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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X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Nov 13, 2017

52284_rns_2017-11-13_4cd38c47-f0b8-4796-a359-2672804dd99a.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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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三季

(股票代碼 3052)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新民街 112 號 4 樓

電 話:(02)2223-4099

夆 典 科 技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5 ~ 6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7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8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9 ~ 10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1 ~ 48
(一) 公司沿革與業務範圍 11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1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1 ~ 15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 ~ 18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18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8 ~ 40
(七) 關係人交易 40
(八) 質押之資產 41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1 ~ 42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2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2
(十二)其他 42 ~ 4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6 ~ 47
(十四)部門資訊 47 ~ 48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6) 財審報字第17001883號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9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民國106年及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9 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 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 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 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採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表所列之 金額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各該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 報表所編製。該等公司(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民國106年及105年9月30日之資產總 額分別為新台幣 218,536 仟元及 146,389 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2.39%及 1.73%; 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51, 984 仟元及 2, 644 仟元, 各占合併負債總額之0.83%及0.05%; 民國106年及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 1,852 仟元、867 仟元、11,870 仟元及(6,445)仟元,各占合 併綜合損益之 22.56%、30.94%、68.86%及(94.86%)。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列入合併報表之非重要子公司、採權益法之被投 資公司財務報表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其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 報表而可能須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 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12,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附註 106 年 9 月 30 日

% 105 年 12 月 31 日

$\%$ 105 年 9 月 30 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 $(-)$ $\frac{1}{2}$
146,787
$2 \sqrt{\frac{2}{3}}$
127,011
$1 \quad$
92,434
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六(二)
資產一流動 15,811 $\overline{\phantom{a}}$ 15,807 17,703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3,659 $\overline{\phantom{a}}$ 3,105 1,518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458,508 5 218,842 $\overline{2}$ 191,639 $\overline{c}$
1190 應收建造合約款 六(六) 1,099,116 12 1,081,331 12 993,356 12
1200 其他應收款 六(四)及
$\lambda$ 710,041 8 3,042,480 34 2,980,177 35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362 362 $\overline{\phantom{a}}$
130X 存貨 六(五)及
$\lambda$ 1,856,383 21 1,995,158 22 2,003,682 24
1410 預付款項 六(七) 439,855 5 504,669 6 481,286 6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六(八)及
$\lambda$ 3,836,914 42 1,659,914 18 1,237,262 15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8,567,436 95 8,648,679 95 7,999,057 95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六(十) 3,819 3,985 4,274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六(九) 13,886 $\equiv$ 14,269 14,269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十一) 119,624 $\overline{2}$ 118,697 $\overline{2}$ 110,299 $\overline{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十二)
及八 191,160 $\overline{c}$ 193,629 $\overline{2}$ 194,964 $\overline{2}$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三) 3,108 4,577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四) 2,060 7,84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05,470 1 106,814 1 99,795 $\mathbf{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lambda$ 18,664 13,937 14,649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452,623 5 456,499 5 450,669 5
1XXX 資產總計 9,020,059 100 9,105,178
$\frac{1}{2}$
100 8,449,726
$\frac{1}{2}$
100
(續次頁)

$~5$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年 9
30
$\boxminus$
105 年 12 月 $31$ $\blacksquare$ 年 9
105
30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五) $\mathcal{S}$ 1,803,467 20 $\mathcal{S}$
1,604,713
18 $\sqrt[6]{3}$
1,757,614
21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六) 922,500 10 1,131,000 12 1,131,000 13
2150 應付票據 8,662 $\omega$ 11,082 $\omega$ 13,927
2170 應付帳款 485,326 5 636,188 7 701,081 $\,$ 8 $\,$
2190 應付建造合約款 六(六) 133,713 $\overline{2}$ 190,241 $\sqrt{2}$ 59,144 $\mathbf{1}$
2200 其他應付款 51,874 $\mathbf{1}$ 44,214 1 158,726 $\sqrt{2}$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2,578 2,601 1,455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六(十
$t)(+$
九)(二十) 2,180,638 24 2,007,275 22 1,676,190 20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5,588,758 62 5,627,314 62 5,499,137 65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八) 494,894 6 493,955 5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5,582 5,583 5,583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二十) 3,469 4,604 4,488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503,945 6 504,142 5 10,071
2XXX 負債總計 6,092,703 68 6, 131, 456 67 5,509,208 65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二十
$=$ )
3110 普通股股本 2,330,045 26 2,330,045 26 2,330,045 28
資本公積 六(二十
$\equiv$ )
3200 資本公積 218,835 $\overline{2}$ 211,632 $\overline{2}$ 211,632 3
保留盈餘 六(二十
四)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10,816 $\overline{2}$ 206,368 $\overline{2}$ 206,368 $\overline{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6,733
3350 未分配盈餘 315,989 $\overline{4}$ 403,464 $\overline{4}$ 371, 173 4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left($ 6, 291) $-$ ( 4,011) $-$ ( 1,372)
3500 庫藏股票 六(二十
二)及八 $299,932$ )( $3)$ ( $299,932$ )( $3)$ ( 299, 932) ( 4)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2,796,195 31 2,847,566 31 2,817,914 33
36XX 非控制權益 四 $(\equiv)$ 131, 161 $\mathbf{1}$ 126,156 $\overline{c}$ 122,604 $\overline{2}$
3XXX 權益總計 2,927,356 32 2,973,722 33 2,940,518 35
重大或有負債及末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9,020,059 100 9, 105, 178
$\mathcal{S}$
$100*$ 8,449,726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6 年 7 月 1 日
9

30
$\Box$ 105 年 7 月 1 日
9

30
$\Box$ 106 年 1 月 1 日
30
9

105 年 1 月 1 日

9
30
項目 附註 $\%$ $\%$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五) \$1,093,350 100 $\mathbb{S}$ 866,991 100 \$2,794,492 100 \$1,655,028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 $(\pm)(=\pm)$
九)(三十) $1,036,658$ ) ( $95)$ ( $834,026$ ) ( $96)$ ( $2,642,084$ ( $95$ ( 1,544,605) ( 93)
5900 營業毛利 56,692 5 32,965 $\overline{4}$ 152,408 5 110,423 $7\phantom{.0}$
營業費用 六(二十
九)(三十)
6100 推銷費用 $16, 136)$ ( $1)$ ( 4,076) $-$ ( $24,730$ ) ( $1)$ ( $16,536$ ) ( 1)
6200 管理費用 27,580( $3)$ ( $23,480$ ( $3)$ ( $85,259$ ) ( $3)$ ( 74,384(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788) $-$ ( 865) $-$ ( 2,484) $-$ ( 2,604) $\overline{\phantom{a}}$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44,504$ ) ( $4)$ ( $28,421)$ ( $3)$ ( $112,473$ ) ( $4)$ ( $93,524)$ ( 6)
6900 營業利益 12,188 4,544 $\mathbf{1}$ 39,935 $\mathbf{1}$ 16,899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六) 3,594 1 9,697 $\mathbf{1}$ 16,188 $\mathbf{1}$ 25,148 $\overline{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七) $\left($ 700) $-$ ( 2,250) $-$ ( $6,860$ ) $-$ ( 4,942)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八) $\left($ $8,208$ ) ( $1)$ ( $6,190$ $()$ $1)$ ( $26,282)$ ( $1)$ ( $25,376$ ) ( 2)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六(十一)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829 1,036 2,944 ο 5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485) $\sim$ 2,293 14,010) $5,228$ )
7900 税前淨利 7,703 $\mathbf{1}$ 6,837 $\mathbf{1}$ 25,925 1 11,671 $\mathbf{1}$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三十一) $1,109$ ) $\overline{\phantom{a}}$ 33 6,404) 5,286
8200 本期淨利 6,594 \$ 6,870 \$
19,521
\$
16,957
其他綜合損益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mathcal{S}$ 1,821 $-$ (\$) $3,221$ ) ( $1)(\$ 2, 114) $-$ (\$) 7,834( 1)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六(十)
價損益 204) 847) $\sim$
$\left($
166) 2,329)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617 $-$ (\$) $4,068$ ) ( 1)( 2,280) $-$ (\$) $10, 163$ ) ( $\left(1\right)$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8,211 $\mathbf{1}$ $\sqrt[6]{2}$ 2,802 \$
$\omega$ )
17,241 $\mathbf{1}$ \$
6,794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mathcal{S}$ 4,043 $\mathbf{1}$ \$ 1,077 $\mathcal{S}$
$\bar{\phantom{a}}$
12,320 1 \$
12,188
-1
8620 非控制權益 2,551 5,793 7,201 4,769
6,594 $\mathcal{S}$ 6,870 \$ 19,521 $\mathbf{1}$ \$
16,957
$\mathbf{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5,660 1( $2,991$ $($ $1)$ \$ 10,040 T $\mathcal{S}$
2,025
8720 非控制權益 2,551 5,793 7,201 4,769
\$ 8,211 $\overline{1}$ $\sqrt{\frac{2}{2}}$ 2,802 $\mathbb S$
×
17,241 1 6,794
$\frac{1}{2}$
基本每股盈餘 六(三十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0.02 \$ 0.01
$\frac{1}{2}$
0.06 $\mathcal{L}$ 0.06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合計
六(三十二) 0.02 $\boldsymbol{\theta}$ 0.01
$\mathcal{F}$
0.06 $\sqrt{2}$ 0.06

