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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SHI VISION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l 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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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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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向“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全 资子公司影石创新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影石”)进行增资, 同时,公司向珠海影石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 10,543.30 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400.00 万元向“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影石”) 进行增资,同时,公司向前海影石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 17,434.23 万元的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 号),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7.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3,807.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4,776.6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5〕518Z0066 号)审验确认。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9,543.30 19,543.30
2 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834.23 26,834.23
合计 46,377.53 46,377.53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 募资金为 128,399.08 万元。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情况

(一)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 9,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影石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珠海影石的注册 资本将由 1,0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0.00 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珠海影石提供不超过 10,543.30 万元的借款, 借款利率 2.15%/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专项用于实 施“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珠海影石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 还或到期续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分批次拨付前述出资 款及借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9,4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前海影石进行增资,增资完 成后,前海影石的注册资本将由 6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前海影石提供不超过

17,434.23 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 2.15%/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 超过 5 年,专项用于实施“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海影石可根据 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公司 将分批次拨付前述出资款及借款。

(二)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 1、“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珠海影石

  • (1)企业名称:影石创新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30 日

  • (3)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新沙二路 168 号 1 栋 1701

  • (4)法定代表人:李兆琪

  •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

  • 货物进出口;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总资产 31,825.55 27,943.75
净资产 2,715.67 3,040.76
营业收入 57,854.21 15,398.59
净利润 599.40 325.09
  •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 2、“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前海影石

  • (1)企业名称:深圳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2020 年 1 月 13 日

  •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喷泉北街 11 号景兴海上广

  • 场二期 T21201

    • (4)法定代表人:贾顺

    • (5)注册资本:600 万人民币

    • (6)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经营进

出口业务;物业租赁。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总资产 28,415.51 27,261.47
净资产 -2,159.20 -1,054.37
营业收入 25,645.29 6,215.51
净利润 4,014.82 1,104.83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 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仍持有前海影石、珠海影石 100%的股权,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实施募 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影石及前海影石、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 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