 3 月18 日決議修訂章程部分條文,並提交股東會決議。

  • 二、 最新章程修正對照表請參閱附件。

議決:
第五案:﹝董事會提﹞
案由:
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施行辦法」部分條文案,

謹提請 公決。

說明:
  • 一、 爰配合台灣金管會於2012年7月6日發布「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 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之修正,據以修訂本公司「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施行辦法」。

  • 二、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施行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議決:

第六案﹝董事會提﹞

案由:

  • 擬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謹提請 公決。
說明:
  • 三、 爰配合台灣金管會於2012年8月22日發布「公開發行公司董事 會議事辦法」部分條文之修正,據以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 規範」。

  • 四、 「董事會議事規範」修正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 議決:

選舉事項

  • 案由:選舉董事及監察人案,提請 選舉。
說明:
  • 一、 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分別於2013 年3 月30 日及2013 年5 月19 日屆滿,擬於本年度股東會選舉董事及監察人。新選任董 事及監察人任期三年,任期自2013 年6 月10 日起至2016 年6 月9 日止,連選得連任。

  • 二、 依本公司「章程」第59 條、第67 條及第87 條規定,擬選出董 事7 席、監察人3 席。

  • 三、 上述董事名額中,含獨立董事3 席,非採提名制,連選得連任。

  • 四、 提請 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