的外司及子公司

分布
中国生物
民國 106年表
205
和入日1 亩至9月30日
(僅經核閱
準則查核)
本書
單位:新台幣仟元

國外營運機構

備供出售金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lambda$ 法定盈餘
特别盈餘
未分配盈餘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融資產未實
現 損
庫藏股票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餘額 \$2,330,045 \$199,628 \$192,093 $\mathcal{S}$ $\mathcal{S}$ 487,617 \$ 5,591 \$ 3,200 (S 2 ) 292,682) \$2,925,492 \$120,471 \$3,045,963
民國104年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二十四)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4,275 $\overline{\phantom{a}}$ 14,275) $\overline{\phantom{a}}$
現金股利 114,357) 114,357) $114,357$ )
合併淨利 12,188 12,188 4,769 16,957
其他綜合損益 $\sim$ $\epsilon$ $7,834$ ) ( $2,329$ ) $-$ ( 10, 163) $\overline{\phantom{a}}$ 10, 163)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為
庫藏股取得現金股利數
12,004 12,004 $\sim$ 12,004
非控制權益 $\sim$ 2,636) 2,636)
庫藏股買回 六(二十二) 7,250) 7,250 $\overline{\phantom{a}}$ 7,250)
105年9月30日餘額 \$2,330,045 $\mathcal{S}$ 211,632 \$ 206,368 \$ 371,173 (S) 2,243) \$ 871 $($ \$ 299,932) \$2,817,914 S. 122,604 \$2,940,518
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6年1月1日餘額 \$2,330,045 \$211.632 \$206,368 $\mathcal{S}$ $\mathcal{S}$ 403,464 (S $4,593$ ) \$ 582 (S 1 ) 299,932) \$2,847,566 \$126,156 \$2,973,722
民國105年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二十四)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4,448 $\sim 10^{-1}$ 4,448
提列特别盈餘公積 26,733 26, 733)
現金股利 68,614) $\omega$ 68,614) $\overline{\phantom{a}}$ 68,614)
本期合併淨利 12,320 $\blacksquare$ 12,320 7,201 19,52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為
$\sim$ $2,114$ ) ( 166) $\sim$ 2,280) $\overline{\phantom{a}}$ 2,280)
庫藏股取得現金股利數 7,203 7,203 ä, 7,203
非控制權益 2,196) 2,196
106年9月30日餘額 \$2,330,045 \$218,835 \$210,816 \$ 26,733 \$315,989 (S 2 ) 6,707) \$ 416 (S 299, 932) \$2,796,195 \$131,161 \$2,927,356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6年1月1日
至 9 月 30 日
105年1月1日
至 9 月 30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mathcal{S}$ 25,925 \$ 11,671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二)(十三) 6,844 8,832
攤銷費用 六(二十九) 2,350 2,478
利息收入 六(二十六) ( $11,089$ ) ( 16,58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 六(二)(二十七)
$4)$ ( 611)
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七) 5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六(二十七) 383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六(十四) 2,060
利息費用 六(二十八) 26,282 25,37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 六(十一)
份額 2,944) 5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00$ )
應收票據 554) ( 9,491
應收帳款 239,666) 105,217
應收建造合約 $17,785$ ) ( 95,957)
其他應收款 2, 355, 714 $\sqrt{2}$ 295,506)
存貨 148,974 7,768
預付款項 65,219 $\left($ 23,142)
其他流動資產 3,088,148) 2,197
其他非流動資產 2,15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2,420)$ ( 19,274)
應付帳款 $150,862$ ) ( 163,798)
應付建造合約款 $56,528$ ) ( 188,736)
其他應付款 3,663 101,260
其他流動負債 1,740,964 20,707)
其他非流動負債 3) 25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808,380 548,570)
利息收入收現數 1,321 16,655
利息費用支付數 45,457) 69,530)
本期支付之所得稅 5,083) 2,568)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759,161 604,013)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至 9 月 106年1月1日
30
105年1月1日
至 9 月
3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1,980$ ) (\$ 65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2
受限制資產減少 911,148 59,3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7,077) 1,88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02,091 56,85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98,754 129,015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增加 $\left($ 208,500) 270,000
舉借長期借款 240,000 600,000
償還長期借款 ( $1,808,025$ ) ( 341,306)
發放現金股利 ( $63,607$ ) ( 104,989)
買回庫藏股 7,25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1,641,378$ ) 545,470
匯率影響數 98) 74)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9,776 $\overline{(\ }$ 1,76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27,011 94,20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46,787 \$ 92,434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與業務範圍

奎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65年8月9日設 立,原名「夆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嗣於民國90年更名。本公司及子公司(以 下本公司及子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機械工程、儀電工程、環境 工程、電子相關產品製造、買賣及委託營造廠興建住宅及商業大樓業務等。本公 司股票自民國 84年12月起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民國106年11月10日提報董事會後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民國103年1月1日
計之繼續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 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1.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此修正允許企業於編製單獨財務報表時,投資子公司、合資及關聯企業之 會計處理,得選擇按下列方式之一: (1)按成本,或(2)依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9號,或(3)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權益法。

  1.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當現金產生單位包含商譽或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但未有減損時,移 除揭露可回收金額之規定;當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認列 或迴轉之減損金額重大,應揭露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且若可回收金額係 基於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應揭露公允價值層級之等級和衡量公允價值之 評價技術及關鍵假設。

本集團依該準則修正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之表達。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7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 民國107年1月1日
及衡量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之保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
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民國107年1月1日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 民國106年1月1日
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企業及合資」 民國107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相 關 影響 金 額待 評估 完 成時 予 以揭 露:

  •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工 具」
  • (1)金融 資 產債 務 工 具按 企 業之 經 營 模 式及 合 約現 金 流 量 特性 判 斷, 可 分 類為 透 過損 益 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 融 資產 、 透過 其 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 資 產及 按 攤銷 後 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 金融 資 產權 益 工具 分 類為 透 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除 非 企業 作 不可 撤 銷之 選 擇將 非 交易 目的 之 權益 工 具的 公允 價 值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 。
  • (2)金融 資 產債 務 工 具之 減 損評 估 應 採 預期 信 用損 失 模 式 ,於 每 一資 產 負 債表 日 評估 該 工 具 之信 用 風險 是 否 有 顯著 增 加, 以 適 用 12 個月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於 發 生 減 損 前 之 利 息 收 入 按 資產 帳 面總 額 估計 );或是 否業 已 發生 減 損,於 發生 減 損後 之 利息 收 入 按提 列 備抵 呆 帳後 之帳 面 淨額 估 計。應 收帳 款 (不 包含 重 大 財務 組 成部 分)應按 存 續期 間 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 衡量 備抵 損 失。
  • 2.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之 收 入」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5 號「 客戶 合 約 之收 入 」取 代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11 號 「建 造 合約 」、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8 號 「收 入 」以 及 其 相 關解 釋 及解 釋 公 告。按 準則 規 定收 入 應於 客 戶取 得 對商 品或 勞 務之 控 制時 認列,當客 戶 已 具 有 主 導 資 產 之 使 用 並 取 得 該 資 產 之 幾 乎 所 有 剩 餘 效 益 之 能 力 時 表 示 客 戶取 得 對商 品 或勞 務之 控 制。

此準 則 之核 心 原則 為「 企 業認 列 收入 以 描述 對 客戶 所 承諾 之商 品 或勞 務 之 移轉 , 該收 入 之 金 額反 映 該等 商 品 或 勞務 換 得之 預 期 有 權取 得 之對 價」。 企 業 按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時 需 運 用 下 列 五 步 驟 來 決 定 收 入 認 列 的 時 點 及 金額 :

  • 步 驟 1:辨 認 客戶 合 約。
  • 步 驟 2:辨 認 合約 中 之履 約 義務 。
  • 步 驟 3:決 定 交易 價 格。
  • 步 驟 4:將 交 易價 格 分攤 至 合約 中 之履 約義 務 。
  • 步 驟 5:於 ( 或隨 ) 企業 滿 足履 約 義務 時認 列 收入 。

此外,準則 亦 包括 一 套整 合 性之 揭 露規 定,該 等規 定 將使 企 業對 財 務報 表 使用 者 提供 有 關客 戶合 約 所產 生 之收 入與 現 金流 量 之性 質、金 額、時 間 及 不確 定 性之 綜 合資 訊。

3.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之 修 正 「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 5 號 『客 戶 合約 之 收入 』 之闡 釋」 此修 正 釐清 如 何辨 認合 約 中的 履 約義 務 (即承 諾 移轉 商 品 或勞 務 予客 戶 ); 如何 決 定企 業 為 主 理人 (提 供 商品 或 勞 務 )或代 理 人(負 責 安排 商 品或 勞 務 之提供 ); 以 及 決 定 由 授 權 取 得 之 收 入 應 於 某 一 時 點 或 於 一 段 期 間 內 認 列。除 上 述之 釐 清 外, 此 修正 尚 包含 兩項 新 增的 簡 化規 定, 以 降低 企 業 首次 適 用新 準 則時 之成 本 及複 雜 度。

  • 4.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正 「 揭露 倡 議」 此修 正 要求 企 業增 加揭 露 有關 (來 自)籌資 活 動之 負 債變 動,包 括來 自 現 金 及非 現 金之 變 動。
  • 5.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之 修正 「 未實 現 損失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之 認 列」 此修 正 係釐 清 有關 未實 現 損失 之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認 列,亦 同時 釐 清了 一 些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會 計之 一 般基 礎 原則。此修 正 釐清 對 於以 公允 價 值列 報 之 資產,當 其 帳面 金 額低 於 課稅 基 礎時,仍 然會 產 生可 減 除暫 時 性差 異,於 評估 是 否有 足 夠之 課稅 所 得以 供 可減 除暫 時 性差 異 使用 時,除 稅法 有 限 制 外,應 將所 有 可減 除 暫 時 性 差異 合 併評 估,且 不考 慮 暫時 性 差異 所 造成 之 課稅 所 得減 少 。
  • 6.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4 0 號 之修 正 「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轉 換」 此修 正 釐清 僅 於用 途改 變 時,始 能 轉入 投資 性 不動 產 或從 投資 性 不動 產 轉 出。不 動 產用 途 是否 改變 應 考量 該 不動 產是 否 仍符 合 投資 性不 動 產之 定 義 及是 否 有證 據 證明 用途 改 變,若僅 管 理 階層 使 用該 不 動產 之意 圖 改變,不 足以 作 為支 持 用途 改變 之 證據。此 外,該修 正 新增 證 明用 途改 變 之例,包 括建 造 中或 開 發中 之不 動 產 (無須 已 完 工之 不 動產 ),開 始 轉供 自 用時 可 從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轉 換 為 自 用 不 動 產 及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可 將 存 貨 轉 換 為 投 資 性 不動 產 。

7.國 際 財務 報 導解 釋 第 22 號「 外 幣 交易 及 預收 付 對價 」 此解 釋 說明 以 外幣 計價 合 約之 交 易日, 為企 業 於認 列 相 關資 產、費 用及 收 益 前 , 預 先 收 取 或 支 付 對 價 而 原 始 認 列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日 。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選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相 關 影響 金 額待 評估 完 成時 予 以揭 露: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0 號及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修 正「 投資 者 與 其 關聯 企 業或 合 資間 之資 產 出售 或 投入 」

此修 正 解決 了 現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0 號 及 國計 會 際 準則 第 28 號的 不一 致 。投 資 者出 售 (投入 )資 產 與其 關聯 企 業或 合 資之 交易 , 視出 售 (投 入)資產 之 性質 決 定 認列 全 部或 部 份處 分損 益 :

(1)當出 售(投 入)之 資產 符 合「 業 務」 時, 認列 全 部處 分 損益 ;

(2)當出 售(投 入)之 資產 不 符合 「 業務 」時 , 僅能 認 列與 非關 係 投資 者 對 關聯 企 業或 合 資之 權益 範 圍內 之 部分 處分 損 益。

  • 2.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租賃 」取 代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7 號「租 賃 」及 其 相 關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 此 準 則 規 定 承 租 人 應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除租 賃 期間 短 於 12 個 月 或低 價 值 標的 資 產之 租 賃外 );出 租人 會 計處 理 仍 相 同 , 按 營 業 租 賃 及 融 資 租 賃 兩 種 類 型 處 理 , 僅 增 加 相 關 揭 露 。
  • 3.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2 8 號 之修 正 「關 聯 企業 與 合資 之 長期 權益 」 此 修 正 釐 清 實 質 上 構 成 企 業 對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淨 投 資 之 一 部 分 之 任 何 長 期權 益,應 先適 用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9 號,再適 用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28 號認 列 損失 之 相關 規定 。
  • 4.國 際 財務 報 導解 釋 第 23 號「 不 確 定性 之 所得 稅 處理 」

此解 釋 釐清 當 所得 稅處 理 存有 不 確定 性時, 企業 應 依據 此解 釋 決定 課 稅 所 得 (課 稅 損 失 )、 課 稅 基 礎 、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及 稅 率,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得 稅 」之 規定 認 列及 衡 量其 當 期與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負債。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重大 會 計政 策 除遵 循聲 明、編 製 基礎、合併 基 礎及 新 增部 分說 明 如下,餘 與 民國 105 年 度合 併 報表 附 註四 相 同。除 另有 說明 外,此 等 政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用 。

(一)遵循 聲 明

  • 1.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務 報 導」 編製 。
  • 2.本 合 併財 務 報告 應併 同 民 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閱 讀。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備 供 出售 金 融資 產。

2.編 製 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際 會 計準 則、解 釋 及解 釋 公 告(以下 簡 稱 IFRSs)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在應 用 本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之 項 目,或 涉及 合 併 財 務 報告 之 重大 假設 及 估計 之 項目,請詳 附 註五 說 明。

(三)合併 基 礎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之 編製 原 則與 民 國 105 年 度 合併 財 務報 告 相同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6年9月30日105年12月31日105年9月30日 說明
夆典科技開
發(股)公司
昌吉營造(股)
公司(昌吉公
司)
土木建築水利等
營造業務
85.36% 85.36% 85.36%
夆典科技開
發(股)公司
REINFORCE
ENERGY CO.,
LTD.
(REINFORCE)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100.00% (註1)
夆典科技開
發(股)公司
BRIGHT GLORY
CORP.
(BRIGHT)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100.00% (註1)
夆典科技開
發(股)公司
信鼎工程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顧問 100.00% 100.00% 100.00% (註1)
夆典科技開
發(股)公司
APEX LIFE
INC.(APEX
LIFE)
買賣工程設備及
高科技電子產品
- - - (註1)
(註2)
夆典科技開
發(股)公
司、昌吉營
造(股)公司
連碩光電科技
(股)公司(連
碩公司)
電子零組件、國
際貿易、資訊軟
體服務業
60.03% 60.03% 60.03% (註1)
(註3)
連碩光電科
技(股)公司
POCONO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POCONO)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100.00% (註1)
(註3)
  • (註 1)因不 符 合重 要 子公 司 定義,其 106 年 及 105 年 第 三季 之財 務 報告 未 經會 計 師核 閱 。
  • (註 2)APEX LIFE 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取 得當 地 主管 機 關核 准 解散 登 記在 案 ,截 至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尚 未 完成 清 算程 序 。
  • (註 3)列入 合 併 財 務報 告 之部 分 子 公 司民 國 105 年 度 之 財務 報 告係 由 其 他會 計 師查 核 。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 無 此情 形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此 情 形。

5.重 大 限制 : 無此 情形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本集 團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非控 制權 益 總額 分 別 為 \$131,161、\$126,156 及 \$122,604,下 列為 對 本集 團 具 重大 性 之非 控 制權 益及 所 屬子 公 司資 訊:

非控制權益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子公司 主要營業 持股 持股 持股
名 稱 場所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說明
昌吉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台灣 \$ 102,908 14.64% \$ 95,535 14.64% \$ 91,363 14.64%
資產 負 債表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流動資產 \$ 1,519,188 \$ 1,469,112 \$ 1,660,518
非流動資產 267,397 261,790 264,353
流動負債 ( 1,066,416) ( 1,059,962) ( 1,237,539)
非流動負債 ( 17,247) ( 18,380) ( 63,267)
淨資產總額 \$ 702,922 \$ 652,560 \$ 624,065

綜合 損 益表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收入 \$
529,472
\$ 750,103
稅前淨利 \$
16,571
\$ 43,428
所得稅利益(費用) 1,115 ( 33)
本期淨利 17,686 43,39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7,686
\$ 43,39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2,589
\$ 6,353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收入 \$ 1,747,504 \$ 945,948
稅前淨利 \$ 58,826 \$ 43,120
所得稅費用 ( 1,902) ( 1,306)
本期淨利 56,924 41,81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6,924 \$ 41,814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8,333 \$ 6,122

現金 流 量表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16,769) (\$ 44,60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343 2,434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6,319 37,72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7,107) ( 4,45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582 9,57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475 \$ 5,124

7.子 公 司持 有 母公 司發 行 證券 之 內容 :請 詳 附註 六 (二十二)。

(四)退休 金

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 退 休 金 成 本率,以 年初 至 當期 末為 基 礎計 算。若該 結束 日 後有 重 大市 場變 動 及重 大 縮 減、清償 或 其他 重 大一 次 性事 項,則 加以 調 整,並配 合 前述 政 策揭 露 相關 資 訊。

(五)所得 稅

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 稅 前 損益計算之 , 並配 合前 述 政策 揭 露相 關資 訊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性之 主要 來 源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五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2,855
\$
3,256
\$
3,348
支票存款 28,803 15,315 13,641
活期存款 115,129 108,440 75,445
\$
146,787
\$
127,011
\$
92,434
  •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 2.本 集 團 用 途 受 限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已 分 類 至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相 關 質 押 擔 保之 情 形, 請 詳附 註八 。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17,826 \$ 17,826 \$ 18,826
評價調整 ( 2,015) ( 2,019) ( 1,123)
合計 \$ 15,811 \$ 15,807 \$ 17,703

1.本集團持 有 供交 易之 金 融資 產 於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分 別 認列 淨 利益 (損 失)為\$99、 (\$228)、\$4 及 \$611。

2.本 集 團未 有 將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提 供質 押 之情 形 。 (三)應收 帳 款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應收帳款 \$ 462,530 \$ 222,864 \$ 195,702
減:備抵呆帳 ( 4,022) ( 4,022) ( 4,063)
\$ 458,508 \$ 218,842 \$ 191,639

1.已 逾 期但 未 減損 之金 融 資產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30天內 \$
4,226
\$
14,513
\$
8,540
31-60天 2,956 652 1,257
61-90天 1 434 372
91-120天 520 296 11
121天以上 929 65 141
\$
8,632
\$
15,960
\$
10,321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2.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 依 據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質 資 訊如 下 :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工程類政府單位 \$
253,377
\$
62,795
\$
62,578
工程類私人企業 70,100 39,613 48,399
其他 125,636 99,893 69,801
\$
449,113
\$
202,301
\$
180,778

工程 類 政府 單 位 : 係承 包 政府 機 關工 程之 應 收工 程 款。

工程 類 私人 企 業 : 係承 包 私人 企 業之 應收 工 程款 。

其他 : 係其 他 部門 之應 收 帳款 。

3.已 減 損金 融 資產 之變 動 分析 :

(1)於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止, 本集 團 已減 損 之應 收帳 款 金額 分 別為 \$4,785、 \$4,603 及 \$4,603。 (2)備抵 呆 帳變 動 表 如下 :

106年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同9月30日) \$
-
(\$ 4,022)
(\$ 4,022)
105年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同9月30日) \$
-
(\$ 4,063)
(\$ 4,063)
4.本 集 團並 未 持有 任何 的 擔保 品 。

(四)其他 應 收款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應收代辦土地開發款 \$
693,530
\$
3,025,732
\$
2,962,254
應收利息 81 19 22
其他應收款-其他-淨額 16,430 16,729 17,901
\$
710,041
\$
3,042,480
\$
2,980,177
  • 1.應收代辦土地開發款係本公司於民國 102 年 5 月與嘉義縣政府簽立「嘉義 縣馬稠後產業園區第一期委託開發、出售及管理案」契約書,受託開發產業 園區,開發期間自簽約之日起預計四年:
  • (1)本集 團 應收 代 辦 土地 開 發款 項 明細 如下 :

106年9月30日

(2)本集 團 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應 收代 辦 土地 開發 款 項變 動 累積已認列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勞務收入 委託單位 馬稠後產 業園區開 發案 \$ 693,530 \$ 3,025,732 \$ 2,962,254 \$ - 嘉義縣 政府

如下 :

2.應收代辦土地開發款業已提供作為銀行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回收 期末餘額 馬稠後產業 園區開發案 \$ 3,025,732 \$ 542,999 (\$ 2,875,201) \$ 693,530

3.本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認列應收代辦土地開發 款項之代墊利息資本化沖減利息費用金額分別為\$13,507 及\$34,559,請詳 附註六(二十八)。

(五)存貨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商品存貨 \$ 21,439 \$ 22,289 \$ 22,669
製成品 10,287 14,760 10,151
半成品 3,924 5,136 4,513
在製品 2,196 3,918 2,516
原料 13,436 17,128 16,193
工程材料 913 942 942
待售房地 690,945 870,179 884,075
待建土地 1,116,439 1,077,546 1,079,362
小計 1,863,397 2,011,898 2,020,421
減:備抵跌價損失 ( 7,014) ( 16,740) ( 16,739)
合計 \$ 1,856,383 \$ 1,995,158 \$ 2,003,682
1.本 集 團認 列 為費 損之 存 貨成 本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39,767 \$ 34,262
存貨呆滯及跌價回升利益 - -
營建成本 133,988 -
出售土地成本 - -
小計 173,755 34,262
加:工程成本 859,393 795,042
其他營業成本 3,510 4,722
合計 \$ 1,036,658 \$ 834,026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34,744 \$ 104,497
存貨呆滯及跌價回升利益 ( 9,726) -
營建成本 177,960 10,743
出售土地成本 1,142 25,615
小計 304,120 140,855
加:工程成本 2,327,241 1,399,028
其他營業成本 10,723 4,722
合計 \$ 2,642,084 \$ 1,544,605

2.本 集 團因 出 售呆 滯存 貨 , 致 產 生存 貨價 值 回升 利 益。

3.部 分 存貨 業 已提 供作 為 銀行 借 款之 擔保 品 ,請 詳 附註 八之 說 明。

4.本公司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存 貨之 利 息資 本 化金 額分 別 為 \$3,340、\$2,970、\$10,199 及\$9,096。

(六)在建 工 程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已發生之總成本及已認列之
利潤 (減除已認列之損失)
\$ 11,695,295 \$ 10,799,126 \$ 12,809,948
減: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10,729,892) ( 9,908,036) ( 11,875,736)
進行中合約淨資產負債狀況 \$ 965,403 \$ 891,090 \$ 934,212
列報為:
應收建造合約款 \$ 1,099,116 \$ 1,081,331 \$ 993,356
應付建造合約款 ( 133,713) ( 190,241) ( 59,144)
\$ 965,403 \$ 891,090 \$ 934,212

截至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建造 合 約相 關 之工 程 保留 款分 別 為 \$25,408、\$25,408 及 \$16,801,工 程 進行 前 所收 取之 預 收款 皆 為\$0。

(七)預付 款 項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預付工程款 \$
295,702
\$
376,363
\$
374,629
留抵稅額 111,001 94,192 83,317
其他 33,152 34,114 23,340
\$
439,855
\$
504,669
\$
481,286

(八)其他 流 動資 產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履約保證金 \$
616,416
\$ 616,416 \$
616,416
合建保證金 655,995 300,995 300,995
工程保證金及押標金 20,240 32,626 22,311
受限制資產 2,509,797 698,717 288,085
其他 34,466 11,160 9,455
\$
3,836,914
\$ 1,659,914 \$
1,237,262

1.履 約 保證 金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3 年 12 月就 預 定不 動 產買 賣 事宜 與 洋億 企業 股 份有 限 公 司(以下 簡 稱「 洋億 公司 」)簽訂 預 約書,預 約洋 億 公司 將 所整 合 座落 於 新 北市 板 橋區 新 興段 土地 出 售予 本 集團;本集 團 截至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已依 約 定分 別 支付 之履 約 保證 金 皆 為\$616,416, 其餘 款項 將 視土 地 整合 之進 度 支付 。

  • 2.合 建 保證 金
  • (1)本集 團 於民 國 103 年 9 月 與台 北 市北 投區 大 業段 四 小段 之地 主 簽訂 合 建契 約 書, 本 集團 於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已 依 契 約支 付 該地 主 履約 合建 保 證金 \$120,000。

  • (2)本集 團 於民 國 104 年 4 月 及 106 年 4 月與 新 北市 板 橋區 新興 段 土地 之 地主 簽 訂合 建 預約 書, 本 集團 於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 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已依 約 支付 該 地 主履 約 合建 保 證金 \$535,995、 \$180,995 及\$180,995。

  • 3.受 限 制 資 產 主 係 為 代 辦 土 地 開 發 業 務 , 收 取 買 方 轉 存 至 信 託 專 戶 之 土 地 標 售 押 標 金 及 土 地 價 款 , 其 餘 係 本 集 團 為 銀 行 保 證 及 借 款 額 度 擔 保 之 質 押定 存 及備 償 戶。
  • (九)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非流動項目:
和起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太陽光電能源科技股份有
\$ 14,727 \$ 14,727 \$ 14,727
限公司 8,028 8,028 8,028
小計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
\$ 22,755 \$ 22,755 \$ 22,755
金融資產 ( 8,869) ( 8,486) ( 8,486)
合計 \$ 13,886 \$ 14,269 \$ 14,269
  • 1.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和 起 堂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太 陽 光 電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投 資 依 據 投 資 意 圖 應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惟 因 該 標 的 非 於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交 易 , 且 無 法 取 得 足 夠 之 類 似 公 司 之 產 業 資 訊 及 被 投 資 公 司之 相 關財 務 資訊,因此 無 法合 理 可靠 衡量 該 些標 的 之公 允價 值,故 分 類 為「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2.本 公 司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以 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未有 提 供質 押 之情 況。
  • 3.本 集 團 評 估 上 述 部 份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且 已發 生 減損 損 失 ;民 國 106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暨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列 減 損 損失 皆 為(\$383),民 國 105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暨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列 減 損 損失 皆 為\$0。 截至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9 月 30 日止,本 集 團 已 提列 累 計減 損 金額 分 別為 \$8,869、\$8,486 及\$8,486。
  • (十)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非流動項目:
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合計
\$
3,403
416
3,819
\$
\$
3,403
582
3,985
\$
\$
3,403
871
4,274
  1.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因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之 金 額分 別 為

(\$204)、(\$847)、 (\$166)及 (\$2,329)。

  1. 本集 團 投資 之 上櫃 股票 係 以資 產 負債 表日 之 收盤 價 作為 公允 價 值。 (十 一)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浙江古越龍山電子科技發展 \$ 119,624 \$ 118,697 \$ 110,299
有限公司
杭州飛華光電元件有限公司 17,957 17,957 17,957
減:累計減損 ( 17,957) ( 17,957) ( 17,957)
\$ 119,624 \$ 118,697 \$ 110,299
  • 1.關 聯 企業
  • (1)本集 團 重大 關 聯 企業 之 基本 資 訊如 下:
主要 持股比率 關係 衡量
公司名稱 營業場所 106年9月30日105年12月31日105年9月30日 之性質 方法
浙江古越
龍山電子
科技發展
有限公司
中國大陸 46% 46% 46% 關聯企業 權益法

(2)本集 團 重大 關 聯 企業 之 彙總 性 財務 資訊 如 下 : 資產 負 債表

浙江古越龍山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流動資產 \$ 266,746 \$ 252,666 \$ 251,841
非流動資產 116,428 117,255 118,443
流動負債 ( 123,121) ( 111,884) ( 130,504)
淨資產總額 \$ 260,053 \$ 258,037 \$ 239,780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
份額 \$ 119,624 \$ 118,697 \$ 110,299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119,624 \$ 118,697 \$ 110,299
綜合 損 益表
浙江古越龍山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收入 \$ 49,337 \$ 52,03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802 \$ 2,253
認列綜合損益之份額 \$ 829 \$ 1,036
浙江古越龍山電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收入 \$
171,546
\$ 143,64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400
(\$ 126)
認列綜合損益之份額 \$
2,944
(\$ 58)

(3)民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 本 集團 個 別不 重 大關 聯企 業 之帳 面 金額 合計 皆 為 \$0, 綜 合 損益 分 別如 下: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3) \$ 394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194) (\$ 1,844)
2.本集團民 國 106 年 及 105 7 1 日至 9 30 日 暨 106 年及 105 1
1 日 至 9 30 採權 益 法認 列 之投 資損 益 及所 列 之財 務資 訊,係 依
據各被投資公司同期 自編未 經會計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揭 露 , 採 權 益 法
認列 之 投資 利 益 (損 失)分別 為\$829、\$1,036、\$2,944 及(\$58)。
3.本 集 團 評 估 對 杭 州 飛 華 公 司 之 投 資 效 益 , 因 不 預 期 該 公 司 短 時 間 內 會
回復 獲 利, 且 本集 團無 意 圖繼 續 支持 該公 司 ,故 自 民國 100 年起 未 繼
續依 持 股比 例 認列 投資 損 失並 認 列相 關減 損 損失 。 截至 民 國 106 9
30 日止 , 本集 團已 提 列累 計 減損 \$17,957,相 關 採用 權益 法 之投 資
帳面 價 值已 為 \$0。

(十 二)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126,775 \$101,092 \$
4,320
\$ 37,178 \$269,36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41,390)
(
3,987)
(
30,359)
(
75,736)
\$126,775 \$ 59,702 \$
333
\$
6,819
\$193,629
106年
1月1日 \$126,775 \$ 59,702 \$
333
\$
6,819
\$193,629
增添 - 105 - 1,167 1,272
處分 - - - (
5)
(
5)
折舊費用 - (
1,546)
(
80)
(
2,110)
(
3,736)
9月30日 \$126,775 \$ 58,261 \$
253
\$
5,871
\$191,160
106年9月30日
成本 \$126,775 \$101,197 \$
4,192
\$ 38,340 \$270,504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42,936)
(
3,939)
(
32,469)
(
79,344)
\$126,775 \$ 58,261 \$
253
\$
5,871
\$191,160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126,775 \$100,782 \$
4,811
\$ 41,753 \$274,12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39,292)
(
4,341)
(
31,006)
(
74,639)
\$126,775 \$ 61,490 \$
470
\$ 10,747 \$199,482
105年
1月1日 \$126,775 \$ 61,490 \$
470
\$ 10,747 \$199,482
處分 - - - (
92)
(
92)
折舊費用 - (
1,581)
(
105)
(
2,740)
(
4,426)
9月30日 \$126,775 \$ 59,909 \$
365
\$
7,915
\$194,964
105年9月30日
成本 \$126,775 \$100,783 \$
4,320
\$ 37,729 \$269,607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40,874)
(
3,955)
(
29,814)
(
74,643)
\$126,775 \$ 59,909 \$
365
\$
7,915
\$194,964
1.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民 國 106
年 及
105

1
1
日 至
9

30

無 利息
資本 化 情形 。

2.以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提供 擔 保之 資訊 , 請詳 附 註八 之說 明 。 (十 三)投資 性 不動 產

106年 105年
1月1日
房屋及建築 \$ 94,773 \$ 94,77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91,665) ( 85,790)
\$ 3,108 \$ 8,983
1月1日 \$ 3,108 \$ 8,983
折舊費用 ( 3,108) ( 4,406)
9月30日 \$ - \$ 4,577
9月30日
房屋及建築 94,773 \$ 94,77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94,773) ( 90,196)
\$ - \$ 4,577
1.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1,202 \$ 1,202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
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
運費用 \$ 183 \$ 1,480
\$
3,606
\$ 3,607
\$
3,108
\$ 4,406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2.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之公允價值為\$35,433、\$35,433 及\$38,865,係依獨 立評價專家之評價結果,該評價係採用成本法。依據其重建成本、使用性 質、使用現況、使用效益、維護保養、折舊等因素之差異評估而得。
  • (十 四)無形 資 產-商譽
106年 105年
1月1日
成本 \$ 7,842 \$
7,842
累計攤銷及減損 ( 5,782) -
\$ 2,060 \$
7,842
1月1日 \$ 2,060 \$
7,842
減損損失 ( 2,060) -
9月30日 \$ - \$
7,842
9月30日
成本 \$ 7,842 \$
7,842
累計攤銷及減損 ( 7,842) -
\$ - \$
7,842

商譽 分 攤至 按 營運 部門 辨 認之 本 集團 現金 產 生單 位,可 回 收金 額 依據 使 用 價值 評 估。 本 集團 民 國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依 據 使用 價 值 評 估 之 可收 回 金額 顯 示商 譽已 發 生減 損 ,認 列 減 損 損失 \$2,060。

(十 五)短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106年9月30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596,749
1.62%~2.42% 土地、房屋及建築(表列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信用借款 1,206,718 "
\$
1,803,467
借款性質 105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310,489
1.62%~2.5% 土地、房屋及建築(表列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信用借款 1,294,224 "
\$
1,604,713
借款性質 105年9月30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507,989
1.22%~2.875% 土地、房屋及建築(表列
1,249,62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信用借款 \$
1,757,614
"

上開 短 期借 款 之擔 保, 請 詳附 註 八之 說明 。

(十 六)應付 短 期票 券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應付商業本票 \$
922,500
\$
1,131,000
\$
1,131,000
利率區間 0.649%~1.3% 0.7%~1.3% 0.938%~1.40%

上述 應 付短 期 票券 係由 金 融機 構 保證 發行,擔 保 情形 請 詳 附註 八 之說 明。 (十 七)其他 流 動負 債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預收出售工業區訂金 \$
2,110,619
\$
352,820
\$
-
土地標售押標金 14,505 55,915 65,810
預收款項 8,898 17,942 2,953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 - 1,568,025 1,575,704
長期借款
其他 46,616 12,573 31,723
\$
2,180,638
\$
2,007,275
\$
1,676,190

預收出售工業區訂金及土地標售押標金係嘉義縣政府委託本公司代辦土 地開發業務 -「 嘉 義 縣 馬 稠 後 產 業 園 區 第 一 期 委 託 開 發 、 出 售 及 管 理 案 」 標售 土 地時,外 部 廠 商購 買 土地 款 與投 標之 押 標金,相 關 應 收代 辦 土地 開 發款 項 請詳 附 註六 (四)及六 (八 )。

(十 八)應付 公 司債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應付公司債
\$
500,000
\$
500,000
\$
-
(
5,106)
(
6,045)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
494,894
\$
493,955
\$
-

1.本 集 團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有 擔 保 普 通 公 司 債 , 發

行總 額 計\$500,000,票 面 利 率 1.15%,發行 期 間 5 年,於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 於 財團 法 人 中華 民 國證 券 櫃檯 買賣 中 心掛 牌 交易, 流 通期 間 自 民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 至 110 年 11 月 11 日。本普 通 公司 債到 期 時按 債 券 面 額 以 現 金 一 次 償 還 , 擔 保 方 式 係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依 委 任 保 證 契 約 履行 公 司債 保 證。

2.上 述 應付 公 司債 係由 金 融機 構 保證 發行,擔 保 情形 請 詳 附註 八 之說 明。 (十 九)長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5年12月31日
有擔保銀行聯合授信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自103年12月2日至106年 2.08%~3.52% 應收代辦土地 \$ 319,512
10月25日,並按月付息 開發款項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 " 480,105
彰化商業銀行 " " " 239,498
華南商業銀行 " " " 160,295
全國農業金庫 " " " 160,295
高雄銀行 " " " 160,295
銀行信用借款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自104年8月24日至106年 " 22,365
8月24日,並按月付息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自102年7月31日至106年 " "
6月23日,並按月付息 25,660
1,568,025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568,025)
\$
-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5年9月30日
有擔保銀行聯合授信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自103年12月2日至106年 1.95%-3.37% 應收代辦土地 \$ 312,144
10月25日,並按月付息 開發款項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 " 469,058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5年9月30日
有擔保銀行聯合授信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自103年12月2日至106年 1.95%-3.37% 應收代辦土地 \$ 312,144
10月25日,並按月付息 開發款項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 " 469,058
彰化商業銀行 " " " 233,971
華南商業銀行 " " " 156,609
全國農業金庫 " " " 156,609
高雄銀行 " " " 156,609
銀行信用借款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自104年8月24日至106年 " 30,874
8月24日,並按月付息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自105年1月5日至106年6 " "
月30日,並按月付息 59,830
1,575,704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575,704)
\$
-
    1.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2 年 7 月 與 台灣 中 小 企銀 及 合作 金 庫銀 行等 保 證銀 行 團簽 訂 聯合 授 信合 約, 供 本公 司 作為 民國 102 年 5 月簽 訂之 「 嘉義 縣 馬稠後產業園區第一期委託開發、出售及管理案」之執行資金。授信 總額 度 計\$2,850,000(含 保 證額 度\$300,000 及借 款 額度 \$2,550,000), 主要 授 信期 間 自首 次動 用 日起 算 4 年。截至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止, 本公 司 對該 聯 貸案 借款 已 全數 清 償。
    1. 本集 團 於 106 年 9 月 30 日 借 款額 度 皆 已動 用,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未動 用 借款 額 度明 細如 下 :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一年內到期 \$
1,499,507
\$ 140,058
一年以上到期 18,940 1,498,435
\$
1,518,447
\$ 1,638,493
  • (二 十)應付 租 賃款
  • 1.子公司-昌吉 公 司 於民 國 102 年 1 月 及 103 年 9 月 與嘉 德租 賃 有限 公 司 簽訂 融 資性 租 賃合 約,承 租 運輸 設 備。本集 團 於契 約 到期 時,可 以 明顯 較低 之 優惠 承 購價 格買 入 該運 輸 設備 。
  •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之 未來 最 低租 賃 給付 總額 及 其現值如 下:
融資租賃負債總額 未來財務費用 融資租賃負債現值
流動
不超過1年 \$ 1,527 \$ 149 \$ 1,378
非流動
超過1年但不
超過5年 1,639 51 1,588
\$ 3,166 \$ 200 \$ 2,966
105年12月31日
融資租賃負債總額 未來財務費用 融資租賃負債現值
流動
不超過1年 \$ 1,185 \$ 232 \$ 953
非流動
超過1年但不
超過5年 2,870 149 2,721
\$ 4,055 \$ 381 \$ 3,674
105年9月30日
融資租賃負債總額 未來財務費用 融資租賃負債現值
流動
不超過1年 \$
1,121
\$ 237 \$ 885
非流動
超過1年但不
超過5年 3,230 214 3,016
\$
4,351
\$ 451 \$ 3,901

(二 十一 )退休 金

  • 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本 公 司及 國 內子 公 司依 據「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訂 有確 定 提撥 之退 休 辦法,適 用 於本 國 籍之 員 工。本公 司 及國 內子 公 司就 員 工選 擇適 用「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所定 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 度 部分 , 每月 按 薪資 之 6%提 繳勞 工 退休 金至 勞 保局 員 工個 人帳 戶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金 或 一次 退 休金 方式 領 取。
  • 2.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本 集團 依 上開 退 休金 辦法 認 列之 退 休金 成本 分 別為 \$2,461、\$2,454、 \$7,447 及\$7,358。
  • (二 十二 )股本
  • 1.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額 定 資本 額 為 \$2,500,000,實收 資 本額 為\$2,330,045,每 股面 額 10 元,計 233,005 仟 股。本公 司 普通 股期 初 與期 末 流動 在外 股 數調 節 資訊 如下 (單 位 :股 ):
106年(註) 105年(註)
1月1日 228,713,554 229,446,554
庫藏股買回 - (
733,000)
9月30日 228,713,554 228,713,554

註: 未 減除 子 公司 持有 母 公司 之 股票 。

2.庫藏股

(1)股份 收 回原 因 及 其數 量 :

106年9月30日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股數 帳面金額
本公司 轉讓股份予員工 4,291仟股 \$
44,095
子公司-昌吉 維護股東權益 28,125仟股 255,837
合計 \$
299,932
105年12月31日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股數 帳面金額
本公司 轉讓股份予員工 4,291仟股 \$
44,095
子公司-昌吉 維護股東權益 28,125仟股 255,837
合計 \$
299,932
105年9月30日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股數 帳面金額
本公司 轉讓股份予員工 4,291仟股 \$
44,095
子公司-昌吉 維護股東權益 28,125仟股 255,837
合計 \$
299,932
  • (2)本公 司 於民 國 104 年 11 月 12 日 經 董 事會 決 議通 過 辦理 買回 庫 藏 股 票 10,000 仟 股,截至 民 國 105 年 1 月 12 日 (執 行 期間 屆滿 )已 買回 庫 藏股 票 4,291 仟 股 ,計 \$44,095。
  • (3)證券 交 易法 規 定 公司 對 買回 發 行在 外股 份 之數 量 比例,不 得超 過 公司 已 發行 股 份總 數百 分 之十,收 買 股份 之 總金 額,不 得逾 保 留 盈餘 加 計發 行 股份 溢價 及 已實 現 之資 本公 積 金額 。
  • (4)本公 司 持有 之 庫 藏股 票 依證 券 交易 法規 定 不得 質 押,於未 轉 讓前 亦不 得 享有 股 東權 利。
  • (5)依證 券 交易 法 規 定,因 供 轉讓 股 份 予員 工 所買 回 之股 份,應 於 買 回之 日 起三 年 內將 其轉 讓,逾 期未 轉 讓 者,視為 公 司未 發 行 股份, 並應 辦 理變 更 登記 銷除 股 份。而 為 維 護公 司 信用 及 股東 權益 所 買 回股 份 ,應 於 買回 之日 起 六個 月 內辦 理變 更 登記 銷 除股 份。
  • (6)質押 擔 保資 訊 , 請詳 附 註八 (二 )之 說明 。

(二 十三 )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 本 公積,除 得 用於 彌 補虧 損 外,於公 司 無累 積 虧損 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 比例 發 給新 股或 現 金。另 依證 券 交易 法 之相 關 規定,以上 開 資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十 為 限。公 司非 於 盈餘 公 積填 補資 本 虧損 仍 有不 足時 , 不得 以 資本 公積 補 充之 。

106年
庫藏股票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
交易 股權與帳面價值差額 合計
1月1日 \$
211,632
\$ 23 \$ 211,655
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現金
股利 7,203 - 7,203
9月30日 \$
218,835
\$ 23 \$ 218,858
合計
199,651
12,004
211,655
  • (二 十四 )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年 度 總決 算 如 有盈 餘,除依 法 完 納一 切 稅捐 外, 應先 彌 補以 往 年度 虧損 , 次提 列 10% 為法 定 盈餘 公 積 , 如尚 有 盈餘 應依 股 東會 決 議保 留或 分 派之 。
  • 2.本公司股 利 政策 如下:本 公 司 產業 生 命週 期 處於 成 長期,為配 合 公司 長期 財 務規 劃,以 求永 續 經營,本公 司股 利 政策 採 剩餘 股利 政 策。依 據本 公 司資 本 預算 規劃,先分 派 股票 股 利以 保 留所 需 資金,如有 剩 餘 再以 現 金股 利 分派 之,如 該年 度 可分 派 現金 股 利,則 現金 股 利應 調 整 不低 於 股利 總 額的 百分 之 五。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金 外,不 得 使用 之,惟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超 過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 十五 之部 分 為限 。
  • 4.特 別 盈餘 公 積
    • (1)本公 司 分派 盈 餘 時,依法 令 規定 須 就當 年 度資 產 負債 表日 之 其他 權益 項 目借 方 餘額 提列 特 別盈 餘 公積 始得 分 派,嗣 後 其 他權 益 項 目借 方 餘額 迴 轉時 ,迴 轉 金額 得 列入 可供 分 派盈 餘 中。
    • (2)金管 證 發字 第 1010047490 號 令 規 定, 公 開發 行 公司 轉投 資 子公 司持 有 母公 司 股票 其會 計 處理,應 依 照證 券 交易 法 第四 十一 條 第 一項 規 定辦 理,故 上市、上 櫃及 興 櫃 公司 應 就子 公 司在 期末 因 持 有母 公 司股 票 市價 低於 帳 面價 值 之差 額,依 持 股比 例 計 算提 列 相 同數 額 之特 別 盈餘 公積 不 得分 派。嗣 後 市價 如 有回 升 部分,上市、 上 櫃 及 興 櫃 公 司 得 就 該 部 分 金 額 依 持 股 比 例 廻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 5.盈 餘 分派

本公司於民國 106 年 6 月 14 日及 105 年 6 月 15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4,448
\$
14,275
特別盈餘公積 26,733 -
現金股利 68,614 \$ 0.30 114,357 \$ 0.50
合計 \$
99,795
\$ 128,632

6.有 關 員工 酬 勞及 董監 酬 勞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六( 三 十 ) 之說 明 。

(二 十五 )營業 收 入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銷貨收入 \$
50,910
\$
44,303
營建收入 211,475 -
工程合約收入-機電工程 334,445 66,161
工程合約收入-土木工程 491,678 749,788
其他營業收入 4,842 6,739
合計 \$
1,093,350
\$
866,991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銷貨收入 \$
159,348
\$
136,039
營建收入 282,422 13,698
工程合約收入-機電工程 647,408 527,251
工程合約收入-土木工程 1,679,076 945,633
出售土地收入 1,142 25,668
其他營業收入 25,096 6,739
合計 \$
2,794,492
\$
1,655,028
(二 十六
)其他 收 入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租金收入 \$
1,203
\$
1,203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65 71
其他利息收入 1,075 5,653
其他收入 1,251 2,770
合計 \$
3,594
\$
9,697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租金收入 \$
3,607
\$
3,607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720 419
其他利息收入 10,369 16,169
其他收入 1,492 4,953
合計 \$
16,188
\$
25,148

(二 十七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99
(\$
228)
之金融資產淨利益(損失)
淨外幣兌換損失 ( 230)
(
587)
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 -
損失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 ( 383) -
損損失
其他 ( 181)
(
1,435)
合計 (\$ 700)
(\$
2,250)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4
\$
611
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淨外幣兌換損失 ( 1,609)
(
1,491)
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 -
損失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 ( 383) -
損損失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2,060) -
其他 ( 2,807)
(
4,062)
合計 (\$ 6,860)
(\$
4,942)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10,040
\$
22,346
公司債 1,762 -
其他 58 76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
本化金額 ( 3,340)
(
2,970)

(二 十八 )財務成本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10,040 \$ 22,346
公司債 1,762 -
其他 58 76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
本化金額 ( 3,340) ( 2,970)
減:工業區利息歸墊 - ( 13,262)
公司債攤銷 ( 312) -
財務成本 \$ 8,208 \$ 6,190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45,500 \$ 68,793
公司債 5,240 -
其他 187 238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
本化金額 ( 10,199) ( 9,096)
減:工業區利息歸墊 ( 13,507) ( 34,559)
公司債攤銷 ( 939) -
財務成本 \$ 26,282 \$ 25,376

(二 十九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 34,843 \$ 18,285 \$ 53,12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 319 839 1,158
費用
攤銷費用 13 675 688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 37,511 \$ 15,920 \$ 53,4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 532 860 1,392
費用
攤銷費用
37 823 860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 106,538 \$ 57,195 \$ 163,73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
費用
1,191 2,545 3,736
攤銷費用 79 2,271 2,350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 109,478 \$ 55,176 \$ 164,65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
費用
1,690 2,736 4,426
攤銷費用 111 2,367 2,478

(三 十)員工 福 利費 用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合計
薪資費用 \$ 28,872 \$ 15,147 \$ 44,019
勞健保費用 2,972 1,353 4,325
退休金費用 1,696 765 2,461
其他用人費用 1,303 1,020 2,323
\$ 34,843 \$ 18,285 \$ 53,128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合計
薪資費用 \$ 31,568 \$ 13,100 \$ 44,668
勞健保費用 2,901 1,149 4,050
退休金費用 1,723 731 2,454
其他用人費用 1,319 940 2,259
\$ 37,511 \$ 15,920 \$ 53,431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合計
薪資費用 \$ 88,411 \$ 47,336 \$ 135,747
勞健保費用 8,882 4,518 13,400
退休金費用 5,154 2,293 7,447
其他用人費用 4,091 3,048 7,139
\$ 106,538 \$ 57,195 \$ 163,733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合計
薪資費用 \$ 92,091 \$ 45,176 \$ 137,267
勞健保費用 8,374 4,266 12,640
退休金費用 4,992 2,366 7,358
其他用人費用 4,021 3,368 7,389
\$ 109,478 \$ 55,176 \$ 164,654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公 司 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 況扣 除 累積 虧損 後,如 尚 有 餘額 , 應提 撥 員工 酬 勞 8%, 董事 及 監 察人 酬 勞不 高 於 2%。

2.本 公 司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員工 酬 勞估 列 金額 分別 為 \$588、\$32、\$1,396 及\$177; 董監 酬 勞估 列 金額 分別 為 \$147、\$21、\$349 及 \$118,前述 金額 帳 列薪 資 費用 科 目。其 中, 民 國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係 以 本年 度 之獲 利 情況 估 列(以 8%及 2%估 列);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係 以該 年度 之 稅後 淨 利,考 量法 定 盈餘 公 積等 因素 後,以章 程 所定 之成 數 為基 礎估 列(以 3%及 2%估列 )。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5 年 度員 工 酬 勞\$975 及 董監 酬 勞 \$650, 與民 國

105 年 度財 務 報告 認 列之 金 額一 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查 詢 。

  • (三 十一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費 用

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部 分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449) \$ 34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
低估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449) 34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1,558 ( 67)
所得稅費用(利益) \$ 1,109 (\$ 33)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5,031 \$ 1,299
未分配盈餘加徵 30 1,412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
低估 - 13
當期所得稅總額 5,061 2,724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1,343 ( 8,010)
  • 2.本 公 司之 營 利事 業所 得 稅結 算 申報,經稅 捐 稽徵 機 關核 定至 民 國 103 年度。本 公 司之 子 公司 -昌 吉 公司、連 碩公 司、信 鼎公 司 之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結算 申 報, 經稅 捐 稽徵 機 關核 定至 民 國 104 年度 。
  • 3.未 分 配盈 餘 相關 資訊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87年度以後 \$
315,989
\$
403,464
\$
371,173
  1.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本 公司 股 東可 扣 抵稅 額 帳戶 餘額 分 別為 \$31,352、\$28,303 及\$26,284,民國 104 年 度盈 餘 分配 之 稅額 扣抵 比 率 為 7.88%,民 國 105 年 度 盈餘 分配 之 預計 稅 額 扣抵 比 率 為 7.77%。

(三 十二 )每股 盈 餘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 4,043 200,589 \$
0.02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98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4,043 200,687 \$
0.02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 1,077 200,625 \$
0.01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民國 105 年 7 月 1 日 9 月 30 日 未 包含 稀釋 普 通股 加 權平 均流 通 在外 股 數計 算 之員 工 分紅 ,因 其 具反 稀 釋作 用。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 12,320 200,589 \$ 0.06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214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2,320 200,803 \$ 0.06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 12,188 200,625 \$ 0.06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38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2,188 200,663 \$ 0.06

(三 十三 )營業 租 賃

  • 1.本 集 團以 營 業租 賃將 新 竹縣 竹 北市 中和 街 191 巷 5 號 之房 屋 及建 築 出租,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分 別 認列 租 金收 入\$1,202、\$1,203、\$3,606 及 \$3,607 為 當期 損 益 。
  • 2.因 不 可取 消 合約 之未 來 最低 應 收租 賃 款 總 額如 下 :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不超過1年 \$
6,720
\$
2,000
\$
3,200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22,400 - -
\$
29,120
\$
2,000
\$
3,200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

無此 事 項。

(二)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3,253
\$
5,026
退職後福利 138 86
總計 \$
3,391
\$
5,112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12,061
\$
11,849
退職後福利 419 258
總計 \$
12,480
\$
12,107

八、 質押 之 資產

(一)本 集團 之 資產 提供 擔 保明 細 如下 :

(一)本
集團
之 資產 提供 擔 保明 細 如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6年9月3
0日
105年1
2月3
1日
擔保用途
105年9月3
0日

貨-待建土地
\$
1,102,816\$
1,045,149\$ 1,043,908銀行融資額度擔保

貨-待售房地
503,152 841,840 884,075銀行融資額度擔保
其他應收款
-應收代辦土 693,530 3,025,732 2,962,254履約保證金及銀行
地開發款 借款額度擔保
其他流動資產
-質押定存 60,374 58,680 39,461工程保證金、履
保證金及銀行借款
額度擔保
-備償專戶 2,449,423 640,037 248,624預收出售工業區訂
金、履約保證金及

行、借款額度擔
保及應付公司債
-工程保證金 1,292,651 950,037 928,374履約保證金、履
及押標金 合建保證金、工
不動產、廠房及 182,573 183,414 保證金及押標金
183,609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設備
其他非流動資產 一般押金及高爾夫
-存出保證金 16,239 10,705 11,042
球證之用
\$
6,300,758\$
6,755,594\$ 6,301,347
  • (二)截 至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止,昌吉 公司 皆 以持 有 之本 公司 股 票 (表列 「 庫 藏股 票 」 )22,625 仟 股質 押 借款 。
  •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 除附 註 六(八)、(三 十三 )所 述 外, 尚 有 重大 承 諾及 或 有事 項摘 要 如下 : 1.保 證
    • (1)本 集 團對 於 工 程 承 包所 需 之 押 標 金 、 履約 保 證 金 、 預 付 款保 證 及 其 他 工 程 保 證 ,委 託 銀 行 為 連 帶 保證 者 , 均 由 本 集 團簽訂委託保證契約或提供定期 存單 質 押擔 保 ,截 至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止 之保 證 金 額分 別 為 \$616,412、\$989,717 及 \$1,112,270。
    • (2)截至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5 年 9 月 30 日止 , 本 集 團 因 工 程 業 主 要 求 及 購 買 土 地 而 開 立 之 履 約 保 證 票 據 分 別 為 \$818,837、 \$1,000,069 及 \$957,935。
  • 2.截 至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止,本集 團 因 購 買 材 料 及 設 備 已 開 立 未 使 用 信 用 狀 金 額 分 別 為 \$110,915、 \$37,452 及 \$9,864。
  • 3.截 至 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止,本集 團

已 簽 約 之 發 包 工 程 合 約 , 於 未 來 年 度 尚 應 支 付 之 工 程 款 分 別 為 \$1,395,352、 \$1,511,607 及 \$1,617,692。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此 事 項。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此 事 項。

  • 十二 、 其他
  • (一)資本 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集 團 能繼 續 經營,維持 最 佳資 本 結構 以 降低 資 金成 本,並 為股 東 提供 報 酬。為了 維 持或 調 整資 本結 構,本 集 團可 能會 調 整支 付 予股 東之 股 利金 額、退 還 資本 予 股東、發行 新 股或 出 售資 產 以降 低 債務。本集 團 利用 負 債資 本 比率 以監 控 其資 本,該 比 率係 按 債務 淨 額除 以 資本 總 額計 算。債務 淨 額 之計 算 為總 借 款( 包 括合 併 資產 負 債表 所 列報 之「 流動 及 非 流動 借 款」)扣除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資 本總 額 之計 算 為 合併 資 產負 債 表所 列報 之 「權 益 」加 上債 務 淨額 。

於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本 集團 之負 債 資本 比 率如 下:

106年9月30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9月30日
總借款 \$ 3,220,861 \$ 4,797,693 \$ 4,464,318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146,787) ( 127,011) ( 92,434)
債務淨額 3,074,074 4,670,682 4,371,884
總權益 2,927,356 2,973,722 2,940,518
總資本 \$ 6,001,430 \$ 7,644,404 \$ 7,312,402
負債資本比率 51.22% 61.10% 59.79%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公 允價 值資 訊

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票 據、應 收 帳款、其 他 應收 款、其他 金 融資 產、短 期 借款、應 付 短期 票 券、 應付 票 據、應 付 帳 款、其 他 應付 款 及 其他 金 融負 債 )的 帳 面金 額 係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 長 期 借 款 (包 含 一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之 利 率 與市 場 利率 接 近,故 其帳 面 金額 應 屬估 計公 允 價值 之 合理 基礎。另 以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工具 的 公允 價 值資 訊請 詳 附註 十 二 (三 )。

2.財 務 風險 管 理政 策

本 集 團 之 財 務 風 險 主 要 為 投 資 金 融 商 品 本 身 所 伴 隨 的 風 險 及 以 外 幣 交 易之 匯 率風 險。本集 團對 於 各項 金 融商 品投 資 之財 務 風險,一向 採 取最 為嚴 格 的控 制 標準,凡任 何 財務 投 資及 操作,均 經過 全 面評 估其 可 能之 市場 風 險、信 用 風 險、流 動 性風 險 及 現金 流 量風 險,務 必選 擇 風險 最小 者 為 依 歸 。 本 集 團 對 於 以 外 幣 交 易 之 匯 率 風 險 亦 基 於 政 策 性 風 險 管 理 目標,尋 求最 佳 化之 風險 部 位並 維 持適 當流 動 性部 位,以達 到最 佳 的避 險策 略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A.本集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 具重 大 匯率 波 動影 響之 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資 訊 如下 :

106年9月30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085 30.26 \$ 63,092 1% \$ 631 \$ -
日幣:新台幣 280 0.27 76 1% 1 -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681 30.26 \$111,387 1% \$ - \$1,11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56 30.26 \$ 10,773 1% (\$ 108) \$ -
人民幣:新台幣 9 6.65 60 1% ( 1) -
105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364 32.25 \$ 43,989 1% \$ 440 \$ -
日幣:新台幣 280 0.28 78 1% 1 -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681 32.25 \$118,712 1% \$ - \$1,18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632 32.25 \$ 20,382 1% (\$ 204) \$ -
人民幣:新台幣 228 4.64 1,058 1% ( 11) -
105年9月30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489 31.36 \$ 46,695 1% \$ 467 \$ -
歐元:新台幣 5 35.08 175 1% 2 -
人民幣:新台幣 15 4.69 70 1% 1 -
日幣:新台幣 273 0.31 85 1% 1 -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517 31.36 \$110,293 1% \$ - \$1,10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267 31.36 \$ 8,373 1% (\$ 84) \$ -
人民幣:新台幣 24 4.69 113 1% ( 1) -

B.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 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暨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認 列 之 全部兌換利益 (損 失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總金額 分 別 為 (\$230)、 (\$587)、(\$1,609)及(\$1,491)。

價格 風 險

由 於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係 分 類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融 資 產,因 此本 集 團 未 有 暴露 於 權益 工具 之 價格 風 險。本 集團 未 有 商品 價 格風 險 之暴 險。

利率 風 險

本集 團 之利 率 風險 來自 銀 行借 款。按 浮 動利 率 發行 之 借款 使本 集 團承 受現 金 流量 利 率風 險,部分 風 險被 按 浮 動利 率 持 有 之 現金 及約 當 現金 抵銷。按固 定 利率 發 行之 借 款則 使 本集 團承 受 公允 價 值利 率風 險。於 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 本集 團 按浮 動 利率 計 算 之 借款 係 以 新台 幣 計 價 , 且 當 市場 利 率 每增 加 1%, 將增 加 之現 金 流 出分 別 為\$26,209 及 \$43,143。

(2)信用 風 險

A.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而 產 生財 務 損失 之風 險。本 集 團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集 團 內 各營 運 個體 於 訂定 付款 及 提出 交 貨之 條款 與 條件 前,須 就其 每 一 新 客戶 進 行管 理 及信 用風 險 分析。內部 風險 控 管係 透 過考 慮其 財 務 狀 況、過 往經 驗 及其 他因 素,以 評 估客 戶之 信 用品 質。個 別風 險 之 限 額係 董 事會 依 內部 或外 部 之評 等 而制 訂,並 定期 監 控信 用額 度 之 使 用。主 要信 用 風險 來自 存 放於 銀 行與 金融 機 構之 存 款,亦有 來 自 於 批發 和 零售 顧 客之 信用 風 險, 並 包括 尚未 收 現之 應 收帳 款。

  • B.於 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並無超 出信 用 限 額 之情 事,且 管 理階 層不 預 期會 受 交易 對手 之 不履 約 而產 生任 何 重 大 損失 。
  • C.本 集 團未 逾 期且 未減 損 金融 資 產之 信用 品 質資 訊,請 詳附 註 六各 金 融資 產 之說 明 。
  • D.本 集 團 已 逾 期 惟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齡 分 析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各 金 融資 產 之說 明 。
  • E.本 集 團 業 已 發 生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的 個 別 分 析 請 詳 附 註 六 各 金 融 資 產之 說 明。
  •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由 集 團 財務 部 予以 彙 總。集 團財 務 部監 控集 團 流動 資 金需 求之 預 測,確 保其 有足 夠 資 金 得以 支 應營 運 需要,並 在 任何 時 候維 持足 夠 之未 支 用的 借款 承 諾 額 度,請 詳 附註 六(十 九),以使 集 團不 致 違反 相 關之 借 款限 額或 條 款, 此等 預 測考 量 集團 之債 務 融資 計 畫、債務 條 款遵 循、 符合內部資產 負債表之財務比率目標,及外部監管法令之要求。
  • B.下 表 係本 集 團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相 關 到期 日 予以 分組,依據資 產負 債 表日 至 合約 到期 日 之剩 餘 期間 進行 分 析。下 表所 揭露 之 合 約 現金 流 量金 額 係未 折現 之 金額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6年9月30日 1年內 1至5年內
短期借款 \$
1,803,959
\$
-
應付短期票券 922,500 -
應付票據 8,662 -
應付帳款 442,105 43,221
其他應付款 51,876 -
應付公司債 7,001 516,648
長期借款 - -
(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其他金融負債 1,377 1,588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5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5年內
短期借款 \$
1,605,614
\$
-
應付短期票券 1,131,000 -
應付票據 11,082 -
應付帳款 567,777 68,411
其他應付款 44,214 -
應付公司債 7,003 520,959
長期借款 1,608,308 -
(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其他金融負債 953 2,721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5年9月30日 1年內 1至5年內
短期借款 \$
1,772,169
\$
-
應付短期票券 1,131,000 -
應付票據 13,927 -
應付帳款 636,131 64,950
其他應付款 158,726 -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140,077 1,488,276
其他金融負債 885 3,016
  • C.本 集 團並 不 預期 到期 日 分析 之 現金 流量 發 生時 點 會顯 著提 早,或 實 際金 額 會有 顯 著不 同。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二 )1.說 明 。 本 集 團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資訊 請 詳附 註 六 (十 三)說明 。
  • 2.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 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集團 投資 之 受益 憑 證的 公允 價 值皆屬之。
    • 第二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但 包括 於第 一 等級 之報 價 者除 外 。
  • 第三 等 級: 資 產或 負債 之 不可 觀 察輸 入值 。
  • 3.民 國 106 年 9 月 30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9 月 30 日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為受 益 憑證 (表 列「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流動」)皆屬 第一 等 級。
  • 4.本 集 團用 以 衡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本集 團 採用 市 場報 價 作 為 公允 價 輸入 值 (即第 一 等級 )者,依工 具 之特 性 分列 如 下:

市場報價 淨值

開放型基金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無此 情 形。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 請 詳 附表 一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二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請 詳附 表 三。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形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無 此情 形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請 詳附 表 四。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五 。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六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無此 情形 。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 門 , 係 以 產 品 別 角 度 整 體 評 估 績 效 及 分 配 資 源 ; 公 司 目 前 著 重 於 工 程 事 業 及 建 設事 業 業務 , 其餘 產品 之 經營 結 果合 併表 達 「其 他 營運 部門 」 內。

本 集 團 之 企 業 組 成 、 劃 分 部 門 之 基 礎 及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基 礎 於 本 期 並 無 重大 改 變。

(二)部門 損 益之 資 訊

提供 予 主要 營 運決 策者 之 應報 導 部門 資訊 如 下:

106年1月1日
---------- --
至9月30日
--------
工程事業部 建設事業部 行政支援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總計
部門收入 \$ 2,326,484 \$
283,564
\$ - \$
184,444
\$ 2,794,492
部門營業淨利 10,361 38,584 ( 53,334) 44,324 39,935
部門折舊及攤銷 ( 1,810) ( 335) ( 1,484) ( 5,565) ( 9,194)

105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工程事業部 建設事業部 行政支援部門 其他營運部門 總計
部門收入 \$ 1,479,623 \$ 39,366 \$ - \$
136,039
\$ 1,655,028
部門營業淨利 50,558 ( 43) ( 37,478) 3,862 16,899
部門折舊及攤銷 ( 2,459) ( 344) ( 1,550) ( 6,957) ( 11,310)

(三)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資 訊

本 公 司 應 報 導 部 門 營 業 淨 利 與 綜 合 損 益 表 所 列 之 營 業 淨 利 一 致 , 故 無 調 節之 必 要。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編號 背書保證者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背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金額 之背書保證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區背書保證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金額 淨值之比率 (註3) 保證(註7) 保證(註7) (註7) 備註
1 昌吉營造股份
有限公司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
4 \$ 3,551,705 \$
200,000
\$
200,000
\$ 120,300 - 28.16 \$ 3,551,705 N Y N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背書保證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截至年底舉凡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額度獲准時,即承擔背書或保證責任;另其他相關有背書保證情事者,皆應入計背書保證餘額中。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Y。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6年9月30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面金額 備註
持有之公司 (註1) (註2) 帳列科目 股 數 (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註4)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和起堂投資(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648,106 \$
11,727
16.07 \$
-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元晶太陽能科技(股)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385,000 3,819 0.09 3,819
昌吉營造(股)公司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本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8,124,802 237,655 12.30 237,655 (註5)
昌吉營造(股)公司 太陽光電能源科技(股)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17,789 2,159 0.31 -
昌吉營造(股)公司 元大寶來中國機會債券基金
新台幣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82,623 814 - 814
連碩光電科技(股)公司 元大寶來亞太政府公債指數
基金-不配息型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700,000 14,997 - 14,997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5:截至民國106年9月30日止,昌吉公司為取得銀行融資借款額度,將所持有之本公司股票計28,125仟股作為質押擔保。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
交易情形 及原因(註1)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應收(付)
佔總進(銷)貨 票據、帳款之比 備註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註2)
昌吉營造(股)公司 夆典科技開發
(股)公司
母公司 工程收入
(\$
444,004) 25.41 35~65天 與一般交易
相同
- \$
11,726
11.84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敘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往來情形

(除特別註明者外)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編號 與交易人之關係 之比率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2)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註3)
0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昌吉營造(股)公司 1 預收工程款 \$
504,178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5.50
1 昌吉營造(股)公司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2 預收工程款 3,625,080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39.58
1 昌吉營造(股)公司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2 背書保證 200,000 依公司政策辦理 2.18
1 昌吉營造(股)公司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2 工程收入 444,004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15.89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註5:係背書保證,依公司政策辦理。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本期認列之投

被投資公司本

(除特別註明者外)

被投資公司名稱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損益 資損益
投資公司名稱 (註1、2)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註2(2)) (註2(3)) 備註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信鼎工程顧問(股)有限公司 台灣 工程技術顧問、
都市更新重建、
管理顧問、其他
顧問服務
\$
8,000
\$
8,000
800,000 100.00 \$
17,798
\$
11,858
\$
9,798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BRIGHT GLORY CORPORATION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81,200 81,200 2,391,000 100.00 927 - -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REINFORCE ENERGY CO.,LTD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95,964 95,964 2,810,000 100.00 120,086 2,888 2,888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連碩光電科技(股)公司 台灣 電子零組件、國
際貿易、資訊軟
體服務業
173,084 173,084 2,490,717 35.96 9,970 (
2,835)
(
1,019)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昌吉營造(股)公司 台灣 土木建築水利等
營造業務
461,200 461,200 51,218,000 85.36 345,192 56,924 41,392
昌吉營造(股)公司 連碩光電科技(股)公司 台灣 電子零組件、國
際貿易、資訊軟
體服務業
44,037 44,037 1,667,831 24.08 6,677 (
2,835)
(
683)
連碩光電科技(股)公司 POCONO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1 1 1 100.00 10 - -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財務報告為主要財務報告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 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 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夆典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期初自台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投資
投資方式 灣匯出累積投 投資金額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或間接投資 損益 期末投資帳面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1)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2) 金額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浙江古越龍山電子科技發
展有限公司
從事其他發光二極
體顯示器、發光二
極體顯示指示面板
之生產銷售
\$
197,100
2 \$
94,313
\$ - \$ -
\$
94,313
\$
6,400
46.00 \$
2,944
\$
119,624
\$
-
註2(2)C
杭州飛華光電元件有限公
生產銷售發光二極
體、紅外光線二極
體管磊晶片和晶粒
253,963 3 113,412 -
-
113,412 ( 2,194) 34.45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 依經濟部投審會
灣匯出赴大陸地區 經濟部投審會 規定赴大陸地區
公司名稱 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投資限額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 \$
173,755 \$
179,150 \$ 1,677,717
連碩光電科技(股)公司 33,970 33,970 16,639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係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透過REINFORCE ENERGY CO.,LTD投資)。

3.係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透過BRIGHT GLORY CORPORATION投資)。

4.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1)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2)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A.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B.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C.係依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認列。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臺幣列示。